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病人费用追交问题规定[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急诊病人入院规定”。
关于急诊病人住院前所发生费用的追交问题
补充规定
各科室:
随着急诊病人逐日增多,漏收费、少收费、逃费等现象屡屡发生,给医院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滑县新区医院关于加强急诊工作的有关规定》(2014年10月25日下发)仍然执行,另外补充以下几点规定:
1、急诊病人未住院前的一切检查所产生的费用,应及时交纳;确实无法交费已住院的患者,急诊医生应将所检查项目,准确无误书写清楚递交给管床医生,由管床医生下达医嘱上费,各种收费申请单由急诊科提供给财务科,财务科从住院科室拨给急诊科。
2、急诊医生不能及时和管床医生对接,所造成的漏收费用应由急诊科医生承担;管床医生不配合急诊科医生,所造成的漏收费用应由管床医生承担。
3、医技科室应快速完成各项检查,并及时电话告知急诊科医生,随后发出报告,并负责追交所欠费用,因时间过长造成的漏收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4、各科室漏费、逃费发生时,按照科室承担的管理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每月从科室的绩效工资扣除。如果属于一个科室的责任由一个科室承担欠费金额的30%;如果属于两个科室的责任由两个科室共同承担欠费金额的30%,剩余70%由医院承担。
5、当科室责任无法界定时,由医务科协调相关科室解决。
滑县新区医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