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教体明电〔〕23号 附件43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郑教明电282号附件”。
附件4-3:
2014年登封市教坛标兵评审材料审验次序
1.学校推荐报告。
2.第四届或第三届、第二届、首届教学能手证书。
3.第一学历、最高学历证书、正在进修研究生学历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教师技能等级证(高级)。
5.计算机中级证或教育技术初级以上合格证。
6.毕业班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近三学年期末测试成绩。初中教师提供所教学科平均分在单位排名位次;高中教师提供所教学科郑州市期末统考(全国高招)成绩和捕捉率在全市或本单位排名位次;职业学校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提供能证明教学成绩的材料。
8.2013年教师业务素能测试成绩及全市排名位次或专业领域突出成绩。(参试学科与申报学科相符 前四分之一位次)
9.获教学能手称号后教研组长工作经历证明及登封市级一等奖以上优质课证。
10.获教学能手称号后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及登封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证书。
11.近五年获得郑州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证书或确定为郑州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通知。
12.获教学能手称号后郑州市级一等奖以上课题、论文获奖相关材料;专著发表在省级以上CN刊物相关材料。
13.获教学能手称号后郑州市级一等奖以上辅导证及学生获奖证书。
14.本年度教案。
15.教坛标兵评审表A3纸打印,一式10份。
注:
1.1-13项材料需提交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每人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原始材料,一个装复印件,外贴材料清单,标明材料名称(级别)、份数。
2.档案袋上标明单位、学段、学科、申报类别(教坛标兵)。
3.已脱离教学岗位或现任学科与能手称号学科不符的取消申报教坛标兵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