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关于组织申报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山东省济南市”。
山东省济南市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
按照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鲁经信函字[2012]14号)要求,现就我市2012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领域和支持重点
2012年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为信息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三个领域,各领域项目支持重点见2012年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原则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不低于各县(市)区上报项目总数的50%,范围为国发〔2010〕32号文确定的七大类,以及鲁政发〔2011〕15号文确定领域。
(二)已承担往年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尚未完工的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2012年项目。
(三)每个独立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专项,否则该单位所有申报项目一律不列入2012年千项重点计划。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济南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较好的软硬件环境、较高的企业信誉和盈利能力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2、信息技术制造业项目申报企业必须是纳入全市信息技术制造业统计体系范围内的企业。
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申报企业必须通过双软认定,本地注册原则上5年以上,并且是纳入全市软件统计指标体系范围内的企业;所申报项目应为通用软件。
4、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且具有良好的技术储备、人员配备、创新体系建设以及较高的信息化项目实施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产业政策和规划,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度强、经济带动力大、发展前景广阔。
2、项目前期手续应较为完备、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2012年内一定能开工建设。
3、“两高一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经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经信和财政部门审核,联合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五、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2年2月2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按照项目领域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正式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简介(附件3)、项目申请表(附件4)、可行性报告(附件5)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市经信委(4份)、财政局(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1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除证书、批复、证明等材料外尽量不采用图片格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原则及条件,认真组织项目筛选提报工作,严把项目质量,确保材料真实性。
市经信委联系人
电子信息处:姜宁波(66602620,jnb@jn.gov.cn)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曹志芹(66602622,ruanxinchu@jn.gov.cn)
信息化推进处:王尽晖66602617,xxhtjc@jn.gov.cn)
市财政局联系人
企业处:安丰诺(66603811,afn053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