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中央部门预算培训讲解_部门培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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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培训讲解

(2008年决算布置会)

一、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变化

(一)预算报表的变化

为细化预算编制,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效结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2007 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2009 年中央部门预算报表中增加《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录入表》 和《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录入表》 两张录入表。

1、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录入表(1)填报范围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2)车辆“编制数”,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数。事业单位如有车辆编制数的,在编制数一栏填写。有关车辆编制情况,应与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一致。

(3)“土地小计”,反映中央行政单位的土地存量情况。(4)单价20万元(含)以上设备小计”反映事业单位单价2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的存量情况。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录入表

(1)属于项目支出的,由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逐项录入。本表“项目名称”、“科目编码”、“项目编码”、“单位代码”等信息,应与项目支出预算表保持一致。

(2)“房屋购建”不含房屋维修、改造等项目,不含由国家发改委安排资金的项目。

(3)“土地购置”,房屋购建项目中所含的土地购置事项不在本项反映,不含由国家发改委安排资金的项目。此项仅为行政单位填报,事业单位不填此项。

(4)“单价200万元(含)以上设备购置”反映事业单位单价200 万元(含)以上设备购置事项,其中不包括《 中央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财教[2004]33 号)规定范围内的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的事项。此项仅为事业单位填报,行政单位不填此项。

(二)预算编制内容的变化

1、从编制2009 年预算起,中央部门在“一上”预算时编报基本支出预算,原则上应按上年预算批复数编报。对人员变动等原因引起基本支出水平变化的,应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财政部关于解决医疗经费历史挂账有关政策的通知》(财预[2006]491号)精神,我局要求对已按规定参加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所需缴费,可以通过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申请安排,同时做出详细文字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09年一上申请医疗保险缴费1105.23万元(含科研单位343.1万元),一下财政安排落实313.49万元。

2、从编制2009 年部门预算开始,财政部对新增资产配置进行专项审核,有关资产配置事项经财政部审核同意后,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同批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录入表》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录入表》(预算录入13、14表)的编报工作。

3、新增出国经费预算表的上报

为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和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8]230号)有关精神,以及《国家林业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林计发[2008]200号)具体规定,“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国家林业局中央部门预算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根据出国(境)计划任务提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申请,经审核上报财政部批复后方可安排预算支出。对于部门预算中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要求使用其他经费(包括单位行政经费、事业经费、预算外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等)的因公出国(境)团组申请,视为无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一律不予批准”,各单位应编制“国家林业局200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申请表”(附件4),并将出国(境)经费收支预算纳入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预算,提出下一年度出国(境)经费预算申请。出国(境)经费预算申请要对出国(境)原因、出国(境)人数和天数、出国(境)任务、计划审批部门、出国(境)详细预算、资金来源等做出详细说明,对出国(境)任务不明确、日程不详细、内容不清楚、预算不精细的,一律不得申报预算。我局对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纳入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二上”报送财政部审核。

(三)预算编报程序的变化

“二上”阶段有所调整变化:根据一下控制数,打捆项目主管司局、直属单位先行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各直属单位再集中现场编制全口径的“二上”预算。目的:避免代编预算,以及代编预算不准确情况的发生。

1、2008年11月5日前,局计资司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向各打捆项目主管司局、直属单位下达打捆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向直属单位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

2、2008年11月15日前,各打捆项目主管司局、直属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和编制细化说明材料,一式两份(附数据盘)报送局计资司。各直属单位根据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预先编制不含当年财政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在内的“二上”预算。

3、2008年11月23-25日,局计资司对各打捆项目主管司局、直属单位报送的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审核后,向直属单位下达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直属单位集中现场编制全口径的“二上”预算。

(四)预算管理内容的变化

1、项目支出预算的精细化管理

要按照预算编制时间要求,提前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立项、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推进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做好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要从最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原则上上级预算单位不得代编下级单位预算;预算执行中要抓好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管理,加强对项目执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分析,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调整,除党中央、国务院临时批办的特殊事项外,预算执行中申请追加的项目原则上必须是项目库中当年申报而未安排的项目;同时,要努力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减少固化支出,推进项目支出滚动管理,提高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要积极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程度。

2、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

扎实推进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活动和有偿使用活动及其收入的管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及财政国库收缴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上缴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推进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09年原则上每个中央部门都要选择两个以上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试点。我局2009年拟选择2006-2007年度安排的“森林航空消防地面保障补助”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2个项目作为绩效考评对象。

4、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做好基础数据管理 在全面总结基本支出定额试点经验基础上,继续完善已纳入定额试点范围的相关支出标准,积极扩大定额试点范围,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新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部分事业单位纳入定额试点范围,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5、严格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在编制2009 年中央部门预算时,各单位要继续加大结余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力度,努力提高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结余资金情况,主动提出统筹使用结余资金计划,提高预算安排的准确性。新增基本支出应优先动用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安排,结余资金不足以安排时再申请增加财政拨款;有专项结余的单位,安排延续项目要先消化专项结余,结合专项结余情况提出经费需求;新增项目支出,要优先动用净结余资金安排。同时,各单位要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逐步减少结余资金。

6、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各单位未在预算中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予支付资金;对涉及政府采购执行中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将不予审批。

二、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报程序 以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报为例:

(一)布置各单位申报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4月25日)

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林计发[2008]91号)。

(二)统一审核和整合项目(5月31日以前)

2008年5月31日以前,各单位按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依据和有关要求提交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重点进行项目内部整合和排序。我司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审核,从全局出发按照项目不交叉、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的全盘整合,并与各单位沟通协商后6月底以前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最终方案。

(三)布置我局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报工作(6月10日)依据《 财政部关于编制2009 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8]75号)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林计发[2008]122号)。

(四)审核下达2009年“一上”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控制数(6月22日前)

2008年6月22日前,我司对各单位编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统一审核和整合项目后,向各单位通知下达2009年“一上”预算应编报的项目及预算。

(五)2009年部门预算“一上”(7月3日前)

1、各司局和打捆项目主管事业单位根据我局部门预算“一上”通知要求和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最终编制方案,编制正式项目支出预算并纳入我局部门预算“一上”。

2、各直属单位将编制的部门预算(预算01-19 表)报送我司,报送内容包括:预算报表、报表说明和数据盘,其中项目支出预算的申报文本只需报送软盘。

3、所有项目(包括打捆项目和单位独立上报的项目)均需上报项目申报文本。

(六)汇总编制上报我局2009年“一上”部门预算(8月10日前)

审核汇总各直属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报表,审核汇总编制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报文本。

(七)下达2009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11月5日前)我司根据财政部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向各打捆项目主管司局、直属单位下达打捆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向直属单位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

(八)上报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分配建议表(11月15日前)

各打捆项目主管司局、直属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一下”控制数,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和编制细化说明材料,报送我司。各直属单位根据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预先编制不含当年财政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在内的“二上”预算初稿。

(九)直属单位现场编制2009年“二上”预算(11月23-25日)

我司对各打捆项目主管司局、直属单位报送的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审核后,向直属单位下达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直属单位集中现场编制全口径的“二上”预算(不含基建项目预算)。

(十)汇总编制上报我局2009年“二上”部门预算(12月10日前)

审核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审核部门预算数据等。

(十一)批复下达2009年部门预算(2009年4月下旬)2009年,根据财政部批复的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自收到批复预算15日内,批复各单位预算。

三、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内容

(一)“一上”、“二上”编制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在内的全口径预算

1、“一上”:基本支出预算原则上应按上年预算批复数编报,项目支出预算按下达各单位项目申报“一上”控制数编制(项目整合取消宣传、培训、信息化项目打捆申报)。所有项目均需统一按WORD版式编制项目申报文本,重点说明项目工作内容、项目支出内容、预算测算标准及过程、项目实施时间及分阶段目标等。

“一上”报送内容:

直属单位:“一上”预算申请文件、预算报表(含独立申报项目需在软件中编报项目申报文本)、预算说明(含所有项目说明)、所有项目WORD版式项目申报文本、数据盘。

非直属单位:“一上”预算申请报告(含项目说明)、所有项目WORD版式项目申报文本、数据盘。

2、“二上”报送内容:

打捆项目主管司局、直属单位(11月15日前):“二上”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分配建议报告(含项目说明)、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分配建议表、数据盘。

直属单位:“二上”预算文件、预算报表(含所有“一下”分配项目支出预算)、预算说明(含项目说明)、数据盘。

其他单位:“二上”预算文件(含项目说明)、数据盘。

(二)预算录入表的填报

1、录入01-12表填报要求同2008年,各单位注意录入表下方的填报要求,特别是录入01-03表有关结余资金的填报。

2、录入13-14表属新增部分,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表编报说明”。填报时注意:一是新增资产配置填报口径为不含由国家发改委安排资金的项目;二是原则上我局财政拨款(包括结余)、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项目不存在车辆、房屋、土地和单价200万元(含)以上设备等的购置,如各单位财政项目中确实存在上述购置行为,请与我司沟通后再填报;三是各单位用其他资金存在上述购置项目的,请自行根据要求填列;四是各单位存在由国家发改委安排资金的项目购置车辆的,请以文字材料说明报送。

3、政府采购预算要在录入03表和录入08表反映。录入03表:项目支出预算中,50 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和6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录入08表:使用基本支出预算的日常公用经费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

4、录入12表有关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的填报另行布置。

四、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二上”与“一上”不一致

项目编码、名称不一致;新增资产录入表填报不一致;

(二)收入填写不正确 用上级补助收入来平衡收支缺口

(三)结余统筹编制不够 基本建设结余资金没有编制进来

(四)未按下达控制数编制预算

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动用结余和住房出售收入预算与一下控制数不符。

(五)政府采购不按要求编制

50万元以下采购填报采购金额数;一些单位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应政府采购的项目未填报;对政府采购预算表的填报口径不清楚。

(六)项目基本信息错误

有汇总标识项目没有选汇总标识,没有汇总标识项目选了汇总标识;其他项目选取了前三类项目;项目名称输入错误。

(七)住房改革支出预算表的错误

年末结余数与决算不一致;编制内人数、离退休人数与基本支出数字表不一致;房改预算数与一下控制数不符。

(八)报表说明不规范

五、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工作要点

(一)抓好2008年底结余资金的统计上报和批复工作 全力配合财政部在2009年2月底以前统计上报结余资金情况统计表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快结余资金的消化;二是对结余资金的使用要按规定操作,特别是对净结余资金的使用要报我局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审批;三是加大对结余资金较多项目、单位的预算调控;四是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力度,优先消化结余资金用于延续项目的安排,对新增项目要优先动用净结余资金安排。

(二)抓好200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批复,提高预算批复内容的质量,为预算顺利执行做好准备工作。

(三)抓好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

超前准备编制2010年项目支出预算,做大、做强项目支出预算。一是超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我局的重点工作和各业务司局及直属单位的重点需求,尽早做好2010年预算编制的各种准备工作,争取2010年我局部门预算有新增长和新亮点,确保国家林业局重点工作和职能履行的支出需要。二是对前三类预算规模、项目承担单位相对稳定的项目,研究探讨一上细化预算编制上报的形式。

(四)抓好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抓项目整合排序;二是抓项目申报文本;三是抓项目申报指南;四是抓项目细化分配。

(五)抓好2010年部门预算资金争取工作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继续推进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工作,争取更多的单位列入财政部定员定额试点事业单位范围;二是2009年要在2008年争取直属单位医疗挂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探索争取新的基本支出预算和途径和可能;三是加大与财政部沟通汇报力度,争取项目规模上一新台阶。

(六)抓好2009年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工作

2009年继续扩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点范围,逐步完善考评内容和考评程序。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和“森林航空消防地面保障”2个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制定项目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实施方案,组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实地考评,并完成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七)抓好部门预算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严格预算调整行为,追加预算原则上为当年申报而未安排的项目,上半年原则上不能申请追加,下半年10月前完成当年预算调整和追加。二是动用净结余一律按规定上报财政部审批后予以动用。

(八)抓好部门预算项目制度建设工作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加大完善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依法理财。对列入部门预算的主要专项经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严格预算执行。2009年拟组织起草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修订完善荒漠化监测等相关管理办法。

(九)抓好部门预算培训工作

在两上两下期间,根据部门预算改革情况和编制工作需要,全力抓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培训工作,确保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注意问题

(一)各单位请随时登录www.daodoc.com,在“计划与资金”栏目下的“部门预算”中查询有关信息。预算编制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计资司预算处联系。联系电话:010-84238452、84238431。

(二)各单位请注意飞信联系。

飞信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推出的一款集商务应用和娱乐功能为一体的,基于手机应用以及与Internet深度互通的即时通讯产品。网站表示,飞信除了聊天软件的基本功能外还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实现PC、手机、WAP等多终端登陆永不离线,“无缝即时互通”;二是免费短信无限量发送,并且引入了群发功能等功能;三是语音群聊的“超低资费”,并支持多达8人的在线会议;四是实现了手机与电脑之间MP3、图片和Office文件的传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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