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服务指南[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户籍业务服务指南图”。
办理户口服务指南
1、出生登记
新生婴儿上户由其父亲或者母亲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居委会上户介绍信(四证)到所属户籍派出所办理,由管区民警签字登记台帐,户籍派出所所领导(教导员)审核签字后到户籍室办理上户登记;若小孩超过三周岁,同时到公安局治安大队签字盖章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市县外迁入
1、市县外迁移(办理准迁证):持原户口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县外迁入落户审批表》,到迁入地户籍派出所办理。由管区民警、分管领导(教导员)审核签字后到县治安大队户籍室办理准迁手续。
2、大、中专生毕业上户(省外):①持户口迁移证、单位介绍、本人相片到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室入微机,再到户籍派出所管区民警核实编号,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到户籍室办理;②无工作单位的,回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
3、补录
(1)办理补录户籍信息需提供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书面申请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居(村)委会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加盖户口专用章),长期不在本辖区居住的需提供在常住地的未落户证明和暂住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办理。
(2)对无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户口证件、派出所也查找不到常住人口登记表的申请补录户口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配偶及子女户口簿、居(村)委会证明、本人书面申请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知情人证民、并通过人像对比系统核查、长期不在本辖区居住的需提供在常住地的未落户证明和暂住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由补录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办理。
4、变更更正
1、公民变更、更正姓名
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派出所办理。更改姓名后,收回已办理的居民身份证,重新打印户口簿。
2、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更正出生日期,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签名并捺指纹),提供本人原始户口簿、原始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准迁证、迁移证、派出所调查证明、居(村)委会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更正登记。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核上报市公安局审批。更正后,收回已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未满18周岁的人更正出生日期,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签名并捺指纹)、提供本人原始户口簿、原始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准迁证、迁移证、出生医学证明、派出所调查证明、居(村)委会证民、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更正登记。
3、变更、更正民族
公民变更、更正民族,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签名并捺指纹)、提供原始户口簿、原始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准迁证、迁移证、结婚证、居(村)委会证民、并对申请人的父母,兄弟姐妹的户籍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派出所出具调查核实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后变更人口信息系统中的民族成份。
4、变更、更正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发生重号、错号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社区民警面见本人说明重错号情况并写出调查核实证民等,由派出所上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报市公安局审批。派出所为群众出具《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并重新办理身份证收回旧证。
5、删除重复户口
删除重复户口业务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公办【2014】71号)的规定办理。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删除。
6、恢复户籍信息业务
户籍信息死亡注销错误、删除错误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恢复。
7、办理农转非
符合**县投资兴办专业市场的外地客商、或在专业市场内从业一年以上的外地人员、或在岱海镇购买住房和商铺,可解决本人及其亲属的城镇户口,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原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
8、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快件
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本人持户口簿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大厅办理
9、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须本人或经办人,持有效证件到治安大队户籍大厅办理。
收费标准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快件工本费标准: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