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业务基础性应用指引_律师函业务指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0:42:1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律师函业务基础性应用指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律师函业务指引”。

引言:律师函业务是律师基本功之一,更是律师业务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尤其是在非诉讼业务中,甚至在诉讼业务注重法律风险预防的应对策略流行之下,律师函将发生在广泛的非诉讼中,更发生在诉讼的前夜,因此,不可避免地在中国的法律服务中将发生“长城内外,万里„函‟飘”的景观,当然有泛滥或者向假冒伪劣产品一样泛滥的可能,而当前国内法律学界和实务界对律师函的研究十分忽略,因此特整理本文,以期待与同行交流,为律师文书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添一块小瓦,当然这更是自我的积累。

一、律师函的概念

律师函是指律师(包括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或者(其他形式的授权)就有关事实或法律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以解释说明、调查取证、通知催告、请求制止,进而达到一定预期的法律效果满足委托人诉求而由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出具、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义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一)函与律师函的比较

函指公私信件,公函,谈的是公务。而一般私函,谈的是个人私事。这是公函与一般私函的本质区别。公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而律师函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指派律师就有关事实或法律事项向特定对象进行告知的专业法律文书,因此发文主体和处理的事务是相区别的。

(二)律师函与律师事务所函的比较

广义的律师事务所函是指在诉讼中或委托调查实务中,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开出的函或介绍信。其中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3条规定,在律师受理刑事案件须办理的手续中,必须有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并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2001年5月14日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司发通[2001]051号)统一了律师事务所函的格式,律师事务所函是律师涉讼办案的一件必备书面凭证。律师事务所函的作用在于,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司法部门出具的律师辅助书面资格证明。体现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司法部门监管的需要。因此律师函和律师事务所函发出的核心主体、发函用途和收函人范围房屋是区别明显的。

(三)律师函与律师信的比较

英美律师所应用的律师信(lawyer‟s letter)既包括了律师受委托人的指示向特定对象就有关事实和法律事项发出的信函;也包括了律师向委托人出具的关于受托有关事实和法律事项的各种形式的信函,如传真、意见书等。英美律师在实践中所出具的律师函从形式和格式上看与私人信件相类似。与国内律师将律师函视为较为正式的要式法律文书的认识有明显的区别。英美及香港律师均将律师函称作律师信。

(四)律师函与律师催告函的比较

国内还的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催告(敦促)函,实际上就是律师函的一种,主要用于催告收函人或单位履行一定的义务。两者是种属的关系。

(五)律师函与当事人的信函的比较

律师函的意思表示实际就是委托人的意思表示,即委托人“借律师之口说委托人想说之事”。与委托人自行发出的意思表示相比,律师函有明显的专业优势。

二、律师函的本质

律师出具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因此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三、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也就是说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有人所谓律师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说得十分形象。

四、律师函的分类

(一)根据律师函的主要功能分为:

1.律师催告(敦促)函。是当前最常使用的一种。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师询问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

3.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4.其他律师函。

(二)根据律师函的处理的事务领域范围可以分为:

银行催贷律师函、货物销售款项催收律师函、物业费催收律师函、停止名誉侵权的律师函、停止商标侵权律师函等等,列举不可穷尽。

五、律师函的应用领域

适用于所有的民商事领域,应用范围非常之广。有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事情发生,就可以有律师函的发生,实际上,在目前律师实务中律师函的应用范围还不够宽泛,当然和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的发育有关,但令我们担心的更应该是“发律师函”成为“撒胡椒面”,律师函不是万能的,律师函也不应是事事处处时时人人案案都发律师函,如果说话,话太多太没有分寸了就是废话了。因此,律师函的将来也不至于出现“风卷一地鸡毛漫天狂舞之势”!

六、律师函的功能与作用

(一)律师函的功能

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无疑具备传达委托人的意思、意志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的沟通,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反应而制作的。

2.心理强制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而产生威胁的恐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过法律分析后以合法的姿态予以定格(当然整体事态是定格的),二是借律师事务所之招牌和律师的职业形象以法律的名义进行放大式的传达,成为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

(二)律师函的作用

1.调查取证。律师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有些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查询沟通来获得对方的答复从中寻找证据的方式来解决,正所谓投石问路,侦察证据和对方的态度,探听虚实;

2.商洽和解。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催促警告。通过律师函来行使一些法律上的告知义务,或者通过律师函达到提醒收函人尽快履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的作用;

4.解释评价。可以就某一法律事件或者某一法律行为进行解释说明和客观评价,以达到法律层面上的沟通需要;

5.抗辩回复。针对对方发来的律师函针锋相对地进行抗辩性回复,以达到反驳对方律师函的作用;

6.行权声明。典型的是行成权声明。包括三类:一是债权性形成权,包括:追认权、终止权、选择权、买回权、减价请求权、解除权、撤销权、撤回权、抛弃权、抵消权、免除权、抗辩权等等。二是物权性形成权:包括:撤消权、所有权的抛弃、他物权的抛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典物回赎权等。三是诉讼时效中断声明;

七、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

为了避免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可能产生的潜在纠纷,规范律师函这一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服务业务方式,控制出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风险,律师函的出具应当遵循下述基本原则或要求:

(一)真实原则

律师函是依据委托人的事实陈述和委托人提供的事实材料为依托的,首先,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真实客观陈述其事实,不得做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人陈述或材料的客观内容,在律师函中不假不妄地进行事实陈述和分析。委托人不真实的陈述或者律师的失真地事实分析都可能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合法原则

律师函必须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合法性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是委托人的意见得到法律的支持,产生法律的威慑效果,如果律师的律师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造成有关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原则

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明确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律师必须和委托人建立书面的授权委托手续。以确定委托关系、委托范围及代理权限,律师只在授权的范围内发表律师函,最终的律师函在发出前要取得委托人的书面认可。注意的是,对律师函书面确认手续不能替代委托手续,实践中经常有律师进行这样的替代。

(四)必要原则

有些情况下发出的律师函是没有多大的必要的,虽然律师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但是律师函不是胡椒面,不是狗皮膏药。谨慎发出律师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这样才能使委托人认识到你在考虑他的成本,值得信赖。

(五)保密原则

律师函的受送对象要准确,范围不得无故扩大,要限于当事人,或受送达对象的负责人。实践中,为了制造舆论压力或者借助声势或者作秀,往往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或在公众场所公开发布律师函,一是这种方式很不适当,违反送达对象是特定的原理,原则上不应公开发布,除非是需要进行公示的法律声明。二是这种公开很可能引起侵犯商业秘密或荣誉、个人隐私或名誉的风险,加大了律师函法律服务的风险,很可能律师事务所成为连带责任人之一。

八、律师函业务程序

(1)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手续必须齐全,明确,这是律师函保证其合法性的根基。

(2)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承办律师函业务。当然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指定或者推荐承办律师。

(3)承办律师听取委托人的陈述。承办律师须认真听取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前因后果,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引导性的询问。

(4)搜集补充委托事项的事实材料。委托人第一次陈述往往不能完整的带来律师制作律师函所必须的材料,因此律师需要继续和委托人沟通,深入了解事实,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都是律师必须考虑的。

(5)分析陈述整理材料草拟律师函提纲。在材料搜集完毕以后,事实脉络基本清晰的前提下,律师应当先行起草律师函提纲,当然如果比较简单的则直接起草也是适当的。

(6)起草律师函。按照律师函的制作标准正式起草律师函。

(7)听取委托人对律师函草稿的意见。律师初稿应经委托人的过目,进一步听取委托人的建议,尤其是异议。并且就有关 风险提示委托人。

(8)修改润色后出具律师函最终稿。在听取委托人就律师函草稿的意见、建议或异议后进行响应的结构调整、语言润色、意见修正,到这一阶段律师函基本出炉了。

(9)取得委托人的最终书面确认。取得当事人对代理方案的书面确认是律师业务的规范化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10)律师函经签章生效;包括承办律师署名、律师事务所盖章。

(11)送达律师函。发出方式包括传真、面呈,邮寄(普通、挂号、EMS等甚至公证送达。要注意送达证据的保存和搜集。

(12)接受回函或答复。送达对象收到律师函后,可能回函或者答复。

(13)向委托人反馈或者向委托人询问律师函的效果。律师函送达后,送达对象往往会对律师函采取答复,尤其是采取行动,因此必须跟踪律师函的效果。

(14)回函或再发出律师函。根据回函情况或者反馈信息或者委托人的再次要求,根据必要性原则可以再次发函。

(15)采取律师函业务之外的法律行动。

九、律师函的倡导设计格式要点及制作标准

(一)律师函用纸和打印推荐技术指标

1.律师函推荐用纸标准: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毫米×297毫米)。版心规格:156毫米×225毫米(不含页码)。页边:公文用纸上白边为37毫米±1毫米,下白边为35毫米±1毫米;公文用纸左白边为28毫米±1毫米,右白边为26毫米±1毫米。

2.原则上律师函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单面或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二)排版规格与装订要求

1.排版要求:以小三号字高度加小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正文用小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2.装订要求:律师函应左侧装订(事务中多是不装订或者上装订或者角装订或者侧单钉),不掉页。律师函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

(三)律师函中各要素标识规则及内容标准

可将律师函的各要素划分为函首、主体、函尾三部分。三部分的美学分割标准如下:发函律所全称下4mm处为设置一条隔离线,最后一页距下页边20mm处为设置一条隔离线,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距中排28个字。律师函首页上隔离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函首;置于隔离线之下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体以后的的各要素统称函尾。用形象地说分为“头”、“身”、“尾”三部分。律师函的格式或结构(基本严格按照顺序排列)如下:(1)发函律师事务所标识+(2)发函号+(3)律师函标题+(4)送达对象+(5)问候语+(6)委托声明+(7)简要事实和结论提前+(8)事实的具体陈述+(9)受托事项的具体法律分析+(10)“威胁性”的要求或建设性的意见+(11)律师函发出方式说+(12)附件+(13)成函时间+(14)生效标识(印章、签署)+(15)特殊情况说明+(16)附注+(17)页码。

1.函首

(1)发函律师事务所标识

由律师事务所全称(不应简称)组成,发函律师事务所标识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酌定。当然本部分内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美术设计,但是我们认为应当简洁、庄重,不应花里胡哨的,也不应当内容太多令人产生头重脚轻的感觉。

(2)发函号

发函字号由发函律所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函所标识下空2行,用小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这可以体现一个律师事物所基本制度即法律文书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水平。

(3)律师函标题

上分栏线下空2行,用小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标题应当由制作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的全称+律师函主要事由+律师函字样三部分组成。当前的律师函要么只有三个字“律师函”,要么缺乏发函律所名称“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某有限公司腿前。

(4)送达对象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送达对象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送达对象名称过多而使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送达对象名称移至文尾隔栏线之下。送达对象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即接受函件的机关、单位全称或个人法定姓名。不可省略或用不规范的简称。可在受送个人姓名后加先生或女士等尊称。

(5)问候语

与尊称相衔接,送达对象名称下一行,正文可以另起一行。正文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2.正文(即函身)

(6)委托声明

应当明确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是物基本形式一般为:×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就××××事宜出具本律师函。[1]事务中律师往往以自己受托的名义向送达对象发函,我们以为这是不符合律师执业规范中要求的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的要求的,至少表述是不符合法律逻辑的,不够严谨。

(7)简要事实和结论提前

这部分内容不是必须有的,但如果事情很复杂的话,可以“开门见山”地“一笔带过”地“点”一下事实,“描”一个概括性的提示性的建议或意见或结论。

(8)事实的具体陈述

在委托声明后或者概述事实结论后就需要客观真实地细叙事实部门,客观真实是陈述必然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和委托人的陈述后提炼出来的可靠的事实进行陈述,律师不得添油加醋任意渲染,不得恣意删减缩小必要的事实,事实的陈述的要按照事情的基本脉络进行,主要分为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双方先后的原因行为和发生的结果,双方就有关法律事实的处理邀约、要约、反要约、承诺、等磋商和解破裂过程等要周详,但不是流水帐,不是简繁不分,而是根据关联性原则和必要性原则及客观性原则进行事实阐述,以便为法律分析进行铺垫,当然也是相当于律师与送达对象进行核实的需要,如此对方可以就有关事实争议进行回复,使送达对象知道律师是在充分了解事实掌握事实的技术上进行法律分析并给出法律建议的,增加律师函的可信度和说服性。

(9)受托事项的具体法律分析

对事实陈述完毕后,就到了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法律分析的步骤了。法律要依托事实或存在的争议,根据委托人的意志,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对事实的分析推导出法律上应然的义务分担说明或者准确传达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事实引用要客观、相关、简洁、明了,法律引用清晰适用准确,论证有力逻辑严密,要根据事实得出法律上应有的义务分担,但要考虑送达对象或者阅函人的特点,如果属于普通的居民,该部分内容应当通俗易懂,如果送达对象是公司社团组织,则可以更正规一些,如果是法律专业人士,如律师之间的函件,则可以法言法语来解决,这需要律师制作者的灵活处理。本部分根据送达对象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法律分析,援引法律要适当,要明确具体的规定,以增强说服性和权威性。

要说明如此承担法律义务的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这是事实陈述和法律分析两部分的核心内容(why)。

下载律师函业务基础性应用指引word格式文档
下载律师函业务基础性应用指引.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