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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是我国政府的执政理念,也是全体民众的共同愿望。工商部门是国家和政府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那么头顶国徽、肩扛红盾的工商部门如何推进法制建设,带头依法行政?
人民网记者就此专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王其贵。
人民网:您认为工商部门为何要加强法制建设?
王其贵:我认为法治建设是工商之“魂”。魂是可以离开人体的精神,是人赖以生存的精髓。没有了魂,生命就停止了。法治建设是工商之“魂”,不守法治的工商就失去了“魂”,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实践证明,科技越进步,经济越发达,社会越发展,法律制度必将越完备,法治工商建设的要求就越高。我到过几个国家,感到美国法律最完备,澳洲执法最严格。
目前我国工商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多达100多部,地方性法规更多,这些都是我们工作的遵循。然而当前的执法水平与迅猛发展的经济形势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少数执法人员中还存在着不懂法、不守法甚至知法犯法等问题,有待切实纠正。因此,要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不辱使命,必须强化法治建设是工商之“魂”人意识,大力营造求知研法、准确用法、公正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创新法治工商建设的方法,切实把这件事关工商现实生存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人民网:那么,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关键在哪里?在法治工商建设中存在哪些失之偏颇的地方?
王其贵:关键在“官”!所谓领导,就是带领群众干事业,及时给群众作出积极的引导。在中国社会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备的阶段,做好任何一项工作,往往取决于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工作标准、导向作用。法治工商建设同样如此,没有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支持是难以奏效的。
当前,领导干部在法治工商建设中有一些失之偏颇的地方,有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把法治建设作为工商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摆上突出位置,过多强调完成任务,缺乏常抓不懈的态度、决心和措施;有的工作作风不扎实,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组织学习紧一阵松一阵,有时还流于形式,考核验收不规范不严格,有时出现假成绩,使得执法干部的法律素质得不到有效提高;有的落实措施不得法,组织培训与实际工作需要相脱节,搞了一些学非所用的东西,而对必备的法律知识缺乏和刚性要求,选拔干部时没有把法律素质作为必备条件进行考察、识别,以致有的干部提拔起来不懂法,执法中出现随意性;有的带头学法守法不够好,一方面对法律知识学习浅尝辄止、一知半解,遇到法律问题找专家搞咨询,缺乏深钻细研的精神。另一方面,受人情、利诱等因素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棘手问题时,习惯搞通融、打“擦边球”,规避、超越法规的约束,给严格执法带来负面影响。
鉴此,要教育强化各级领导牢固树立“不抓法规学习、不抓法规制度建设、不抓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高的领导不是称职领导、不能提拔使用”的观念,凡调整担任执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前必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知识考核考试,真正让懂法的干部担当起领导执法的重任。
人民网:如何具体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有哪些执法模式可供借鉴?
王其贵:要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突出权威,实行一支队伍办案,对于提高执法办案效率,规范办案的裁量权,有效克服多头办案的随意性,切实解决指挥紊乱、唯利争案、相互推诿的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天津市、广东省工商局全面推开“一支队伍办案”的集中执法模式,各级成立经检执法独立机构,专门负责消费维权、市场监管、打击传销、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行政许可、企业监督管理等竞争执法办案工作,不仅及时公正地处置了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而且有效地遏制了各种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政成本也得到了明显降低。
广西工商停征“两费”后,一直没有解决各级经检机构、相关业务部门和基层工商所多头办案的问题,有的因缺乏法律知识、把握不了法律尺度出现重案轻罚、小案重罚的问题,影响了公正执法;有的因缺乏办案经验出现乱办案甚至办错案的问题,引发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有的因利益纷争,轮番检查、重复处罚、随意裁量的问题,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还有的执法态度不端正,出现推诿责任、消极执法的问题,危及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团结。
鉴此,要建设法治工商必须建立“一支队伍办案”的机制,将品行端正、精通法规、敢于负责、肯于吃苦的执法人员集中起来,专司依法办案工作。要充分发挥好这支队伍在学法、守法、执法上的示范作用,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时的拳头作用,在加强执法部门作风和素质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人民网:如何用法治来杜绝工商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知法犯法的问题?广西工商系统在这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王其贵:依法行政、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的基本职责。广大工商干部“国徽头上戴、责任肩上挑”,没有很强的法规观念、严格的法规程序、规范的执法行为,就是有辱使命、失职渎职。工商机关执法涉及市场主体准入、行为、退出全过程,涵盖注册、监管、规范、维权、服务等多领域,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多种职权,执法监管领域广泛,执法行为多样,法律法规的竞合。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由利益驱动、感情左右和人际关系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知法犯法的问题屡禁不止,个别人甚至唯利是图、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据统计,近五年来,广西全区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31起,4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违法违纪事实为工作不负责、利用职权索贿、骗取经营者钱财、滥用行政处罚权等。
由此可见,建设法治工商必须从整肃执法行为、重塑工商形象入手。一要加强执法干部教育培训,引导大家崇尚事业、珍视荣誉,强化勤奋学习、精通法规,提高大家依法行政、规范用权的能力。二要坚持预防为先,对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公正用权的部位和环节,建立起防范违规违纪的机制,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作,让执法干部在权力警戒线内工作。三要建立规范执法行为的监督制度,如思想汇报制度、受理举报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等。
人民网:在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建设过程中,如何推进工商部门的执法能力?目前的执法状况与新时期工商机关肩负的新任务有哪些不相适应的地方?
王其贵:执法能力决定执法质量。提高执法能力是工商机关根本任务。多年来,各级机关重视加强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但目前的状况与新时期工商机关肩负的新任务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停征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后,工商职能已由单纯的市场管理转变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多元化的任务。
从组织领导上讲,对执法干部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缺乏总体规划和应对措施,选拔干部缺乏严格的法律素质要求,组织干部法律培训往往缺乏严格的考评验收标准,同时对勤于学习、精通法律的干部也缺乏必要的激励办法,以致全系统学法律知识、强法律素质的良好氛围没有真正形成。
从执法干部主体来讲,不少人没有及时跟进时代发展,学习法律的紧迫感不够强,往往仍凭老经验、老规矩办事,执法能力长期徘徊在低水平上。有的执法中不会查验台账,不会取证办案,不会起草法律公文;有的办案能力弱,遇到较为复杂的复议、诉讼案件推诿扯皮、简单应付甚至束手无策;有的办案作风马虎,图省事走捷径,搞变通,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心存私利,不按法律办事,凭个人好恶、感情亲疏、利益多寡、背景大小办案,个别人还徇私枉法、以权谋私。
提高工商执法能力关键在于,各级要把干部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一项紧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认真制订干部培训规划和法律知识考评考试标准细则,有针对性、分层次地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对新招录人员,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才能安排上岗,对不精通法规的,不能提拔担任执法部门的领导,对不熟悉法规的,不能提拔担任各级工商部门主要领导。要因地制宜开展培训。每年有计划的安排干部进行短期训练,由各级工商领导和法律专家分别授课,规定学习提高标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还可采取岗位互换、交流任职、模拟执法、联合办案等形式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要把法律知识学习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使用依据。
人民网:当前打击传销、食品安全、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形势十分严峻,对工商部门来说可谓困难重重,这种情况下,法治工商如何推进?广西将怎么做?
王其贵:这种情况下我们更要知难而进!
新形势下的工商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由集贸市场监管转变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等。要建立法治工商必须正视现实,解决问题。比如,服务经济发展难有作为的问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效能低的问题,停征“两费”后的动力不足问题,打击传销缺乏手段问题,食品安全监管难的问题等都需要深入研讨,努力改进。
从广西的实际看,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件事:
一是抓紧研究制订诸如边贸、旅游、物流、禁毒、反走私、扫黄打非等带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法规,为维护边境安全、民族团结和对外贸易、服务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认真清理、废止不适宜或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陈旧法规,抛去老框框、老戒律,为服务经济解缚松绑。
三是突出法制队伍建设。要针对人员新老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从加强思想教育、加紧法律培训、培育执法作风、坚持从严执纪等方面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同时要大力宣扬和提拔重用优秀法律干部,让法律人才工作有舞台、发展有平台,注重营造有利于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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