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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沈腾龙(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严正声明
近期有一些不法网站登(转)载《中沈腾龙(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诈骗》等文章,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中沈腾龙(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商业信誉。现己经给中沈腾龙(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也希望各线上媒体立即下线,停止对我公司声誉的诋毁行为,目前我公司已有律师出面向相关部门报案,希望尽快破案。
在这里我公司郑重声明,对那些无中生有和别有用心的个别人,应立即停止攻击和诋毁,否则,后果自负,发贴人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构成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鉴于此,中沈腾龙(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郑重通知各相关网站:
请各相关网站管理员立即删除上述文章;若各相关网站管理员拒不履行上述义务,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网站运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与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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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沈腾龙(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