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差旅费管理细则
一、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根据股室站所工作特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实行差别化管理和总额控制。
二、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坚持精简、节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严格控制租车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县内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县外出差由局长批准。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变相旅游,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管理对象转嫁交通、差旅等费用,严禁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礼品等。
四、城市间交通费管控。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级次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通常乘座普通客车、动车二等座或其他硬座火车,远距离乘飞机选乘经济舱、轮船选乘二等舱以下,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城市内前往专线客车车站和办事地点打的或公交等交通费,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单位已派车和租车的不报交通费。严控租车出差,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县内租车的,纳入总额控制,凭有效票据限额报销(不超过400元/天)。
五、住宿费管控。出差需住宿的实行限额报销,住宿标准成都不得超过320元/间.天,南充或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00元/间.天,县内不超过200元/间.天。接待单位已安排住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六、伙食补助费管控。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局按出差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县外100元/天.人(三州120),局机关到乡、村80元/天.人。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应按早餐不高于20元/人.顿、午餐、晚餐不高于40元/人.顿的标准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七、公杂费管控。到县外出差的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成都每人每天80元,县外其他地方每人每天50元,主要用于城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八、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报销。上级要求开会、培训的,工作人员凭文件经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外出。会议和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交通、食宿、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未统一安排食宿的,其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九、上级工作锻炼、支援、借用等人员,原则由用人单位报销其相关差旅费,局可考虑每月报销一次往返车费。
十、差旅费报销程序。股室负责人先填制派差单,明确出差地点、事由、人员、期限等,按本细则第二条报批后将出差审批单(第二联)送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对出差时间、目的地、是否派车和住宿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备注。月末出差人根据办公室出差汇总情况填制差旅报销单,附齐发票、2 公务卡消费POS凭证、核实后的派差审批单(第一联)送财务股审核后送签。在年初下达差旅费用总额度内报销,一般人员的差旅费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局班子成员的差旅费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的差旅费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十一、注意事项。
1、差旅费实行按月报销。超过56天仍不报销的财务股一律不予受理,并由个人承担其公务卡借款利息。
2、报销票据要规范。发生交通费的,要有客运公司的客车票或动车票、火车票(不包括出租车小汽车发票)等。发生住宿费,应付目的地(或途中)的住宿发票,不得用餐饮发票或其他地点的发票代替出差地住宿费发票。所发生的票据必须印章齐全。不及时报销的或票据不规范的,财会股不予受理。
本制度由局财务股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如政策性变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出差审批单(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