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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
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报告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中介机构: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本
共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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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3
(一)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依据............................3
(二)项目及资金概况..................................4
(三)项目绩效目标....................................5
1、项目绩效总目标.................................5
2、年度绩效目标....................................6
3、阶段性目标......................................7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7
(一)绩效评价目的....................................7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原则和评价方法...7
(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9
1、前期准备阶段.....................................9
2、组织实施阶段....................................10
3、报告形成阶段....................................10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11
(一)项目资金情况...................................11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11
2、项目资金到位时效................................11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1(1)专项资金预算投入总进度情况......................12(2)专项中各子项支出情况、项目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支出 进度滞后原因...................................12
(二)项目管理情况...................................14
1、厅本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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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情况........................16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情况..............................16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16
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17
3、矿山复绿示范工程................................17
4、文化旅游和特色县域经济项目......................17
5、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其他支出项目..............17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1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19
六、改进措施、建议...................................21
绩效评价报告附表:
附表1-1 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支
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总表........................24 附表1-2 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支
出---各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指标评分统计汇总表.....28 附表2-1 项目资金预算投入按地域分布情况表...............31 附表2-2 项目资金预算投入按项目明细子项分类情况表.......31 附表3-1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统计汇总表...............32 附表3-2 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单个项目明细表...............33 附表4-1 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调查评价类............38 附表4-2 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搬迁避让类.............40 附表4-3 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矿山复绿类.............41 附表4-4 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特色县域经济类.........42 附表4-5 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能力建设类............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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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的管理和责任意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函》及《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我厅于2015年4月29日-5月25日,对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了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依据
我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对地质环境工作的开展和要求设立,该项目专项资金具体的实施依据为:
(1)《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颁发;
(2)《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2002年1月24日颁发;
(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34号);
(4)《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
第4页(5)《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4〕30号);
(6)《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以上投资地质环境工程类项目和地质灾害勘察项目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湘财建函【2014】30号)。
(二)项目及资金概况
根据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的年度绩效目标,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79个,专项资金8,185万元。
(1)根据指标下达专项资金的使用内容,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矿山复绿示范工程、文化旅游特色县补助资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相关业务支出五个方面。具体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①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个数16个,下达资金2,164万元,占专项总额26.44%;
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个数6个,下达资金1,200万元,占专项总额14.66%;
③矿山复绿示范工程:个数9个,下达资金1,700万元,占专项总额20.77%;
④文化旅游特色县补助资金:个数4个,下达资金1,500万元,占专项总额18.33%;
⑤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相关业务支出:项目个数44个,下达资金1,621万元,占专项总额19.80%;
(2)根据专项资金投入区域,一类直接投入各市州、县市国土局等相关承担单位,全省14个市州均有不同程度的投入,本年共计安排项目个数52个,下达专项资金5,630万元,其中下达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地市4个,投入相对较多,分别为:邵阳市,安排项目个数6个,第5页 下达资金1,045万元;娄底市,安排项目个数4个,下达资金840万元;怀化市,安排项目个数6个,下达资金745万元;湘西自治州,安排项目个数7个,下达资金635万元。其他地市安排项目个数和下达资金明细见附表三。该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搬迁避让、特色县域经济项目、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
另一类直接投入省直相关单位,如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等,本年共计安排项目个数27个,下达专项资金2,555万元,主要用于调查评价类项目、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项目,其中调查评价类项目13个,下达资金1,664万元;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项目14个,下达资金891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颁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1358”目标。我厅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部门,这些文件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即为本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总目标。具体如下:
(1)全面完成100个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2)完成300处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3)开展50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勘查;(4)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8000户居民的搬迁避让;
(5)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6)有序开展全省重点城镇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和重要矿区地质环境调查,健全完善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制度;
(7)在我省“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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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居民居住区、重要交通沿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范围内实施矿山复绿行动;
(8)初步查明全省地质遗迹分布情况,编制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保护一批重要地质遗迹,支持地质公园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
为落实完成总体目标,我厅坚持以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除做好地质灾害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项目实施外,按照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和项目实际需要,逐年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设定了年度绩效目标,并根据年度绩效目标有计划的进行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批和下达。2014年度,本专项绩效目标为: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方面:全年计划完成娄邵盆地土壤地球化学调查、农业地质调查、全省矿山采空塌陷调查、部分地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10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8个;
(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应急补助方面:对2014年度入汛以来所发生的实际地质灾害进行应急治理,实施搬迁避让,避免和减少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具体实施根据情况确定;
(3)矿山复绿示范工程方面:计划实施9个重要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开展全省矿山复绿行动,保护当地环境,改善整体形象,促进生态文明。
(4)特色县域经济项目方面:支持新化、新宁、凤凰等第一批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建设;实施地质环境相关项目;开展全省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调查、保护与监测,提交调查成果,建设一批监测和标识设施。
(5)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项目方面:该专项为对各市县国土部门常年性专项资金投入,通过该专项的投入,做好全省的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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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地质灾害排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实时监测,及时预警,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编印宣传手册,制作专题电视宣传节目等;为市州和重点县市配备相关设备,实现远程会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初步建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
3、阶段性绩效目标
由于地环项目各子项目的性质、使用用途、范围差异较大,为客观的评价本专项的绩效状况,根据专项的特殊性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针对各子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本绩效评价时段内,我们分别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具体如下: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类项目完成其项目总绩效目标的50%,提交相应成果;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业务类完成60%,提交相应成果;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类完成50%,提交相应成果;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类、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和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地质环境项目类完成2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资金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对省级拨款地质环境调查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行检查和了解,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原则和评价方法
1、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第 8
页(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
(4)《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5)《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
(6)《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4〕30号);
(7)《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预算标准》(暂行);(8)《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地质环境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366号)
(9)《关于下达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应急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137号);
(10)《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地质环境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189号);
(11)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和评价方法(1)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厅根据科学规范原则、客观和公开公正原则、绩效相关原则;通过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我厅绩效评价小组现场收集和审核资料、听取情况介绍等评价工作方法,运用比较法(即绩效目标和实施效果比较)、因素分析法、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技术评价方法,进行专项资金的评价工作。
(2)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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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根据专项绩效目标、项目评价依据的相关管理要求,按照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见《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评价时段范围的设定
对专项资金从下达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
1、前期准备阶段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为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厅非常重视,制定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绩效评价小组,由厅地环处、地环项目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委托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具体评价工作,并针对本专项制定了《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专项资金预算收支表、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分表、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项目单位绩效报告佐证资料清单,并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财政绩效处。
(3)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于2013年4月29日对各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下发了《关于印发的函》,要求各项目使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上报绩效自评报告。
2、组织实施阶段
(1)项目单位自查并上报绩效评价报告。
第10
页 本年专项子项目共计79个,除4个专项资金5万元的项目因金额小未要求参与自评工作外,其他75家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我厅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截止2015年5月15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共收到绩效评价报告75份,自评工作完成率100%。
(2)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实施现场评价。
为有序的开展项目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现场评价工作安排表,明确了评价项目对象、现场评价实施时间、评价分组和人员配备。现场评价工作实施及完成情况如下:
评价小组设置及人员:考评工作分4组同时进行,考评成员由我厅地环处、财务处、项目办、事务所人员组成,我厅人员负责组织协调,配合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具体实施。
评价实施时间:4个评价小组已分别于2015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现场评价实施时间一周。
绩效考评现场评价对象:现场评价25个项目,抽查项目个数占总量的32%;抽查资金4,536.29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5%;抽查区域分别为:长沙省直单位、邵阳市、娄底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各项目承担单位。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个数和资金量,均远远超过了财政要求的“资金和项目数不得少于总数的30%”的要求。
(3)对未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的审核。
在实施现场评价工作的同时,单设一个评价小组在地环项目办办公室,对收集的未纳入现场评价的项目单位进行资料审核,于2015年5月15日完成了全部资料的审核。
3、报告形成阶段
根据我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单位的现场评价及自评资料的审核情况,于2015年5月22日完成了本评价报告初稿,经我厅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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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页 领导小组和相关领导审核,形成了本绩效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185万元,至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设定的评价截止日2015年4月30日,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到位时效
根据上述指标下达情况,结合本专项各子项的实际情况,部分专项资金的下达时间较为及时,部分资金的到位时间有待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①汛期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应急补助专项资金1,200万元:该专项资金为根据当年受灾实际情况紧急安排和拨付的资金。从各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申请、审批到资金下达时间反映,下达较为及时;
②文化旅游特色县补助资金1,500万元,9月份下达;根据湘国土资发〔2014〕9号文件,该专项2014年4月启动项目资金申报;
③其他专项资金5,485万元,11月份下达,其中:根据湘国土资发〔2014〕90号文件,矿山复绿示范工程1,700万元,2014年6月启动项目申报。
11月份下达资金5,485万元,占年度专项资金67.01%,所占比重相对较大,因到位时间较晚,一定程度的影响了当年项目工作的开展。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经我绩效评价小组审核、整理汇总,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专项资金预算投入总进度情况
2014年本专项下达并到位资金总额8,185万元,其中调查评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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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页 项目中,有10个项目的资金跨年度分批投入,经统计,在2014年以前年度已下达并到位资金992万元,故本次绩效评价的79个项目,实际下达并到位资金总额9,177万元。
截止2015年4月30日,本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4,043.99万元,专项资金总投入率44.07%。剔除以前年度下达资金在本年支付的992万元,在2014年下达的资金8,185万元中,实际专项支出3,051.99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37.29%。总体的资金投入进度缓慢。具体原因为:一方面,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分类多、细,各子项目的实施进度要求和目标各有差异,实施进度低的项目一定程度的影响了整个专项的总体进度;另一方面,67%的专项资金在2014年11月下达,相对较晚,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还有,部分子项的实施,需要完成前期的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程序多,资金支付相应后延;同时也有各项目承担单位工作的及时性方面问题,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从而影响了资金投入进度。(2)专项中各子项支出情况、项目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支出进度滞后原因
①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实际到位资金3,156万元,项目支出2,030.79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64.35%;以上统计金额包含以前年度到位资金的资金收支金额。
调查类项目中,1:5万地质灾害详查基本上在2013年开始实施,现均完成野外验收,处于整理资料、数据库录入和报告完成阶段,总体的项目实施进度在80%或以上,预计各项目在2015年底前完成;总体的资金投入进度在80%以上,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较为匹配。
2014年新增的调查评价类子项,如:慈利县农业地质调查、石门县地热资源调查、全省矿山采空塌陷调查、全省干热岩资源调查等,第1
3页 项目实施尚处于设计勘察阶段或取样和摸查资料收集阶段,从单个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来看,基本上符合,但从该类项目整体看,影响了整个调查类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
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
实际到位资金1,200万元,项目支出768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64%,投入进度较好。
搬迁避让类子项中,集中安置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相对较高,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前期的搬迁选址、三通一平和拆迁补偿费用,如新晃、麻阳、辰溪县的搬迁避让资金均全部投入;新邵、安化县搬迁避让通过分散安置形式,隆回县搬迁项目部分集中安置,部分分散安置,因分散安置户大部分房屋在建中,搬迁进度受制于搬迁户,存在时间的不确定性,根据稳健和谨慎性原则,需要在搬迁户入住且旧房拆除后资金方能拨付,因此部分资金投入进度将被合理延后。
从项目实施进度看,其他项目的投入进度相对较好,达到了阶段绩效目标;新晃、辰溪虽然资金投入进度100%,但搬迁完成进度将近40%,搬迁进度需要进一步抓紧。
③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实际到位资金1,700元,项目支出24.71万元,投入率1.45%。截止至绩效评价时点,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均处于设计勘查阶段,尚未进入工程实施阶段,项目实施进度约为整个项目进度的20%,实施进度基本上达到阶段目标。因相关费用暂未支付,资金投入进度较低。
④文化旅游特色县补助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1,500万元,项目支出463.76万元,投入率30.92%; 本子专项中,新宁崀山博物馆工程全部完成并投入90%,其他项目均在设计勘查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⑤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相关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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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页 实际到位资金1,621万元,项目支出756.73万元,投入率46.68%; 该子专项资金用途分两块,一块为对各市县国土局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资金在20-25万元,该部分资金基本上均投入100%;另一块为针对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安排资金相对较大,且实施周期相对跨年,如:1︰5万地质灾害详查数据集成、地质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湖南省地质环境图系编制等,该部分专项暂在实施前期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进度基本上在阶段目标范围内,但因部分资金支付后延,影响了整个资金投入进度。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资金专项的特点,具体的项目实施主要为地市国土局及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我厅的职责为对项目的申报、立项、资金的安排进行审核,报本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的安排;资金下达后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考核和评价。
1、厅本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建立了地质环境项目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了项目管理工作的有章可循和有序开展。
①建立了《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
该办法为地环项目的业务管理办法,对地质环境项目包括的内容、各层级部门的管理职责、项目的立项与下达要求、设计和预算审查要求、项目的实施管理、验收等业务环节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明确。
②建立了《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0〕8号)
该办法为地环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支出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审批及拨付程序、资金使用及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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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页 求等进行了全面明确和规范。
(2)建立了专门的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支出实施全面监管。为加强地环项目的管理,我厅成立了地质环境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地质环境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对地环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专项的管理工作。
(3)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了以下管理。
①对项目专项申报实施了严格管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组织了项目立项可研论证审查、设计(方案)及预算审查;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行项目申报审批,保障项目申报的合规性和资金投入的有效性。
②定期跟踪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监测预警、调查评价、工程治理及相关业务建设的实施,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上报项目月报或季报。除本次组织绩效评价的现场评价检查外,在日常的管理中,对相关专项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针对性的开展了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4)实施了项目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专项绩效评价工作从2014年开始。2014年我厅组织了2013年度地质环境项目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对各项目的评价情况,我们及时将评价情况向各项目单位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去年的评价工作,强化了各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意识;与去年的评价工作情况比较,我们认为本次各项目单位的自评工作的及时性和自评工作的质量均较去年有一定的提高,绩效工作的开展有效的促进了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2、各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现场考评及各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反映:
(1)各项目单位基本上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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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方案或项目资金预算,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管理基本上做到了单独核算和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事项。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情况
2014年,在省级财政的支持下,我厅以本专项绩效总目标为方向,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开展本专项工作的组织、统筹;市县政府和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尽管资金投入进度略为滞后,项目的实施基本上按阶段目标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项目产出和绩效情况如下: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是强化监测和防治力度的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工作。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查明为地方政府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1:5万地质灾害详查,本年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530个,地质环境点7577个,发出重要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1194份;基本查明了调查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与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稳定状态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和风险评价;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图册,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通过数据库建立全区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为政府和全社会积极主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
2014年我省汛期灾害频发,邵阳、怀化、益阳较为集中,通过及时的地灾预报和防治措施的组织安排,未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地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及时进行了
第17
页 灾害救助和搬迁避让工作的开展,当年安排的项目资金,共计完成了10个安置点的建设,消除隐患点7个,完成搬迁户359户,安置搬迁人数1542人,预计挽回经济损失8700万元,及时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安置点的精心选址,统一规划,三通一平的建设,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条件和居住环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人民群众的的满意度较高。
3、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尽管2014年投入的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投入低,项目实施进度低,但2013年度投入的矿山复绿示范工程资金1,700万元在本年逐步投入,改善了当地整体形象,在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矿山地质灾害、改善矿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文明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文化旅游和特色县域经济项目
本年专项的投入主要在地质公园的地质环境的治理、旅游景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游道的提质改造及地质博物馆的提质改造等。通过对本专项的投入,加强了地质公园的保护,保障了游人的安全,保护了景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加强了地质科普知识的教育等。
5、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其他支出项目
通过对本专项的投入,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防治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全省全年共配备一般设备15套,专业设备19套,培训13次,项目立项审查7次,监督检查91次,施工验收19个,宣传资料编印7万册,各项目单位制度或标准制定22个,监测隐患点2842处,巡查监测记录3438条,值班记录2737条,预警预报产品发布23699份,突发灾害点应急调查报告111份,监测设施建设12处,地质公园设施维护39处,地质遗迹保护24处,地质公园巡视监测69次,数据库集成28个,成果验收27个,野外验收39个,技术报告88份。
第18
页 制作了四期地质灾害专题电视片,《地灾古镇话发展》《打响矿泉水的家乡品牌》于2014年4月8日、11月10日在湖南经视播出,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反响;编辑出版了《湖南省地质环境公报》;完成了13分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片的摄制,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上播放;完成了28分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片的摄制,并刻制了近7万份;推出了《湖湘地理》专刊等。已编制了《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示范建设设计》、《地质灾害气象精细化预警预报设计》初稿;完成了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可研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支持省份申报成功,为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发挥了基础作用,为今后更好更有力的防治地质灾害取得了资金保障。
四、项目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对2014年度的专项资金的到位、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摸底,我们认为,本专项的项目立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均按要求执行,专项资金全部到位,各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基本上建立了管理制度,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未发现违规使用、挪用专项资金现象,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在项目资金到位的及时性、项目产出的及时性方面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在进行项目评分时我们已在上两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扣分。根据上述情况,本专项的绩效总分为:90.6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时间相对滞后,年度资金结余指标文批复期间对项目资金的冻结,一定程度的影响了专项的实施进度。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分类细,影响因素多,67%的专项资金在11月下达,除调查评价类项目、能力建设及相关支出类项目外,其他子专项工作的开展,需要进行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或其他前期工作的铺垫,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很难在第19
页 资金下达的当年进行资金投入,势必会结转到下年;而每年财政的年度结余资金批复时间一般在4-5月才下来,如此,在批复下来之前因该资金的冻结又无法使用,照此计算,如果该资金在年末下达,一般将延迟到下年的5月份才能实际使用,从而一定程度的影响了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2014年下达的专项资金投入进度缓慢,导致本次绩效评价的效果很难体现。
本绩效评价工作是对当年下达的财政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从本次绩效评价的情况看,专项资金投入进度缓慢,一方面有指标下达时间晚的原因,同时也有项目单位在工作推进方面力度较弱的因素。至本次绩效评价截止日2015年4月30日,部分项目尚处于前期的设计或初期实施阶段,专项资金使用很少或基本上未使用,尚未形成项目产出,也未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本绩效评价无法对项目产出及项目效果进行客观评价,无法对项目整体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客观和完整的评价。本评价工作仅能作为对其项目管理的一次过程监管和评价,无法达到财政绩效要求的工作效果。
(三)绩效评价的对象设定有待扩展。
如前所述,在当年完成情况较低的项目,当年无法对其进行完整客观的评价,而由于每年的绩效评价工作,仅对当年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评价,未将上年延续的项目纳入下年专项资金评价范围,一方面在评价工作中形成了空档;同时因专项工作存在一个实施过程,很难在当年完成,一般都需要跨年度,部分子专项工作将会延续到下年,因此仅对当年下达的资金进行评价,未将在本年完成的、以前年度下达的专项资金相应的工作和项目产出纳入考核评价,也不能全面的反映我们在实际专项工作中的整体工作绩效。
(四)各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
第20
页 目前部分项目单位在申报时没有上报项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或在资金下达后也没有根据批复的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绩效指标的分解,专项工作的实施无明确的实施方案;专项资金下达时没有对专项资金的实施时间予以明确,部分项目单位对专项工作的开展也没有明确的进度和时间安排,不便于专项工作的开展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
(五)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待加强。
1、项目工作开展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较低,导致了项目资金的长期滞留,未能及时发挥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2、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从自查报告中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汇报和提供的佐证材料来看,存在部分单位的资金使用没有做到单独核算,主要体现在资金量相对较小的项目子项,如地质灾害能力建设和其他支出项目。
3、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本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中,大部分项目承担单位非常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单位重视度不够,未能及时上报自评报告,或自评报告简单不全面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六、改进措施、建议
根据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如下:
(一)加快专项资金的下达速度,尽早的下达专项资金。
1、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5-2020)》和年度实施方案,前置项目专项资金在我厅审批环节的申报管理。
如前所述,部分子专项当年的4月、6月开始启动,在申报工作启动时才组织项目单位进行项目申报,而申报立项工作的论证时间长,审批环节多,项目实施涉及的部门也多,因此影响了预算资金的下达
第21页 时间。因此,要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5-2020)》和年度实施方案,提前组织项目的申报、审核,做到“项目等资金”,待年度专项资金额度确定后,即可安排资金的下达。
2、加快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速度,确保项目专项资金的及时下达。
加快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相关工作,如:提前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目标;尽早落实年度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尽早组织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沟通,尽早的完成专项资金的下达,保障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议财政部门加快年度结余资金批复文件的下达,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
(二)进一步严格项目的申报管理,明确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为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评价依据。
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主管部门和资金审批单位进行预算资金审批安排、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的依据。因此,首先在申报环节,严格项目的申报审核,指导项目单位编制切实可行、量化明确的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时间进度和时间期限;其次,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审核,在专项资金指标文下达的同时,下达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和评价的依据,以便项目单位遵循和对其追踪问效,切实落实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三)强化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州地环主管部门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职责,强化项目月报、季报等报告机制。
通过报表的上报,一方面让项目单位清晰的了解自己的项目现状,增强项目推进的紧迫感;另一方面便于我厅项目办和其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各项目单位的实施过程和实施进度,根据对项目情况的了解,针对性的组织对项目单位的专项督查,合理保证项目单位专项工作的有
第2
2页 效实施。
(四)加强专项资金的实施进度管理,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
将上年延续至本年的专项纳入当年绩效评价实施范围内,对项目实施滚动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及时进行预警,要求项目单位进行书面汇报,分析滞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落实和完成。
(五)落实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
1、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单位,实行专项资金安排上的倾斜;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要求整改,严格做到与以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2、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及考评得分,我们将向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反馈,并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实施整改。
七、其他事项说明
绩效评价报告附表、绩效评价工作佐证资料为本绩效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绩效评价报告附表见后附的各明细表;佐证资料见佐证资料目录和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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