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省旅游局申办出境游领队证有关问题的复函_出境旅游领队服务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1:29:1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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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省旅游局申办出境游领队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出境旅游领队服务”。

【发布单位】国家旅游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2-12-04 【生效日期】2002-12-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关于对四川省旅游局申办出境游领队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旅游局:

你省《关于组织2002年出境旅游领队培训考试的情况报告》收悉,鉴于你省上报的领队人员名单中有大量非组团社人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领队人员的资格问题。根据《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8号令)中的有关规定,出境旅游领队人员资格审查由组团社负责,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的人员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的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因此,非组团社不具有审核领队人员的资格。

二、关于领队证的申领问题。根据《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8号令)中第五条的规定,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因此,非组团社不能申领出境旅游领队证;同时组团社对本社申领出境旅游领队证的人员负有管理责任,组团社对领队管理不当造成后果的,对组团社追究责任。

三、关于领队证的变更问题。领队人员在发证部门所辖区域内组团社之间调动的,应由接收的组团社及时向发证部门为其申领更换领队证。领队人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离开组团社的,领队证由组团社收回后交所在地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团社被取消出境旅游业务的,其领队人员的领队证由所在地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特此复函。

国家旅游局

二○○二年十二月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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