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不归能否算旷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出差补助算不算工资”。
我在上海的一家电力制造企业工作,企业有1000人 规模。公司一名员工原为销售人员,后由于业务调整,拟将其调往工作性质相似的另一部门,由于该员工对调岗后的薪资分配方案不同意,不愿在岗位调动单上签字,并且将有调入、调出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的调动单自行保留。两个月前,该员工声称出差,至今未回过公司,目前,原部门不便管他,新部门不认可他出差,两边都要求由我们人事部门出解决方案。
我公司销售人员出差历来无书面审批记录,该员工出差前曾电话请示其分管领导,虽未得到肯定答复,但这期间公司仍然照常在给他发放工资。
对于这名员工,我们能否以旷工对其做除名处理?请大家指点!
看了这个案例表述,让我直呼:信息海量啊!!!大型制造业,业务调整导致的调岗调薪,没有确认正式调岗的文件,员工可能因为“赌气”选择“真假出差”,时至今日未归,单位很“人性化”,竟然不折不扣的发放工资,员工还不返岗等等问题,一一呈现。着实是“盛宴”啊。
一、个人认为以旷工做除名处理着实不妥。原因如下:
1、调岗调薪问题。
劳动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取得其同意后,方可变更,变更后可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作为档案留存。案例中有没有跟员工友好协商呢?如果是强制执行调岗调薪,那么员工是有权拒绝在异动通知书上签字的。所以,单位的做法合理?合法?合情?一目了然。
2、调岗调薪程序问题
做人事一直强调制度管理,那么单位的员工异动通知书上的签字流程单位有没有相关规定,有的话按照执行,没有的话,签字不经员工同意自上而下执行,是不是带有“强制执行”意味?人家城管现在都文明执法了,你说呢?员工本人没签字,领导签了字的单子竟然在员工手里,这样做的风险未免太大了。以小见大,如果是其他审批单,员工最后经手,多少都会给公司增加法律风险,你懂得。所以,这方面的审批签字流程应该规范化,即使没有制度明确,也应该自下而上,更有保障。
3、部门人员管理问题
只要员工没有签字,从法律角度来讲,调岗调薪都是不成立的。那么员工应该还隶属于原工作部门,原工作部门主管应该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踢皮球谁都会,该是你的,你踢给别人,好玩是吧?再者,员工出差前请示的分管领导是哪个部门的?为什么不给于不能出差的直接答复,模棱两可的答案,出了问题,单位逃不过责任的。
4、员工出差管理
(1)一般而言,私企出差都是有严格的审批流程的,只有经过许可的出差才算正常出勤。既然单位没有成型的文件或制度来约束,那么员工参照约定俗成的潜规则出差,也是应该被许可的。员工也打过电话请示过,虽没得到肯定答复,具体说了什么都不甚清楚,那么也可以认定员工的出差行为是符合公司要求的。既然符合要求,以旷工除名合适吗?
(2)另外,员工出差与否,公司是可以监察到的,可以联系当地的合作单位,或者当地办事处分公司之类的,询问员工是否出差,出差期间是否按照规定按时出勤之类的,如果不属实,找出证据,按照法律和制度给予一定内部惩处,是否达到公司规定的接触劳动合同的上限,看公司规定。
(3)员工出差未归,这是什么概念。员工出差前有明确出差多长时间吗?有没有证人、证据?出差未归的这段时间,员工的动向是什么?是在出差地还是已经回到总部,有没有证人、证据?如果员工已经回到上海,却没有按时返岗,公司按照流程打电话、上门通知、电子邮件、快递单据等形式要求其尽快上岗,还不上班,超过时限,留下证据,可按照规定以旷工论处其行为。
5、工资发放问题
工资是什么?只要员工在公司正常上班,公司就要支付其工资。反过来说,都给我按时发工资还说我还是公司的员工,那么突然要除名处理,逻辑上能通吗?
二、来吧,我在叨叨几句
1、完善公司制度
健全合法的制度能为公司省下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不多说。
2、探求行为目的公司所做的决定肯定有其目的,如果单纯从业务方面考虑转岗,还要调薪,那就要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尊重员工,毕竟,得民心者得天下。如果是以特殊手段逼迫其离职,我就呵呵了。
公司要主动辞退员工,很多情况下都会承担法律风险,在哪种情况下合法辞退,劳动合同法有详解,有心的人可以在学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