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投资明细表申报工作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投资
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材料分为项目备案确认书、已完成投资明细表、发票复印件3部分。
2、已完成投资明细表包含设备与软件购置费、方案设计费、劳务和培训费、咨询费、中期测试费、鉴定验收费、监理费、会务材料费、计划管理费、其他等10个分类,请将项目已完成投资分类列项。
3、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分类填写,一个发票号码对应一个序号,每个分类的发票按时间顺序排列,如其中某一分类中无实际支出,保留分类名称,序号为空,依次顺延,各分类中序号不得重复。
4、发票复印件装订顺序按已完成投资明细表中序号装订,在发票复印件右上角上手工填写顺序号,此序号和已完成投资明细表中序号一致,如表格不够,每一项都可自行续行。复印件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否则视为废票。一经发现假票,即刻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审成绩,单位两年内不准申报。
5、根据申报要求,项目总投资须在400万元以上,数额应与备案确认书一致,已完成投资达到50%,因此已完成投资明细表各种票据总额需超过200万元。
6、项目涉及的水电气暖及场地租金、差旅住宿等费用划归到计划管理费中。
7、各单位填报工资及劳务支出中,中需提交项目组人员名单(成员不超过20人),名单中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务及工作单位等信息,并须提供2011年度1-6月份个人完税证明。不够个税标准的需在审查时提供工资明细。
8、咨询费中如有专家咨询论证费用,需先提供专家名单,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及工作单位等信息。申报单位出具相关咨询费用证明后经专家签名方可视为有效。
9、此次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发票为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业发票,不得出现收据等非法定凭证。
10、材料装订顺序为项目备案确认书、已完成投资明细表、发票复印件。材料装订方式统一为胶装,加盖公章。
二、相关要求:
此次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1份(仅包含已完成投资明细表),于2011年8月5日(周五)12:00前送到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周昆
联系电话:67885661
电子邮箱:ZZ678856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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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