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腐败问题与反腐败策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的腐败与反腐败”。
中国的腐败问题与反腐败策略
一、当前中国腐败问题的主要特点
1.个体腐败和群体腐败并存,群体腐败呈上升趋势
2.腐败犯罪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同时,一些领域的腐败行为公开化和制度化
3.腐败同时向高层发展和向社会蔓延,涉及层面不断扩大
4.腐败的社会认同度提高,腐败文化开始形成二、当前中国腐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体制转型期出现的体制缝隙和漏洞使贪污腐败者有机可乘
2.对腐败的惩罚力度不足以遏制腐败的蔓延
3.部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削弱
三、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系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消除产生腐败的体制缝隙和漏洞
制度是关于个人或者组织的行为规范、规则和惯例的总和,它规定和塑造着个人或者组织的行为。制度作为规范、规则和惯例的总和,是社会秩序的主要构成因素,有利于人或者组织获取一种共识信念,从而使得人或者组织的行为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邓小平非常强调制度的重要性,他认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可以说,合法性政权和良好的制度安排所导致的有效的政府能力和经济绩效即制度竞争力,是一个国家持久强大的根本保证。因此,制度建设是非常重要的,特别对于体制转型时期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当前中国正处于体制转轨阶段,许多体制存在缝隙和漏洞,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与条件。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主动深入到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门,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可能产生腐败的体制缝隙和漏洞。要尽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制度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筑牢反腐倡廉的政治基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夯实反腐败的法治基础。同时,要加强反腐倡廉方面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要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修订和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当前,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 1
度改革和创新,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三是深化财政、投资和金融体制改革,四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五是建立市场配置资源制度,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也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要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制度才是制度建设的关键方面。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筑牢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防线
当前,领导干部面临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可能受到的诱惑越来越多。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思想道德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原有的道德规范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一些领域和地区是非、美丑、善恶界限不清,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蔓延,各种价值观念都开始在社会上占据一定的市场,思想文化领域的多元化倾向越来越强。不少领导干部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也缺乏廉洁自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在这种局面下,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促进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抵御风险、拒腐防变。
反腐倡廉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性环节,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目标,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17] 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这一手段可以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和运行规范。同时,也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遏制腐败文化的传播,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3、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监督是关键。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是有效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当前,要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确保国家机关立法权、司法
权与行政权行使的相对独立与高效运行。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是国家职能实现的具体体现,分属国家三种彼此相对独立的职能机构。权力行使的相对独立性要求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具有相对的独立地位,在各种权力行使过程中不被其他权力所左右和控制。国家权力的高效运行要求配置或设定权力要以科学化和实效性为原则,以保证各种权力独立行使时能最大值地发生正向作用。在确保国家机关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行使相对独立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从而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
当前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建设要突出四个重点:第一,加强党内监督。党内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都要加强,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第二,加强人大监督。要合理界定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职能,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明确人大和政府的职权界线,完善人大监督政府的法律、制度和程序。第三,加强法律监督。从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看,法律监督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通过对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时严格依法办理;二是通过追诉犯罪的活动伸张法律正义,督促全体公民尊重和遵守法律;三是通过参与诉讼发现和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四是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维护司法公正。[18]第四,加强舆论监督。当前,舆论监督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并在推进改革、防止腐败和保护公民权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加强新闻立法工作,推动舆论监督法治化,完善舆论监督外部环境的制度建设,特别是要注重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总之,要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体制内监督与体制外监督紧密配合,形成一个相互渗透、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监督体系和网络,完善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4.加强对腐败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重要作用
惩治腐败,必须从严。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惩治无力,教育就缺乏说服力,制度就缺乏约束力,监督就缺乏威慑力。依法依纪查处腐败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2003年至2009年,各级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4万多件。在惩治受贿犯罪的同时,中国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加大惩治和预防行贿犯罪力度。2009年,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20]当前,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并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
利益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要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要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要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形成整体合力。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执纪执法水平。查办案件工作既有治标的功能,又有治本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