关于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市级龙头企业申报标准”。
关于推荐申报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优质粮、畜牧、中药材、水果、花卉、烟叶等为主的六大产业发展迅速,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致富。现将有关推荐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发展速度快、带动能力强、经营规模大,切实为“三农”工作做出贡献的龙头企业。
二、申报标准
1、加工、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
2、企业经营的产品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含A级)以上。
4、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欠税、欠工资、欠社会保险金、欠折旧及亏损等现象。
5、带动农户在1000户以上,企业通过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60%以上。
6、按照国家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企业所属生产基地或生产的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认证。
此外,对于一些规模有限,但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营产品优势明显,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所开发和生产的产品属高新技术产品或绿色食品,能有力地促进或带动相关产业形成的龙头企业,也可推荐其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三、申报过程
1、县区农业部门必须严格申报标准,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核实当地的龙头企业,负责向市推荐。推荐的龙头企业,认真填写洛阳市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申报表(加盖县(区)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公章)并附企业基本概况和2010年度工作总结。
2、由市成立洛阳市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工作评审组。负责对各县区所推荐的龙头企业进行审定,下发洛阳市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四、申报时间
以上材料于2011年11月底前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