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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自强社章程
※ 总 则 ◎ 宗旨
演绎自强,彰显自信,追求自立,践行互助。◎ 工作原则
自强社是面向全体在院生、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工作,以激发学生自立自强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的学生社团。自强社一方面通过在社团内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激励、情感关怀、锻炼能力、素质提升搭建平台,打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家园,另一方面,要面向院内外通过开展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弘扬自立自强精神,引导在院生爱院报国,树立感恩奉献意识。◎ 基本任务
1、关注家庭经济条件对学业有影响的在院生,鼓励其正视困难,打造追求自立自强学生的精神家园。
2.构建朋辈辅导体系,为在院生的成长提供朋辈指导与帮助。
3.鼓励在院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经济上的困难,逐步培养并提高自立能力。
4.增进不同院系间在院生间的交流与沟通,拓宽在院生交友范围。
5.通过实施励志成才计划推动社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6.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倡导自立自强精神,在全院范围营造追求自立的氛围。7.组织在院生参加义工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在院生回报社会提供平台、锻炼能力。※ 成 员 ◎ 申请条件
在本院正式注册的渴望自强自立、承认本社章程的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均可自愿申请成为自强社成员。在正式成为社员前须认真填写《自强社员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院系自强分社,经批准备案后,即可认定其社员身份,享受社员权利,履行社员义务。◎ 工作组成员要求
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自强社设置有工作成员组。凡自强社成员均可提出申请加入工作成员组。自强社工作成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业已加入自强社,具有吃苦耐劳、务实创新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本专业学习合格,有较多的课余精力投入到自强社的各项工作之中。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能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为广大经济困难同学服务。
4、具有较强的纪律性,能切实贯彻社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强社交付的各项任务。
5、工作成员组由总社机构成员和分社机构成员两部分组成。每届工作组成员任期为2年,于1-3月举行改组。改组期间,分社机构成员由各自强分社统一组织竞选,择优录用。总社机构成员候选人由各分社和总社各部门推优选拔后产生,由总社统一组织竞选,择优录用。◎ 社员的基本权利
1、参加社团内各级组织骨干选拔的权利。
2、按照社团规定有选择性参加社团组织或承办的学生活动的权利。
3、在参加活动方面有较高积极性的社员有被破格提拔为社团骨干的权利。
4、在“优秀社员”荣誉称号的评比中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优秀社干”的评比中享有选举权。
5、社团骨干有按照学院及系相关规定在奖学金评比中获得相应加分的权利。
6、有优先注册成为大连慈善总会义工的权利。
7、有对社团骨干在工作中的表现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社员的义务
1、有遵守院规院纪和自强社章程,执行自强社决议的义务。
2、有宣传“自立、自信、自强、互助”社团理念的义务。
3、每学期至少参加3次社团活动,对社团活动提出反馈意见、做出评价的义务。※ 总社与分社 ◎ 组织结构
自强社由院总社与院系分社两级机构组成。在院设立自强总社,由学生处助学办公室专职教师单位指导教师,在各个系设立系自强分社,由院学生工作部指派专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各系分社受总社的领导。◎ 总社职责
1、制定自强社每学期工作计划,指导各分社开展工作。
2、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选拔优秀学生干部。
3、在助学办公室的指导下完成“绿色通道”等工作。
4、指导承办院系筹备和组织院级社团活动。
5、院级社团活动承办权的选定与授予。
6、资助工作政策的宣讲与反馈。
7、协调社团内各分社的资源,指导院系分社开展工作,推动社团工作的全面发展。
8、起草社团建设的相关文件并组织各分社讨论与修订。
9、加强社团文化建设。◎ 分社职责
1、各分社可在在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分社可自行开展工作,但涉及到需要认证的活动内容,需要分社按照要求向总社提交认证材料。
2、分社在换届后新名单公布后2天内需按照要求向总社提供相关资料。◎ 交流机构――分社联合协商委员会
总社与分社沟通协商机构。其成员由总社社委与各系分社社长组成。主要职能是使总社与分社共同商讨社内日常事务及大型活动的计划草案,向总社提交分社各阶段活动情况,竞标承办总社公告的各种活动。有权对总社提出各种建议及修改意见,有权要求总社向协委会解释各项活动计划及各种政策的依据。当超过半数的协商会委员对总社行为有质疑时,有权要求总社做出合理解释,如仍对其不持否定态度并得到2/3委员的支持,有权否决总社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各种决议,有权对总社常务委员会成员提起弹劾。※ 总社机构 ◎ 职能部门
总社共有9名学生骨干,其中社长一人,副社长两人,部长7人。总社设有办公室、宣传部、实践部、组织部、外联部、义工部以及文体部共7个部门,每个部门设部长级干部一名,设立副部长若干名。◎ 总社组织机构 ★ 总社常务委员会
自强社内部最高行政机构。由总社社长、副社长以及各部门部长组成。主要职能是讨论、审核、修改并通过社内各类大型活动计划草案,社内规章制度的增删与修正方案的起草。改选期间,由上届社委会组织新一届总社人员竞聘选拔。协调总社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社内其它部门有监督权和考核权。其一切活动受分社协商会的监督。★ 组织部
社团骨干的培养与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社团骨干选拔制度。通过开展骨干培训,以讲座、团体辅导等活动形式提高骨干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抗挫折能力等,建立社团骨干档案,并对骨干进行考评与奖惩。★ 宣传部
1、负责总社日常宣传工作,如总社信息、海报、宣传画、宣传板、报的制作和张贴。
2、弘扬本社宗旨:定期汇总整理自强自立先进集体个人事迹,以各种方式宣传并发扬其自强不息的精神。
3、负责在新闻网以信息预告、新闻投稿等方式对总社活动进行宣传和总结。
4、外派记者,对社内外大型活动进行采访,发稿。
5、负责总社与院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总社形象和知名度。
6、组织新闻摄影等技术培训,对总分社活动的新闻稿、摄影作品等进行评选。★ 实践部
1、负责与西安市的初、高中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拉近中学与大学的距离,每年举行“自强精神激励我”巡回演讲活动,弘扬自强自立的精神。
2、组织、协调社员到院外单位进行参观实践活动。
3、每年举行“好书接力”活动,接受以毕业生为主的全院师生对新生的赠书,负责赠书的管理和发放。负责每年一度的与图书馆联合赠书活动,以及好书接力活动。以此帮助经济困难同学解决部分学习上的困难。
4、负责总社各类型的实践类活动,积极组织各分社实践部进行各种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以锻炼经济困难同学的沟通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
5、社区服务队的建设与管理。各分社依托自身学科与专业知识特点,组建社区服务队后,由组织部负责对社区服务队集中进行宣传与包装,并与各社区保持联系,负责各个服务队的服务日程安排、预约以及社区活动反馈、协调、监督和管理考核。为社员提供走进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通过社区服务,引导在院生树立社会奉献精神和责任担当意识,并在工作中了解社会,体验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以我们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投身基层,服务基层,锻炼自己,提升自己。★ 义工部
1、负责学院义工的注册登记、考核和档案管理。
2、与西安慈善总会保持联系,组织院内注册的义工参加院内外的义工活动。
4、组织创建义工活动基地与并进行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 办公室
1、协调总社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保证总社各部门及时了解到指导老师的要求、工作方向和及时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使总社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并为总社各部门需要提供帮助和后勤条件。
2、负责总社文件的整理存档。定期对总社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将活动资料整理、归档。
3、并负责对总社部门及各院系自强分社的考核、评优。
4、管理总社财物。包括总社财务收入支出的入账和监督;分社财务的分配和报销;总社财产的管理,维护及向分社借用物品的相关事宜。
5、负责会议的组织,会议内容的记录,以及信息的发布。负责总社值班人员及值班时间的安排。负责分配人员保持自强社办公室及会议室的整洁。
6、负责总社的公关工作和社团组织、文化建设。保持“自强社温暖一家人”的氛围和形象。★ 文体部
组织社员在院内与社区的文艺、体育类活动,培养学生自信心与团队精神。★ 外联部
※ 分社机构 ◎ 分社职责
按照总社要求在院系层面开展社团工作新成员的招募与社员管理、考核与评比。
◎ 分社部门
各系分社针对总社职能部门同时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建立机构。分社在保证设有宣传部、组织部、实践部,并且有专门负责人对应总社其他部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立其他部门。
※ 自强社工作成员职责与关系 ◎ 总社部分
1、指导教师:指导监督自强社组织建设和各类活动。
2、总社社长:主管社内一切日常事物及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与自强分社和总社各部门间的联络工作,负责主持召开总社社委会及协商委员会的例会等。总社社长对整个自强社负责。
3、总社副社长:自强总社设立两名副社长,协助社长各方面工作。其中一位副社长分管各自强分社,协调分社间的关系,代表总社出席由分社主办的各类活动,定期了解汇总分社活动情况,依据〈评比条例〉对个分社活动及时公布评比情况等。
4、总社各部门部长:各部门部长负责实现本部门所属的各项职能,主持本部门日常工作。对下属副部长有直接任免权、考核权。有责任与总社其他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作。对所属分社相应部门有领导权。
5、副部长: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各项职能及日常工作,主持完成部长所下派的各项日常任务及组织所属干事参加各类活动。协助部长对本部门的干事考核。副部长对本部门部长负责。
6、干事:有义务积极参加所属部门各类活动,配合本部门部长及副部长圆满完成各种任务。优先享受本社社员各种权利。◎ 分社部分
依照总社各个部门人员职责,视分社各自具体情况制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自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