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政府的公信力_如何提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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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姓名:向坤

学号:20101151209 班级:外语系英语(2)班

政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营建公平的市场竞争平台,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是其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归宿。基于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和核心性。必须加强政府的信用建设,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否则就难以形成良好的市场信用秩序。我国政府的公信力虽然在不断提高,但同时必须注意到,有关提高公信力问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信用失范,公信力下降,已经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公信力缺失的现状

当今我国政府公信力下降最严重的领域就是——食品。前几年,“三聚氰胺”来了,国人震惊;今天,“瘦肉精”来了,国人又被震惊。中国的食品问题犹如一个又一个的定时炸弹,过不了多久就能炸响一个,真不知什么时候就炸完了,我相信只要还允许食品和饲料中使用添加剂,就不可能炸完。“三聚氰胺”也好,“瘦肉精”也罢,类似的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只要追根溯源,都是被有关部门认可过的成果,说不定还得过科研成果奖,至少老百姓是制造不出来的。“瘦肉精”暴光了,老百姓非常害怕,有关部门也来了,好像很惊奇。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成果何止千万,只是没有人去查而已。如果我们去认真排查一下饲料和食品中千奇百怪的这个精、那个粉和这个素,一定会让你触目惊心。做个大胆地评估,可以说现在已经没有不加添加剂的食品和饲料了,但是这些添加剂哪些是健康的哪些是有害的,对老百姓来说都是谜,根本无法判断,说不定哪天发现一个是有害,又能让我关部门重视一阵了。这种问题,不仅仅影响经营单位的形象,已以严重地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是危害最为严重的“社会恶性肿瘤”。

政府在食品方面的公信力毋庸置疑已经下降到了一个低谷,然而在其他领域,政府也同样出现了类似问题。今年8月,乌鲁木齐将对2008年建设的1407套廉租房进行摇号分配。随着廉租房制度的逐步健全和经济适用住 房制度的初步完善,乌市将停止政府主导解危解困房建设。廉租房作为一种公共福利,是政府兴建、政府分配,政府成为直接主体,理应奉行绝对公平原则,倘若这种分配不公,将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公信度,倘若弄就出些弄虚作假的事来,无疑会受到民众的劣评。武汉经适房“六连号”丑闻,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舞弊案例,恰恰击中了政府信用这个重要的命题。

据相关机构调查:2009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有所降低:在“您相信政府公布的各种社会经济调查数据吗”的调查中,认为“仅作参考,掺假的成分很多”或“绝对是假的,从来都不信”的比例高达91.1%;而在2007年的调查中,这个比例是79.3%。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信任度直降10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失信问题相当严峻。[1] 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缺失的严重性,而政府公信力缺失在地方政府中表现尤为明显。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公信力缺失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地方政府的政策连续性不强。政策的透明度与可预见性是政府取得民众信任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少地方领导从自利性原则出发,对已经生效实施的政策、合同任意修改、废止,要不就是“新官不理旧账”,“计划赶不上变化”,“变化赶不上领导人的一句话”。这种现象越到基层政府表现的越为明显。

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超越地方政府的上访问题越来越多,即便是到本级政府上访也多表现为群体性上访。而一个比较极端的表现是由个案容易引发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从去年贵州的瓮安事件,到今年湖北石首事件,都是由一般个案而引发成了轰动全国的群体性事件,其实在这两个事件之间,国内还发生了许多群体事件。这些群体事件发生,都是因偶然因素引起,突发性极 强,没有明确的组织者,找不到磋商对象,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地方政府公信力缺失,群众不相信当地政府,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以发泄为主,在发泄过程中通过手机短信、网络传播信息、利用民众盲从的群体心理散布谣言,蛊惑更多民众参与,甚至做出对政府机关和其他设施进行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舆论质疑不断。在一项政府决策或信息发布之后,公众往往对其不认同,并进行分析、判断,发表个人看法,通过新兴的网络媒体和传统的社会舆论进行传播。如云南的“躲猫猫”事件、陕西的华南虎事件,均是网友提出质疑后,政府进行再调查,最终使真相大白的。最近社会上热议的河南彩民高中3.6亿元彩票巨奖事件,也受到社会质疑,认为这是内部操作所致,从一定程度上看,这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二、现阶段包国地方政府公信力缺失的根源分析

1.政府自身因素是公信力缺失的主要根源

第一,政策失衡导致公信力缺失。一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地域性差异。上级政策在政策出台过程中,虽经过大量的调研和征求意见,也考虑了各地情况,但由于各地社情、民情千差万别,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使政策执行产生一定的偏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导致群众对地方政策丧失信心。二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时期性差异。上级政策没能充分考虑不同时期发生的社会变化,制定的政策缺少连贯性,政策执行的尺度不一,导致群众认为是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不力,耍了花样,地方政府从而成为矛盾的焦点,失去了群众的信任。三是地方政府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形成“一个班子一套思路,一届政府一个政策”的局面,公共政策变更的随意性很大,朝令夕改,导致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行为做出合理的预期。四是部分政府开出“空头政策”。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工作开展,在没有经常深思熟虑的情况下,草率出台政策,之后又久久不能兑现给群众的承诺,使政府失信于民。

第二,调控能力有限导致公信力缺失。一是地方政府对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有限,地方政策措施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甚微,群众对地方政府的能力产生质疑,甚至认为政府在发展经济上没有进行作为。二是地方政府过于追求政绩,盲目追求GDP,出现“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向社会公布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脱离实际,而这与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幅度存在一定差距,导致群众对政府失去基本的信任。三是地方政府甚至存在与民争利的现象,很多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充当了引导者和裁判员的角色,有的也作为运动员参与了市场竞争,追求经济利益,将企业与公众摆在了不平等的竞争位置上,导致民怨沸腾。

第三,腐败现象导致公信力缺失。一是各级政府查处的大案要案触目惊心,使群众对政府缺乏信心。在我国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腐败官员的级别较高,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动辄几百万,上千万,有的甚至上亿,这是普通群众无法想像的数目,极大的降低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二是腐败现象依然禁而不止,查而不绝,腐败官员“前腐后继”,进一步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在交通领域,多个省市出现了厅局长一个接着一个腐败,一个接着一个查处的现象,使群众认为腐败难以根治,对反腐失去了信心。三是腐败现象的存在范围之广,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从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基层公务员都出现了一些腐败份子,其跨度之大,范围之广,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群众不由地认为腐败已渗透到政府的各个角落,难以对政府产生信任感。

第四,行政难以作为导致公信力缺失。一是存在“无法作为”现象。当前我国的“一府两院”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而“两院”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执法不公现象,群众的一些合理诉求在“两院”得不到解决后,又通过政府来寻求解决途径,而这些又是政府无权处理的,无法进行作为,由此,群众认为政府不作为,对政府存在怨恨情绪。二是存在“乱作为”现象。一方面是政府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混乱,政出多门,群众受到多方检查,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是执法人员素质较低,存在作风问题,在执法过程中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较多的存在,随意性较大,有的甚至存在索、拿、卡、要,敲诈勒索的现象,从一定程度损害了群众利益,有损执法形象,亵渎了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最近社会上热议的上海市运管部门“钓鱼执法”事件,便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三是存在“不作为”现象。在各个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利益经济化,经济利益部门化现象,这也使得“有利的事抢着做”,“无利的事都不做”的局面,对无利可图之事,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缓作为,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工作人员相互扯皮,最终受损害的也是人民群众。

2.社会时代因素是加剧公信力缺失的根源

一是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配问题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原有利益阶层,对利益的丧失心有不甘,存在不满。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社会转型时期,各利益阶层也进行了调整,原有的一部分既得利益阶层有可能在改革过程中失去了一部分利益,而这部分人是不愿意改革的,是对改革持否定态度的。特殊利益阶层在利益配过程中,随着势力的增强,存在与政府博奕,对话的阶段。在改革过程中,形成了一部分特殊利益阶层,这一阶层还在极力的想要扩大利益,并具备了一定的发展、控制经济的能力,开始与政府进行角力,而这一阶层在利益没有得到最大化时,也可能对政府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弱势群体处于社会的最低层,是最容易丧失对政府公信力的阶层,一旦其最基本的生存生活条件失去之后,便会出现反社会、反政府的情绪,而在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没有得到大的改观之前,其对政府信任感也会较低。

二是贫富差距拉大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我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但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上“仇富”、“仇官”情绪较为严重。公众认为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是政府管理经济能力欠缺,贫困群体不再相信政府会考虑其利益,将其排出在社会发展成果共享的范围之外,由此也不听从政府号令。贫富差距的拉大,产生了较为明显的阶层,阶层与阶层之间的矛盾转嫁于政府。富裕阶层与贫穷阶层之间,由于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不能公平享受社会成果,彼此之间也不可避免的产生矛盾,若这些矛盾不能得到很好的调和,双方利益得不到兼顾,其矛盾的升级最终会转化为与政府之间的矛盾。行业之间的差距,也反映政府在社会管理职能上的失衡。

三是公民素质不高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一方面部分群众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从众心理,容易造谣、信谣、传谣。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部分群众不顾是否掌握了事实真相,传播与事实不相符的言论,有的甚至捏造事实到处传播,意在损坏政府形象。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在一些不合理诉求无法实现时,对社会现状不满,就存在仇视政府心理。当前部分群众向政府提出了一些不合理诉求,在没能得到政府支持,或是诉求没有达到其期望值时,就对政府不满,借各种机会贬低政府,若有突发事件发生,更是求之不得,推波助澜,希望事件越大越好,政府威信越低越好。

3.历史人文因素也是影响公信力缺失的又一根源

第一,人治社会思想根深蒂固。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统治中,突出依靠贤人进行治理,为政者的道德就成为左右国家命运的杠杆,而这几千年的思想在人民的心中依然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一方面地方政府领导人治思想严重。在为政决策过程中,没有经过全面的调查研究,过多的依靠自己的主观判断,有的甚至通过一定程序将个人意志转化为集体决策,从而造成了地方建设的失误,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损失。有的领导者也还存在无视法律,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违法施政的行为,降低了行政行为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公众评论政府领导者的标准过高。领导者的道德很重要,但并不是每个领导者都能达到仁人圣贤的标准,有的或多或少的在人性上存在一些暇疵,而公众以仁人圣贤的道德标准来评价领导者的执政能力,显得过于苛求,将个人道德与政府公信力划上等号更是有失偏颇。

第二,万能政府理念根深蒂固。在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过程中,我国的政府都是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的万能政府,政府工作包罗万象,政府决策高于一切,政府权力至高无上。这一理念导致部分公众过于依赖政府,对政府期望值过视,凡是各项社会事务,都寄希望于政府予以解决,一旦这些问题得不到政府的解决,公众并不能转变理念,给予合理理解,认为这都是政府不作为问题,从而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质疑。同时,部分行政官员难以根除万能政府情结,在工作中越权行政,干扰立法司法;以已之意代替民意,“替民作主”;将行政之手伸向市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结果是好心办了坏事,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三.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方法

1.树立公信从学会倾听做起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兴。孔子论政,把“民信之”作为治国之本;商鞅变法,以“徙木立信”之举取信于民。提振公信力,是几千年来治国理政者上下求索的重大命题,也是今天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面对和解决好的现实课题。

当又一个春天降临大地,中国社会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倾听”,成为领导者们不约而同的行为。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北省保定市与基层群众共度春节,深入城乡大地嘘寒问暖;温家宝总理来到山东嘉祥县、曲阜市看望农民群众,走入麦田了解旱情。一些省市领导干部也勉力倾听不同阶层群众诉求,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与移民的攀谈中了解民生,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在歌曲《春天里》带来的感动中体会农民工的心声……

苏格拉底曾经提醒世人:“自然赋予人类一张嘴、两只耳朵,也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有研究表明,人们每天花在沟通上的时间是:倾听为46%,说话为26%,阅读为15%,书写为13%。沟通首先从倾听开始,提振政府公信力又何尝不是这样?在现代社会中,治国理政其实就是人们公共生活的安排方式,体现着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与交流。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同样首先要求执政者敢于倾听、善于倾听。学会倾听,是干群沟通的起点,是群众工作的基点,是公信力生长的沃壤。

学会倾听,才能相互理解,达成信任。倾听,是一种平等而开放的交流。领导干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社情民意,洞察时弊,体察民瘼,以虚心、坦诚、负责的态度,反思和完善政策制度的实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仅可以提高执政的科学性,而且在这一过程中,群众也得以重新认识和理解干部及其工作,信息与情感汇聚,信任与支持迸发,从而形成干群正向呼应的良性循环。

我们不能忽视,在一些地方,横亘于干群之间的“信任墙”依然不少,尤其是当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辟谣没人信、谣言满天飞”时有发生。究其根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公信力的极端重要性,在平时工作中懒于倾听、疏于倾听甚至拒绝倾听,堵塞了沟通交流的渠道,错失了与群众增强互信的机会,任由信任资源流失、公信力受损。

学会倾听,才能务实求解,凝聚合力。古人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真诚向群众倾听,其中隐藏着难以估量的力量与价值。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执政者需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民意,理性分析;需要在民智大开时汇集整理,仔细求解。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两会的代表委员们,通过实地调研、博客、微博、电子提案等形式大量搜集百姓呼声,征集意见和提案议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响应。

在利益多元、矛盾多发的改革发展阶段,学会倾听,善待表达,不只是执政为民的一种姿态,更是长治久安的科学选择。诚如领导同志所说,不只是了解个案,更重要的是了解政府工作、制度和政策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样的“倾听”,释放出这样一个信号:政府执政做事听取群众意见,应该成为一种常识、一种常态。也只有这样,才能深入实际,理顺关系,凝聚共识,最大程度地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规避高速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与挑战,最大可能地用好发展的机遇和契机。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告诫各级领导干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十二五”开局之年再谋新篇,需要党员干部乐于倾听,善于倾听,从民声民意中汇聚民智,凝聚民力,为又一个发展之春齐心耕耘。

2.让公信力在阳光下生长

流言止于真相,公信源自公开。惟有通过公开透明,实行“金鱼缸”式操作,政府权力才能真正为人民的权力服务;惟有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公信力才能伴随着阳光不断生长

公信力是政府的立身之本。政府公信力源于民众的信任,信任的重要前提就是了解。在一个信息像空气和水一样重要的时代,政府的公信力与其信息披露的程度息息相关。

公开透明是人们了解政府的前提。公开透明了,人们才能更充分地了解政府日常运作,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也只有公开透明了,公职人员才能更好地接受监督,勤勉作为、不敢懈怠,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

现在,一旦发生公共事件,人们首先关心的往往是事实真相,这已经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共识。而获得真相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公开透明。因此,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当有干部认为群众不明真相时,其实更应反躬自问,是否因为不够公开透明,从而导致真相不明?

事实表明,一些公共事件的酝酿扩大,往往是不够阳光使然。面对一些突发性事件,一些干部本能地抱着“瞒”和“捂”的思维,导致民众因不了解而猜测,因猜测而众说纷纭,最终谣言四起、使局面陷入被动。尤其在网络时代,面对多元快捷的信息获取方式,任何试图隐瞒的举动只会适得其反,只有及时公开透明,才能掌握主动、获得信任。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对过往经验的吸取,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选择公开透明。比如,面对一些突发性公共事件,许多地方都会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这极大地增进了人们对政府的信任支持。但也有一些信息发布的效果并不好,究极原因,就在于发布的是自己认为重要的信息,而非公众关注的信息;甚至一上来就急于撇清责任,对公众的关切质疑却刻意回避。这样的信息发布,不仅与公开透明的理念不符,反而助长了人们的“反面猜想”。

这也说明,公开透明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深层次的理念问题。如果把信息看做是一种自我资源,那么信息的公开透明就会被当作一种权宜之计;反之,如果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认识到政府信息的公共资源属性,尊重人民的知情权,公开透明就会成为一种主动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公开透明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以人为本的问题;政府公信力的打造,与政府服务人民紧密相连。

政府“公开透明”的一个成功实践,是汶川大地震。在那场大地震中,真相之所以能战胜谎言,真情之所以能感动世界,正是源于信息的公开透明;而公开透明之所以成为第一选择、唯一选项,其背后则是以人为本的抗震救灾主线和政府对生命的尊重关怀。以人为本理念下的公开透明,动员起了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力量,也极大地增强了政府的号召力和公信力。

任何权力都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可以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由于人性的复杂性,权力也有封闭运行的冲动,并容易被滥用。要确保权力的人民属性,就要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使政府在民主监督中,遏制滥用权力的冲动,获得避免腐败的免疫力。无论是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还是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体现的都是将政府“公开透明”制度化的努力,都在为政府的公信力构筑基石。

流言止于真相,公信源自公开。惟有通过公开透明,实行“金鱼缸”式操作,政府权力才能真正为人民的权力服务;惟有保障人民的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公信力才能伴随着阳光不断生长。

3.维护群众利益才有公信

信任是一种情感活动,也是一种理性选择。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赢得最大范围、最深程度的信任。超越个别利益,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这是提振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应是我们所有工作的根本遵循

在发展过程中,信任的问题往往体现为利益问题。物价房价、工资社保、看病上学……对群众而言,利益不在你怎么说,而在你怎么做,于切身感受中才能建立起对政府、对干部的信任。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群众利益,可谓提振政府公信力的“牛鼻子”。

近年来,从“利为民所谋”到“包容性增长”,从免除农业税到深化医改,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的“保民生”到“十二五”规划建议中的社会建设图景,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正体现在立足改善民生的理念、系念群众利益的实践之中。

利益是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改革深水区、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多元,利益格局多样。这种背景下,各类公共事件日趋复杂,协调各种利益更为困难。面对相互交织的个别利益和普遍利益、少数利益和公共利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处理好了,政府公信力能倍增;处理不好,则可能让政府公信力蒙尘。

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也必须服务人民。可以说,除公共利益之外,政府没有其他的利益,这是政府的天然属性和根本旨归。面对复杂的利益问题,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只有抛开自身利益、超越个别利益,才能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好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赢得公众的信任。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个人、少数人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个人、某一部分人利益,是决定人心向背、事业成败的关键。”

现实中,在有的地方和单位公信力出现问题,很多就是源于不能超越个别利益。或是把机构自身的特殊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与民争利。比如一些地方出现的“钓鱼执法”、“罚款指标”,因土地财政而来的“扩地冲动”等,都是如此。或是陷入利益交换,成为少数人、少数群体利益的代言人。比如在一些非法征地、野蛮拆迁事件中,相关部门也参与其中,损害到群众的利益,失去了群众的信任。

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也有正当的个人利益,也有合理的发展诉求。有效切割个人身份和职业身份、协调好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至关重要。如果职务的影响延伸到个人生活,行使权力时就难免以公权谋私利,为追求个人利益而侵犯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无论是量体裁衣的“萝卜招聘”,还是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其直接的后果,都是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看问题的视角,决定了面对利益时的胸怀。不能超越个别利益,目光局限于一人一时一事的得失,利益的个别化、局部化、单位化就会抬头。这也许能满足少数人的短期利益,但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失去的将是整体的长期利益。对待利益和信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着眼全局,把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放在首位,从全局和整体的角度看利益、想问题,才能在信任中达成共赢,提振各个层级上的政府公信力。

要超脱于个别利益之上,不能仅靠“道德自觉”。一方面,要形成良好的利益制衡机制,把权力的行使放进“金鱼缸”,把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放入“阳光房”,让群众的监督筑牢信任的基础;另一方面,要着力建立健全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形成和拓宽群众的利益和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参与拓展信任的源泉。

信任是一种情感活动,也是一种理性选择。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赢得最大范围、最深程度的信任。超越个别利益,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这是提振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应是我们所有工作的根本遵循。

4.用制度守护公信力成长

制度是公信力的根本保障,制度执行力是公信力的现实体现。“十二五”时期,尤其应把政府公信力构筑在法制基础上,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把依法办事作为公信力的生长点,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公信力成长。

提振政府公信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公信力建设,只有扭住制度问题不放松,着重从制度层面寻找出路,才能获得立足的根基、持续的动力。

政府的公信力,是一种社会认同和信任,从现象上看,常常表现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人际诚信,而从实质上看,则是社会运行和治理过程中,人们与政府达成的契约,社会对制度的信仰。因而,提振公信力,干部的职业操守、道德形象固然重要,但更为关键的是制度基础是否扎实、制度执行是否有效。

制度是公信力的根本保障。一项好的制度,可以为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提供落实载体;一项好的制度,可以为凝聚共识合力、促进和谐稳定的治理目标铺就现实道路;一项好的制度,可以为开放透明、加强监督的权利诉求开辟参与渠道。好的制度设计,符合社会历史发展潮流,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自然能得到普遍的信任与支持。

正因此,党和政府一直把制度建设作为公信力的基础。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等治理思想,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近三年来的有效实施;从公推公选的干部选拔制度,到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从新形势下加强群众工作的制度创新,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安排,政府公信力站在了日益坚实的制度基础之上。

在现代社会,利益格局更趋多元,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公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诉求更加强烈,政府面临的公共问题日益繁杂,更容易遭遇信任挑战。近年来的一些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中,也不时暴露了制度问题造成的公信力软肋。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度建设唯有与时俱进,因时而变,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内在发展规律,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调整、完善、创新,才能实现政府公信力的保值增值。近年来,废止收容遣送条例,颁布新拆迁条例,修改选举法、实现城乡同票同权,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创新,立足实际情况,顺应党心民意,在破解问题和矛盾中,不断创造着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契机。

制度执行力是公信力的现实体现。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公信的树立在于制度被普遍遵循、一体奉行,而首当其冲的,就是政府和干部对制度的态度和行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令行禁止,本身就是对制度的最好诠释,政府威信不树自立;有令不行,违法不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项制度必然流于形式,政令难以畅通,公信力也难以挺立。从这个意义上说,执行力不仅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府公信力的支撑点。

从现实情况看,制度的完善固然重要,但制度的执行更为紧迫。一些问题和矛盾的产生,正是由于制度执行不得力、监督不严格、落实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干部存在权大于法、滥用权力等问题,这不仅在无形中架空了制度,也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损害。

树立公信靠制度,制度公信看法治。公信力需要法治来塑造和强化,法制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才能有效规范政府和社会成员的行为,增强人们相互交往与合作的信任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能不能始终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权力。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十二五”时期的政府公信力建设,尤其应把公信力构筑在法制基础上,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把依法办事作为公信力的生长点,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公信力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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