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工作提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工作调动”。
1.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2.人力资源科根据申请材料及学校意见下发《宝安区中小学教师区内调动表》;
3.申请者填写基本情况,在调出、调入单位作出意见盖章后(街道)所属学校需宣教办签字盖章上交人力资源科;
4.人力资源科根据个人申请报告和填表情况整理上报局务会议研究确定。
5.调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人力资源科发出调动通知,调动人员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
6.调动人员凭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到人力资源科报到;
7.调动人员凭人力资源科开具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
二、区内教师调动工作程序
1.个人向学校、街道教育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宝安区中小学教师区内调动表》,在调出、调入单位作出意见盖章(街道所属学校需宣教办签字盖章)后上交人力资源科;
2.人力资源科根据个人申请报告和填表情况整理上报局务会议研究确定。
3.调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人力资源科发出调令,调动人员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
4.调动人员凭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到人力资源科报到;
5.调动人员凭人力资源科开具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
一、外地调入教师工作程序
(一)拟调教师应具备的商调材料
1.干部商调函、干部商调审查表;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现实表现鉴定及“*”、“六.四”期间的鉴定,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证明(由原单位出具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由原单位出具,并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生部门加盖公章)、独生子女
证(原件和复印件);40岁以下已婚女性调进,必须到宝安区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妇检;
5.指定医院体检表;
6.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拟调干部是已婚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配偶的现实表现、“六.四”鉴定及配偶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由拟调干部配偶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8.夫妻分居的调进干部需报送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调进或分配来宝安的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复印件、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调入工作程序
1.区人事局发出商调函,由商调教师本人回原单位办理商调材料和调出档案(含专业技术职称档案);
2.人力资源科对商调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区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科审核,职称材料交人事局职改办审核。
3.人事局审查通过后,商调教师凭人事局的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区计划局计划科开具入户指标卡和到宝安区公安分局户证科领取准迁证。
4.商调教师持调令、入户指标卡、准迁证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户粮等迁出手续,然后到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报到。
5.商调教师凭人力资源科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往接收单位报到。
1、教师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并取得所在学校同意,可以申请区内调整。
2、申请调动的教职工填写《罗湖区中小学教师区内调整申请表》(附表1)。
3、由调出学校校长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明确调入学校且调入学校同意调入的教师由调入学校校长签署“同意调入”的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将审批表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审批同意的,由人事科开出调动通知到调出学校。
5、凭人事科开出的调动通知到调出学校,由调出学校开出行政、工资介绍信到教育局人事科,并办好工作转接手续。
6、凭学校开出的行政、工资介绍信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开出行政、工资介绍信到调入学校。
7、凭人事科行政、工资介绍信到调入学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