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推进中心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精神,特制定《**市疾控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如下。一:实施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岗位倾斜”的原则,实行两级聘任、两级分配,强化科室的自主管理:加强科室自身管理,落实对职工的日常岗位考核,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以充分体现科室管理、分配、奖励的自主权,充分体现职、权、利的有机统一,对科室、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绩效考核,按比例发放。
二、实施方法
(一)、核定年度分配总额:将市人事部门核定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考勤奖 40%、考核奖 60%。主要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实施情况,收入完成情况,由中心根据考勤、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核定原则: 1、以“计分制”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为基础;按中心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人均数作为基数,以总分 600 分计,其中考勤奖占 40%、为 240 分,考核奖占 60%、为 360 分。2、考勤奖(240 分):以日常考核和《疾控中心考勤制度》、《疾控中心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为依据,每周一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