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动“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工作的通知_财税库银横向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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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动“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

西秀区地方税务局征

管科便函

(征便函„2011‟30号)

关于全面启动“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

推广工作的通知

区局各单位:

2011年9月10日,区局印发了《“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推广工作方案》,为确保工作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重要性认识,即时启动全面推广工作。鉴于推广工作时间紧、所需数据质量高、外部三方协作工作繁琐的实际,按照区局《推广工作方案》9月1日-10月31日属“全面推广阶段”的时间安排,请各推广工作单位提高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及时按照《关于印发<西秀区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推广方案>的通知》(西区地税发„2011‟103号)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规范》(黔地税

函„2011‟160号)要求组织实施,杜绝出现“等、靠、望”

等工作迟缓的现象。自本《通知》下发后,请各单位即时启

动并按期、保质完成推广工作任务。

二、组织开展“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培

训工作。

(一)牵头单位:培训工作由区局征管科组织实施,同

时,信息中心协助开展。

(二)培训地点:区局六楼会议室

(三)培训时间:2011年9月23日下午14:20分至18:00

(四)培训内容:

1、“网上办税”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2、“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操作流程及注意事

项。

(五)参训人员:

1、实施“网上申报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企

业人员(每企业财务或办税人员1人)。

2、各税源管理分局(所)分管企业的负责人及企业税

收管理人员;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及征收岗人员4人;计财科

税收会统岗人员。

(六)、培训要求:

1、请各单位提前安排所属的推广企业人员参加会议,确

保参训人员按时到位。

2、区局参训人员一律规范着税务制服,培训过程中,要保持会风会纪,尊重授课人员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为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各推广企业所属的税收

管理人员必须参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培训工作;

同时,培训会议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各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中途离开会场。请各分局于9月22日,将前期上报的推广户数所属的《税收管理人员名单》,以OA

系统报送至征管科陈军、肖霞处。

三、“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工作实施步

总体工作安排见:《西秀区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及财

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推广方案》(西区地税发„2011‟103

号)文件。

(一)推广工作范围

按照7月8日区局征管科下发《关于报送第一批财税库银

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纳税人名单的通知》(征便函„2011‟17

号)要求,以各税源管理分局(所)上报的纳税人户数开展

推广工作。如推广户数有调整变动的,请分局于9月22日前

将调整情况上报征管科陈军、肖霞处(上线企业名单见:附

件)。具体推广户数安排:

1、重点税源管理一分局:25户(含已成功户数1户)

2、工业园区税源管理分局:1户

3、城区税源管理分局:1户

4、华西税源管理分局:1户

5、塔山税源管理分局:1户(含已成功户数1户)

7、轿子山税务所:1户

(二)工作时限要求

1、在9月31日前,各上线推广工作单位组织实施完成推

广户数的信息收集;MIS系统数据清理修正;“三方协议”

签订及系统“验证”工作;

2、在10月份征收期内,对推广户数实现“网上办税及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款”工作。

(三)工作开展步骤

1、开展信息收集及MIS系统数据清理修正工作。重点注

意根据收集的纳税人基本情况,修正MIS系统税务登记基础

信息,税种鉴定,银行账户信息;对确认的上线户数,进行

纳税人“申报方式”的变更工作;保证数据质量的全面准确。

2、开展“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对《签订、验证操

作流程》“纳税人填写《电子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并签章

后提交其开户银行。”的操作流程,属后期普及推广户数后的常规性操作流程。目前,为确保现有的推广户数能够有效

实施,各分局在现阶段的推广工作中,需将纳税服务工作与

之结合起来,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即:纳税人填写纸质《电

子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并签章后,由分局税收管理员负责

提交其开户银行,并参与开户银行方当场办理“财税库银横

向联网”(银行端)三方协议的信息录入,落实开户银行系

统录入情况,在银行端系统签约成功后,收集开户银行反馈的《签约成功信息回执》和开户银行方签章的纸质《电子划

缴税费三方协议书》。

鉴于目前推广工作涉及户数较少的情况,对纸质《电子

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区局不统一印制,由各分局根据下发的协议书电子文档自行打印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调整改

动具有法律效率的《电子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的格式及内

容。

3、开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验证工作。各分局

根据纳税人开户银行反馈的《签约成功信息回执》,将信息

数据录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进行“验证”工作。“财

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税务端、银行端系二者数据信息一致,则顺利通过“验证”,标准纳税人上线工作成功。因此,在此阶段,各分局尤其是要重点加强与开户银行方、线纳税人的信息沟通对接工作;对出现的错误数据及时进行系统修

正,保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税务端与银行端信息的一致

性。

4、组织实施“网上办税”工作。在9月31日前,各分局

同步组织片区管理人员对“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验证成功户数实施“网上办税”工作。辅导纳税人做好登录“贵州

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实施“网上申报”的准备工作,确保在10月份征收期实施“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

网系统”缴税。

5、实施“网上办税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申报缴税。

在10月份征收期内,所属分局加强与纳税人申报缴款工作的联系,适时掌控纳税人网上申报及系统扣税情况,及时处臵

上线户数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6、资料归档及情况上报工作。对已成功实现“财税库

银横向联网”的验证户数,所属分局要做好档案资料的建立

和完善工作,在10月10日前,将《已成功实施上线户数名单》

及具体成功上线户数的纸质《申报方式(变更)登记表》、开户银行《签约成功信息回执》、《电子划缴税费三方协议

书》报送区局征管科统一进行归档管理。

10月征收期结束,所属分局于10月25日将成功上线纳税

人的网上申报及财税库银系统扣税数据及推广工作运行情

况上报区局征管科。

附件:第一批财税库银确定名单.xls征管科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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