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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综合复习资料
1.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D.无限连带责任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C.30%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D.10万元
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C.债务人住所地
5.要约于()时生效。B.到达受要约人
6.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凡给付货币的,应当在()所在地履行 B.接受货币一方
7.代理的法律特征不包括(A.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8.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可以从事的行为有D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业务
9.合伙人无权从事那种行为(D.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随意转让出资
10.以下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陈述错误的是(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11.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该法定期限为(C.2个月
12.被撤消的合同,()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A.自签订
13.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凡给付货币的,应当在()所在地履B.接受货币一方
14.要约于()时生效。B.到达受要约人
15.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人民币。C.净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
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物B.经济行为C.智力成果D.道德产品
2.下列()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相对事件。A.战争B.罢工
3.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A.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B.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C.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D.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必须依法承兑的汇票有(B定日付款汇票 C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D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5.()属于《证券法》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A.禁止内幕交易B.禁止操纵证券市场C.禁止传播虚假信息D.禁止欺诈客户
6.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C.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D.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纳税主体的义务包括()
A.依法纳税B.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C.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手续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按额纳税
D.接受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的检查,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的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8.汇票的当事人包括()
A.出票人B.付款人C.收款人
9.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A.保险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受益人
10. 国有产权登记的种类包括(A.设立产权登记B.占有权登记C.变动产权登记D.注销产权登记
1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C.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D.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2.()属于《证券法》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A.禁止内幕交易B.禁止操纵证券市场 C.禁止传播虚假信息D.禁止欺诈客户
13.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包括()。A.新颖性B.创造性C.实用性
1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A.确定的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日期 D.出票人签章
15.()属于《证券法》调整的资本证券。A.公司债券B.证券基金券C.股票
16.经济法律关系具有()特征。
A.思想关系B.权利义务关系C.以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D.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17.下列各项中,属于绝对事件的是(A.泥石流B.海啸C.地震
1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可采取()的方式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
1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务,不得有违反职责的行为,具体指的是
()。A.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B.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C.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D.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20.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
A.核查债权C.通过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方案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研究所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0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
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0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约买卖合同。甲研究所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研究所是否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的设备提存?并说明理由。
(2)甲研究所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3)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是否还需要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分别说明理由。4)因丙公司的承诺而发生的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谁?
(5)甲研究所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案例二.某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规定,合资企业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中方投资650万美元,其中场地使用权作价2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25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外方投资150万美元,其中现金为100万美元,机器设备50万美元;企业若今后需要更多资金,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措;合营企业的经营期限暂定10年,在期满前2年,外方可以提前回收投资;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为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方担任;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可设立分公司,对外独立承担责任。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上合同存在什么问题?请说明理由。
三、简答题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可行使哪些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5.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可行使的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
(1)甲研究所可以将设备提存。根据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乙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设备,则债务人就可以将设备提存。
(2)甲研究所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甲研究所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额并赔偿损失。
(3)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不需要向乙公司交付设备。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所以尚未交付的设备就不用再交付。
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应当向乙公司返还100万预付款。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且预付款不是定金,没有担保的性质。所以,此时甲应当返还乙公司100万预付款。
(4)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甲研究所与丙公司。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所以,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丙公司与债权人甲研究所。
(5)略
案例二:
(1)从中外双方出资比例上看存在的法律问题:外方出资1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8.75%,不符合至少25%的法律规定。
(2)合营企业合同规定: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方法筹集资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除非其按法律规定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是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
(3)合营企业是不允许提前回收投资的,因此合同规定提前回收投资显然搞错了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关系和区别。
(4)合营企业的组织管理体制为单一的董事会制,因此联合管理委员会不合法。
(5)分公司的法律地位是非法人资格,它不能对外独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