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_毕业论文行政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0:31: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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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 摘要 随着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推进和行政法学研究的深入,部门行政法学逐渐成为行政法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值得关注。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部门行政法的研究存在研究方法单

一、研究领域过于集中、缺乏足够理论支撑等弊端。因此,应当重视理论创新,突出部门行政法的特色;同时,要不断拓展部门行政法的研究领域,与实践需要相契合;更为重要的是,部门行政法研究要以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实践为出发点和依归,解决真问题。

关键词 行政法 研究现状 完善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无论是在研究范式上,还是研究方法等方面,都取得长足进步。在研究范式上,无论是以拓展政治生存空间为己任的政法法学,还是以行政法制实践为核心的立法法学,都开始逐步让位于在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等方面更加多元的社科法学。这就意味着行政法学已经逐步走向了“全方位、开放式、多元化”的发展轨道,学术性和科学性大大提高,逐渐步入成熟阶段。其中一个显著变化就是,行政法学不再仅仅围绕立法对行政法学总论部分进行精雕细琢,开始以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通过对问题背后具体行政管理领域的一般或特殊情况进行梳理,进而抽象出一般行政法原则或规则的部门行政法研

1研究热点初现

目前,我国部门行政法的研究,从出版的专著来看,主要集中除警察行政、医疗行政、军事行政外如下几个领域。

(1)教育行政法。从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开始,高等教育领域就逐渐纳入到行政法学研究之中,近期关于这方面的专著较多,主要有:李仁燕著《高校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金国华主编《教育行政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邢鸿飞、秦雪峰著《高校行政法治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高家伟主编《教育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王敬波《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行政法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吕艳辉、康琳娜《行政法视野下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权》(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等。

(2)海关和海事行政法。这方面的行政法学研究与海事法相互交叉,出现的论文较多,主要从行政法视角进行研究的专著有:严励主编《海关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郑中义、李国平编著《海事行政法》(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张红编著《海关行政法》(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年版)等。

3)经济行政法。这是一个范围不确定的研究领域,诸如税务、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在相当部分以“经济行政法”为名的专著中均将其列入,驳杂而宽泛,这些著作主要有:关保英主编《自然资源行政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刘志坚《环境行政法》(兰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曾金渊编著《税务行政法学》(安徽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吴建依《经济行政法理论与制度》(中国检查出版社2006年版),金承东《经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周玉华《环境行政法专题研究》(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杨欣《民营化的行政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王克稳《经济行政法基本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商业出版社《税务行政法理论与实务》(2003年版),朱淑娣《中国经济行政法治与国际化》(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宋功德《论经济行政法的制度结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

(4)工商行政法、畜牧兽医行政法、农业行政法、卫生行政法、城市规划行政法、国家安全行政法等部门行政法学的研究专著。这些专著,从时间上来说,绝大多数是在2007年之后出版,研究视野宽广,多以实证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结合国内高校行政法学方向的博士、硕士毕业论文,有相当数量是针对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特定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

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与现代行政国家强调行政权的积极性、主动性进而导致行政权越来深地介入到市场有关,与公共行政领域的不断拓展有关。

2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存在的问题

在这种热闹喧哗的背后,仍然可以观察到我国部门行政法的研究存在诸多问题。

(1)研究方法单一,创新性和科学性不足。我国部门行政法的研究,除警察行政等少数领域外,普遍是将行政法的一般理论应用到具体行政管理领域,在研究方法上是逻辑推理运用较多,如严励主编的《海关行政法》,全书由三篇10一章组成,其中包括海关行政主体、海关行政法律关系、海关抽象行政行为、海关行政程序等,与行政法教科书体系如出一辙;金国华主编的《教育行政法新论》,章节中主要有教育行政法关系、教育行政法原则、教育行政系统、教育行政执法、教育行政责任概述、教育行政救济等内容,实在看不出教育行政法的特殊性何在。实际上,与一般行政管理相比,教育有自身的突出特点,如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相互纠结,各国的教育体制存在很大差异等,如果能够综合运用比较法、实证法等研究方法,应该可以成为相对成熟的研究领域。

2)研究领域过于集中,与社会的迫切需要有些脱节。行政管理领域相当繁杂,以国务院机构为例,国务院下属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水利部、商务部等27个部委;海关总局、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检总局等直属机构;信访局、粮食局、能源局、烟草专卖局等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电监会等直属事业单位。一一比照,则可以发现,尚有诸多的行政管理领域未进入部门行政法研究范畴,教育行政法等领域的研究则较为集中,却主要是以高等教育为主,缺乏系统全面的理论阐释,这与我国实践中的迫切需要是相互脱节的。

(3)理论支撑不足导致在逻辑上不够周延,相互矛盾之处颇多。这方面主要可以通过两个问题来予以证明。其一是教育行政法领域,高等教育中哪些领域是行政管理问题,哪些是民事关系,这一基本问题在理论上尚未阐述清晰,如果类推,则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等领域问题更为复杂,学校如何定位,等等,这有待理论上的深入研究。第二是所谓经济行政法的问题,这一提法本身就涉及到行政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经济法学界普遍将能源、税收、中央银行、财政纳入自身的研究范畴,“市场管理法”更是多为的研究领域?对于上述疑问,我国法学界尚未给出明确答案,需要理论上的深入探讨。

3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的完善

针对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注重理论创新,突出部门行政法的特色。部门行政法的研究不应当受限于行政法的一般理论,应当大胆突破创新,从我国实践当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出发,注重实证研究,以具体行政管理领域的特殊情况为研究重点,形成部门行政法研究的特色,这是部门行政法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王湘军以行政法视角研究电信业的政府监管就是良好典范,该书从行政法的角度以实现政府对电信业的良好监管为目标,以政府监管权为主线,深入系统地研究电信业政府监管权之配置、运行与监督、政府监管电信业的正当性、监管机构、监管范围、监管手段、监管机制等问题。

(2)不断拓展研究视野,形成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在现实的行政管理中,仍然有许多领域等待行政法学者的开拓。部门行政法应当以现实存在的行政管理领域为研究对象,深入到具体行政管理过程之中,探索在该领域行政权运行的独特过程及法律规制的特殊性,由此为抽象出一般行政

(3)以实践为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行政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部门行政法学,应当立足于实践,从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现象、新情况出发,积极探索新的出路和解决方法。”[7] 参考文献

[1]何海波.中国行政法学研究范式的变迁.行政法学论丛,(11):497-511 [2]从中国知网和国家图书馆网站上所搜索到的行政法方向博士、硕士毕业论文为主要分析对象。

[3]〔美〕肯尼思·F·沃伦.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3版),王丛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0-15;沈岿.公法变迁与合法性.“姜明安教授序”,法律出版社,2010 [4]王保树,等.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5]李昌麟.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 [6]王湘军.电信业政府监管研究--行政法视角.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7]应松年,等.当代中国行政法(上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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