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试题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法律”。
2009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部分试题之一
法律法规
1、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2、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
3、核设施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4、国家核安全局在审批核设施建造申请书及运行申请书的过程中,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核设施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询意见。
5、发给《操纵员执照》的条件
6、核设施的迁移、转让或退役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7、申请《核电厂建造许可证》需提交《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建造许可证件颁发前一个月)
8、申请《核电厂首次装料批准书》需提交核电厂操纵人员合格证明(首次装料前一个月)、《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计划》(首次装料前六个月)
9、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者必须通过核电厂主管部门的取照考核,核电厂主管部门在取照考核前制定考核标准。
10、国家核安全局负责组织由局实施的例行核安全检查和非例行核安全检查
11、营运单位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以公函形式向所在地区监督站递交前一年的核电厂年度总结报告
12、运行阶段月报告的内容,营运单位必须以公函形式报告
13、重要活动通告:在核电厂进行下列活动时,营运单位必须提前7天以有效方式通告到所在地区监督站或国家核安全局。
14、口头通告的内容包括核电厂名称、机组编号、事件名称、发生时间、报告准则、出问题的部件设备或构筑物及其供货商制造厂或施工单位工程承包单位、摘要、报告人。
15、营运单位必须以公函形式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所在地区
监督站递事件交报告。如果截止日期事件没有处理完,以后还需提交“补充报告”。
16、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建立核材料的实物盘存制度,其基本要求是: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严格的实物盘存。
17、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建立原始记录与报告制度,其基本要求是:1核材料帐目的原始记录要求清楚、正确、系统和完整,至少保存五年;2帐目管理要系统、准确、及时,各单位按其特点,建立统计记录格式、统计程序和内部审计制度,要有专职的核材料统计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3许可证持有单位,向办公室提交核材料帐目与衡算报告
18、一级核材料部位设武装警卫,出入人员使用专门证件,严格控制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由本单位人员陪同;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19、固定场所的技术防范设施:1一级核材料的场所、部位应装设报警、监视等技术防范装置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2二级核材料的场所,其重要部位应装设报警或监视等技术防范装置;3无论采用哪一种技术防范措施,都应使之对非法侵入行为发出快速警报。20、核电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21、核电厂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工作。
22、场内核事故应急计划由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机构制定,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送国务院核安全部门审评并报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备案。
23、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不得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关键工艺环节分包给其他单位。
24、辐射安全许可证 的有效期为5年
25、进口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应当具有原出口方负责回收的承诺文件
26、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单独存放,不得和易燃易爆等放在一起
27、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28、发生辐射事故时,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同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分级报告的规定及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特殊情况下,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并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这个在案例分析中需要应用。
29、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具体措施 30、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31、含人工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大于0.5μCi/kg,或含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大于2μCi/kg的污染物,应作为放射性废物看待;
32、在环境中处置放射性废物时,对公众中任一成员造成的年有效剂量当量不应超过0.25 mSv/h33、豁免要求:符合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中所规定的豁免要求;符合审管部门根据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的豁免准则所确定的豁免水平。对于尚未被证明为正当的实践不应予以豁免。
34、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4年方可报考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35、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3、经单位考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