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手续所需资料闵行区经济适用房项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项目备案所需资料”。
一、土地协议、土地出让合同
二、项目立项
闵行区发改委(经济适用房项目)
项目核准(发改委)
三、工程报建应携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5)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第5号令)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还需携带:
(7)《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8)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3、受理时限:资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报建手续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随申请表应按下列要求送审相关文件、图纸:
1、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虚线(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注明用地户名和用地面积,市政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应注明起迄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
2、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加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需要使用其它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市政工程视情况定);
5、如属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须加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规划选址论证(原件一份);
6、位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加送反映风貌特色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一套);
7、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闵行区规土局(经济适用房项目):
1)申请书原件(盖红章)--电子报建程序打印,项目公司未完成注册,先盖中标公司红章,至方案阶段开始须盖项目公司红章;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作核对;
2)电子报建光盘-刻录已填写完毕的申请表
3)定界报告1份;--原件 区规土局测绘队出
4)定界图4份 原件(市政科划示控制线并盖章);包括道路红线和河道蓝线--
区规土局测绘队出,再由水务局规划科审核河道蓝线;市政科盖章审核道路红线;
5)发改委相关计划批准文件(立项);原件
--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部门征询单,由发改委盖章批复
完成提交以上资料,并拿到回执,之后凭此回执取选址意见书批复;
五、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随申请表应按下列要求送审相关文件、图纸:
1、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①建设基地用地界限;②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③各项规划控制线;④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⑤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地形图划示要求参见《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一份);
2、1/500或1/1000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图纸二份,电子盘片一份;市局审批项目图纸三份),总平面图上应标明的内容及要求同地形图,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方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3、建筑设计方案图(含平面、立面、剖面)及设计说明文本,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方案出图、文本
制作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二套);
4、分层面积表(二份);
5、属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的,除总平面图外,须加送横断面、纵断面图(各二套);
6、属高层建筑项目,周边有文教卫生建筑的,须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原件二份);
7、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9、《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或《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等文件中,要求申请单位送审的其它相关文件、图纸;
10、设计方案修改后再次送审所需的文件、图纸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前次审核意见要求为准;
11、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闵行区规土局(经济适用房项目):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随申请表应按下列要求送审相关文件、图纸1、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五份,市局审批项目六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实线(铅笔)
标明用地位置地界;
2、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及附图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各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方案已批复的,须加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只需送审上述第1、2、4项文件和图纸,如已办选址(选线)项目,还应送上
述第3项文件和图纸;
6、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基地以外土地的,建设单位(个人)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应一并提出申请。
单独申请临时用地项目,除需送审上述第1项图纸外,使用本单位(个人)土地的应送土地使用权属的有关文件。使用本单位(个人)以外土地的,应送相关的土地权属文件和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使用带征土地的,应送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闵行区规土局(经济适用房项目):
1.七、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1、请示报告;
2、上海市嘉定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请示单;
3、立项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4、政府批准的详细规划批复;
5、规划部门签发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及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土地批准文件;
8、设计中标通知书;
9、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10、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11、由建委视工程规划及根据有关规定指定参与审查有关专业和配套单位填写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单”。
八、地名批准书
1、立项批复;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总平面图;
4、地形图。
九、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
1、上海市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供地批文和出让合同;
3、土地出让金定金凭证(出让土地);
4、经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审核鉴证的征地包干协议、拆迁许可证(包括委托拆迁配套等协议);
5、社保部门证明(征收土地)。
十、住宅建设配套费审核及新开工项目内部登记
1、施工总平面图二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3、住宅新开工项目内部登记表一份;
4、住宅建设基地编码申请表一份;
5、立项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一份;
6、房地产权证一份;
7、扩初批准书一份;
8、项目所在地地形图一份;
9、新建住宅无渗漏承诺书一份。
十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一、基本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图(测绘蓝图)
3、项目总平面布局图。
二、可选材料:
1、立项批文;
2、规划选址意见;
3、土地批租/拍卖协议/土地批准证书/房屋产权证;
4、房屋租赁协议;
5、污水纳管证明;
6、变更材料;
7、其它材料。
闵行区规土局(经济适用房项目):
十二、配套绿化方案审核
1、规划部门文件(选址意见书及通知、设计要求批复等);
2、地形图或选址意见书附图;
3、含绿地布局的总平面图(总用地面积与设计方案批复中用地面积一致,如有商铺注明占地面积)。
十三、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
1、填妥的《上海市嘉定区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登记表(回执)》(一式叁份,加盖公章);
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表(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建筑工程项目表(复印件);
4、防雷装置施工图(项目总平面图、防雷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屋面防雷平面图、低压配电系统、*均压环设置平面图及立面图、*等电位连接平面图及立面图、*等电位连接预留件图、*强、弱电系统配置图)。
十四、结建民防工程的受理,民防工程建设费的收缴
1、建设工程项目仳准文件;
2、建筑总平面图及相关建筑建施图;
3、随带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如实填报建筑工程项目名称、建设面积);
4、收费单位提供帐号、开户银行资料。
十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随申请表应按下列要求送审相关文件、图纸:
1、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1)建设基地用地界限;(2)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3)各项规划控制线;(4)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5)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地形图划示要求参见《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2、1/500或1/1000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图纸四份,电子盘片一份;市局审批三份),总平面图上应标明的内容及要求同地形图,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3、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单)(三套),图纸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4、基础施工平面图、基础详图及桩位平面布置图(各二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
专用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5、用于项目公示的建设工程平面示意图(图纸二份,电子盘片一份)
6、属高层建筑项目,周边有文教卫生建筑的,须按有关规定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原件二份);
7、属住宅建设项目的,须加送公建配套协议(原件一份);
8、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1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中要求征询的相关单位审核意见(消防、卫生、交通、绿化、环保、民
防、地名等)(原件各一份);
12、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十六、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
1、扩初设计批复;
2、审图通过证书;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5、《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五份);
6、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
十七、项目报监
1、项目报监IC卡;
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交易成功)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带施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中标(交易成功)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和复印件,合格书所审定的内容与报监时的内容必
须相一致);
6、工程所在地劳务市场预缴综合保险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7、上海市民用(公共)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
8、上海市嘉定区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登记表(每一个单体一份,其中一份原件);
9、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请表(正表及副表)、工程明细表(一式两份);
10、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份数为单体数+1份,其中两份原件)及见证证复印件2人、取样证复印
件1人;
11、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份数为单体数+1份,其中两份原件,表中相关建设参与各方的责
任人必须与中标通知书相符);
12、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查委托检测协议);
13、检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八、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资金入帐凭证(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的凭证);
4、《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情况说明书》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证书副本;
6、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或审核表;
7、廉洁协议;
8、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申报情况证明;
9、施工中标通知书
10、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预缴费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