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关于申报评选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_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0:37: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8号]关于申报评选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处文件

学发[2015] 8号

关于申报评选2016届学院优秀毕业生 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求,同时,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生评观和择业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通知(川教函„2013‟606号)要优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现将评选2016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和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院级优秀毕业生:我院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我院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院级优秀毕业生 1.符合参评奖励基本条件。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表现突出。

3.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过程中无补考科目,本科生应取得学士学位且英语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专科生获英语三级证书或达到三级合格分数(以评定时为准)。

4.曾获2次(专科生1次)二等及以上院级奖学金奖励,或表现突出,曾获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学干部”荣誉称号。5.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6.能正确处理好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服从国家需要,在毕业就业中表现良好。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4.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等荣誉称号、获院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5.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7.省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学生工作处、各系加强评优工作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评选优秀毕业的比例。

1.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各系控制在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

2.省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各高校控制在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以内(各系按1%比例上报)。

3.评选应严格掌握标准,宁缺毋滥

(三)须提交材料

1.参评院级优秀毕业的学生

(1)报个人书面申请及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各一份。

(2)《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优秀毕业推荐表》(附后)一式两份,打印。

2.参评省优毕业生的学生

(1)报个人书面申请及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各一份。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个人近期生活照电子版一张。

四、优秀毕业生待遇

1.对评选出的学院优秀毕业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就业工作中对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

2.对省教育厅评选出的省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毕业生优秀事迹装入本人档案,学校在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省优毕业生”字样,并向用人单位有限推荐。省优毕业生在考取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考虑。

五、评优时间安排

(一)2015年10月15日―23日:各系学生报名。

(二)2015年10月24日―27日:各系根据院级评选比例和条件初评院级优秀毕业生并在系上公示。

(三)2015年10月28日—11月5日:各系根据初评公示情况在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按比例和条件推荐省优毕业生,并在系上公示。

(四)2015年11月6日:各系将院级优秀毕业生、省优毕业初评推荐名单和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五)2015年11月7日-9日学生工作处经与各系、相关部门讨论报学院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评优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2015年11月12日前将学院省优毕业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七)表彰事宜另行通知。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关于报送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 附件4:201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下载[8号]关于申报评选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word格式文档
下载[8号]关于申报评选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