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一(合同)_国际商法合同法案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0:46:0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国际商法案例一(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际商法合同法案例”。

国际商法案例一

案例一 [案情介绍] 中国某公司同日本X公司属于长期交往的老客户。2007年3月,中国公司业务员张某打电话向日本X公司询问是否可以供给索尼笔记本电脑100台,日方在电话中答复可以。双方还口头商定了发货时间和支付方式,约定中方先预付10%的货款作为定金,待日方发货后,再支付其余90%的货款。一个月后,日方将货物发往中国,中方也按照口头的约定期限支付了货款。但是在销售过程中,中方发现所接收的货物全部是经过翻新的二手笔记本电脑,只能降价销售中方因此向日方提出索赔。[问题]

1、本案例中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合体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对于本案例中争议应当适用什么法律?(日本不是《CISG》的缔约国)案例二 案情介绍 日本J公司同马来西亚M公司签订了一批香蕉进口合同,双方约定使用的价格术语为FOB吉隆坡,并约定发货时间为5月底。5月26日,日本J公司通知M公司,自己派去的冷藏船将于5月27日到达吉隆坡港口,并要求M公司于27日一早将货物运抵码头。M公司按时将货物运到。但是,由于当时港口没有装卸泊位,所以日本公司的船只无法靠岸,以至于香蕉由于堆放时间过长造成腐烂。日本公司认为,根据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应当由卖方承担。因此,马来西亚M公司应当自己承担损失。[问题]

1、本案中,货物出现的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承担?

2、如果由日本公司承担,马来西亚公司应当以什么理由要求其赔偿货物的损失?案例三 [案情介绍] 韩国K公司同马来西亚M公司签订了出口韩国叉车的合同。贸易术语采用了FOB釜山港。4月1日,货物在装运时,发生意外,其中一辆叉车在吊装过程中摔下,掉落在货船的甲板上,造成损坏。所有的货物于4月2日在装运港装船完毕,船长签发了已装船提单,提单注明:除了一辆叉车由于装船过程中出现损坏,其余货物表面状况良好。K公司也于当日向M公司发出了装船通知。货物于4月15日到达马来西亚。当M公司提货时,发现除了提单表明受到损失的叉车外,其他叉车表面由于货舱内发生碰撞而出现多处刮痕、变形、车灯碎裂等损坏。M公司向K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理由是K公司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K公司认为,根据FOB合同,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转移,货物出现的损失都是在装运

港越过船舷后发生,M公司应当自己承担损失。问题

1、M公司向K公司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

2、本案该如何处理?案例四 [案情介绍] 中国某出口商向奥地利某进口商销售了一批ABC牌儿童服装。奥地利进口商将部分服装用于国内销售,另一部分服装转售英国一家儿童服装销售商。结果在销售一个月后,英国ABC服装的销售商遭到本国的一家运动服厂家的起诉,运动服工厂声明ABC是这家工厂多年使用的注册商标,并要求英国销售商立即停止出售ABC童装。英国销售商马上传真奥地利进口商要求宣告合同无效,退回所有未出售货物,并要求奥地利进口商返还价款。[问题]

1、英国销售商的要求是否合理?奥地利进口商可以以什么理由予以拒绝?

2、如果奥地利公司要求中国进口商也承担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其要求可以成立?对于本案应当如何处理?案例五 [案情介绍] 中国C公司向美国D公司出售钢板。由于特殊原因,C公司无法向D公司发运全部货物,因此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终止合同。卖方C首先提出合同终止,并提出愿意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条件是买方D将免除卖方C的任何其他合同义务。买方D回复同意卖方C的条件,并加上了一个条件—卖方C承担保险费用。卖方C传真回复买方D表明:(1)接受买方D的条件;(2)要求买方D起草一份正式的终止合同的书面协议。买方D没有起草终止合同的书面协议,卖方C根据双方约定支付了违约金和保险费。但是买方D却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卖方C赔偿买方D在钢板合同中的所有损失,并且认为卖方发给自己的传真只是一份还价。[问题]卖方与买方之间是否达成了关于终止合同的协议?本案如何处理?案例六 [案情介绍] 中国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C公司出口一批茶叶,数量10000箱,价格条款CIF纽约,卖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当货物到达纽约港时,买方对货物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表明由于货舱进水,有500箱茶叶遭受浸泡,已经无法出售。因此,美国买方拒绝接受这批货物,并宣告无效,拒绝支付货款。[问题] 本案中的贸易纠纷该如何解决?案例七

[案情介绍] 加拿大C公司同美国H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合同内容是,C公司在万圣节前向H公司出口一批面具,另一份合同是,C公司向H公司出售儿童玩具,两份合同的交货日期相同,是万圣节前的两个星期。由于C公司的供货人P公司遭遇工人罢工,生产受到影响,不能在规定的交货期前完成交货。因此,C公司传真H公司,询问是否可推迟两个星期交货。H公司回答,不行。尽管P公司在C公司的催促下,加快生产进度,但发货时间还是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晚了一个星期。H公司拒绝接货,并宣称由于C公司延迟交货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C公司赔偿H公司本来可以将货物批发给零售商而赚取的差价。[问题]对于本案中的两份合同,C公司是否全部构成根本违约?为什么?本案该如何处理?案例八 [案情介绍] 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国商人报出发盘,除列明各项交易条件外,还表示,“用坚固包装”。在发盘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用新包装”。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准备。数日后,该产品价格猛跌,美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未成立。而我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发生纠纷。[问题]

1、本案中合同是否成立?

2、本案该如何处理?案例九 [案情介绍] 2002年11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公司发盘如下:J型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4000美元FOB汉堡,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A公司在向香港B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C公司的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中国B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于是A公司在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撤销11月25日的要约通知,并与巴黎C公司签约。但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B公司的承诺,接受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后因A公司未履约,香港B公司诉诸瑞士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承担损失。该公司律师称2002年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法律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2日的承诺没有效力,此合同没有成立。[问题]本案中要约有没有被撤销?合同是否成立?本案应如何处理?案例十 [案情介绍] 2005年3月5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买方)与荷兰碧海

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合同规定:2005年12月8日前交付机床100台,总价是5万美元,货到3日内付款。7月7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万美元,否则卖方将不交货。对此,买方表示不同意。买方曾经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求替代物,但新供应商可以再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并要求支付5.6万美元。买方当时未立即补进。到12月7日,买方以当时的6.1万美元向另一家供应商补进100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问题] 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本案该如何解决?案例十一 [案情介绍] 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是在运输途中发生货损。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问题]

1、上述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2、本案中哪一方当事人负责承担安排运输?案例十二 [案情介绍] 福建A公司同香港H公司签订了买卖蘑菇的《售货合同书》。合同规定:A公司向H公司出售蘑菇2万箱,每箱单价10美元,总金额为20万美元,价格术语EXW福建。买方预付5000美元定金,另预付20000港元用于印刷蘑菇罐头的外包装。A公司委托C印刷厂印刷蘑菇罐头的外包装纸,商标为“小白兔”,并将印刷好的包装纸用于蘑菇罐头的外包装。由于“小白兔”是D公司的注册商标,因此所有的包装用于蘑菇罐头的外包装纸盒已经贴上包装的15000箱蘑菇罐头遭到工商机关的查封,并被处罚以2万元罚款。这时距离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只有一个礼拜。因此H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A公司返还印刷外包装费用以及利息,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为接收蘑菇罐头而租赁的仓库的租赁费。问题

1、本案中香港H公司能否提出宣告合同无效?

2、香港公司提出的赔偿金是否能全部得到赔偿?案例十三 [案情介绍] 英国E公司同印度D公司签订了一买卖机器合同。双方约定采用CIF价格术语,并约定所有机器部件均采用集装箱运输。E公司为D公司进行了保险,保险条款注明,运输方式为集

装箱运输。为了节约运输成本,E公司采用了普通货船进行运输。货物运达印度后,D公司发现,机器在运输途中严重受损,因此持E公司转让给自己的相关单据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保险公司经过检验发现,货物没有采用保险单上要求的集装箱运输,拒绝赔偿。买方只好转而向卖方E公司提出赔偿。而卖方认为,根据CIF条款,货物风险越过装运港船舷后转移到买方,而货物的损失是在运输途中产生,应当由买方自行负责。问题:在此种情形下,买方应当如何处理?买方是否可以由卖方交单不符的理由要求赔偿?案例十四 [案情介绍] 中国C公司从澳大利亚A公司进口一批羊毛。合同规定,买方收到卖方寄来的正本提单和其他单据后支付货款。卖方将货物于4月12日通过集装箱运输方式发运,同日从船公司取得了清洁提单,并将提单与其他单据一并通过特快专递发往中国C公司,C公司于4月18日收到提单,但是并没有支付货款。4月25日,货物运抵目的港上海,买方C公司凭正本提单与4月28日提取了货物。当货物运到买方C 公司仓库,打开集装箱准备卸货时发现,有大半的羊毛被污染,根本不符合合同的品质要求。C公司于是拒绝支付货款。问题:(1)本案中,买卖双方对于货款支付的规定是否有漏洞,应当怎样规定对卖方有利?怎样规定对买方有利?(2)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为什么?

下载国际商法案例一(合同)word格式文档
下载国际商法案例一(合同).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