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读分配工作实施细则_小学毕业生工作会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0:26:2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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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读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学毕业生工作会”。

都匀市201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读分配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实施《都匀市201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读分配办法》,确保都匀市201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读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乡镇小学生升初中“整班移交”组织工作

1.乡镇小学毕业生生升初中“整班移交”工作必须在2013年7月8日(星期一)和7月9日(星期二)完成。

2.乡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整班移交”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教育部门为主体,由乡镇(含小围寨、沙包堡办事处)中心完小组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进行整班移交,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拟移交的小学六年级全体学生及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接收的初中学校领导和七年级班主任等人员参与整班移交工作。

3.小学升初中“整班移交”仪式由中心完小校长主持,议程为乡镇(办事处)领导讲话(如对义务教育法进行宣讲和开展人生理想教育)、初中校长介绍初中办学情况和办学特色(包括七年级班主任介绍)、学生花名册(含中心完小和村小)交接仪式、初中教导处或班主任进行点名和师生交流互动、发放开学报名通知书。

4.整班移交时,乡(镇、办事处)中心完小要将辖区所有小学六年级学生的花名册、纸质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整体移交给接收的初中学校,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移交学校、接收学校、乡(镇、办事处)、市教育局各存一份。

5.“整班移交”后,小学毕业学校和初中招生学校学籍管理员将小学毕业生学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升级到接收初中学校的学籍管理中。因家庭住址位于两个乡镇交界附近,需要跨乡镇初中就读的,必须服从“整班移交”到原籍初中报名,再按照转学程序,到市教育局申请办理学籍转出、转入工作。

二、城区小学生升初中按片区入学分配工作

(一)片区划分

1.小围寨办事处小学毕业生就近到片区内的都匀五中就读。

2.沙包堡办事处小学毕业生就近到片区内的都匀十中、都匀八中、都匀民中就读。在沙包堡办事处片区内,黔南师院--马踏飞燕--帝景豪园以南的沙包堡办事处区域为都匀十中招生区域和范围。从黔南师院--马踏飞燕以北,到沙包堡邮政支局下面交叉路口东往城北农贸市场西往青泰坡公路以南为都匀民中招生区域和范围,从交叉路口以东往城北农贸市场西往青泰坡公路以北为都匀八中招生区域和范围。

3.文峰办事处小学毕业生就近到片区内的都匀二中、都匀六中就读。文峰办事处以哈蟆井--人民广场--州医院正门前--风雨桥--龙潭口--青云湖森林公园以东为都匀二中

招生区域和范围,此线以西、以南为都匀六中招生区域和范围。

4.新华办事处小学毕业生就近到片区内的都匀四中就读。

5.广惠办事处小学毕业生就近到片区内的都匀三中、黔南师院附中就读。广惠办事处片区内以市教育局入口--都匀三小后门--都匀三小前门--晓街--三街(惠丽大厦旁)--眼科医院门前--师院附中门前--平桥(老桥)沿河而上--老猫冲为界,此分界线以西以北的片区为黔南师院附中招生区域和范围,此分界线以东的片区为都匀三中招生区域和范围。

6.庆丰村的毕业生报名到都匀六中就读,红旗村的毕业生报名到都匀三中就读,西园村的毕业生报名到都匀三中或黔南师院附中就读(以老猫冲河流为界,河以南的报名到都匀三中就读,河以北的报名到黔南师院附中就读),三道河村的毕业生报名到都匀四中就读。

(二)报名登记

1.在学生家长报名登记的同时,市教育局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各初中的招生计划。

2.城区小学升初中就读报名工作定于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至7月12日(星期五)。

3.报名地点设在各城区小学,由小学组织报名,毕业生报名就读所须的印证材料原件由毕业小学进行初审,并收集复印件一式两份。

4.毕业生的报名复查审核工作由教育局、办事处、毕业生就读小学各派一名人员组成,当对毕业生就读条件出现争议时,由工作小组提请市“小升初”领导小组裁定。

5.毕业生报名登记时需要持法定监护人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和学生相片一张。报名登记表必须由学生家长亲自填写,报读学校只能申请片区内初中,不得跨片区择校。学生的家庭住址必须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记的一致,并且调查核实为实际住址和常住住址。

6.毕业生是流动随迁就读的学生,报名登记时需要同时具备3证,即法定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的身份证明(户口簿)、住所登记证明(暂住证)和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从业相关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资信证明等),填写就读申请表。

(三)学位确定

1.学生的家庭住址必须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记的一致,具备户籍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和房产证(法定监护人合法的房产)“两证”齐全的入学优先。

2学位的确定先后顺序为: ⑴具有办事处户籍证明和辖区内房产证明的(有“户”有“房”且常住的);⑵具有办事处户籍证明(户籍在辖区1年以上),未有房产证明,但有住所且实际居住的(有“户”无“房”但常住的);⑶户籍未迁入办事处,具有位于办事处辖区内房产证明,且长期(一年以上)居住的(无“户”有“房”且常住的);⑷其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照顾就近入学的。

4.按户籍和居住优先原则,当报名申请就读办事处片区内初中的毕业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学位数时,可以确定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获得学位就近在片区初中就读。当报名申请就读的毕业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以上招生先后顺序进行招生,如果报名就读数超过计划数时,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分配学位,保证毕业生在附近的初中就近入学。

5.流动随迁子女的“小升初”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对随迁就读的学生,其监护人户口簿、暂住证、从业证齐全的,在尚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就近安排住所所在的片区内初中就读,“三证”和“三保”不齐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就读。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和入学排查工作

1.入学通知由乡镇(办事处)发放,乡镇小学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由辖区内的初中制作,上报政府审核后加盖政

府公章后发放;城区小学的入学通知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由办事处和市教育局、原就读小学组成的工作小组审核后,加盖办事处公章后发放。

2.入学通知书的发放,经审核确认后于8月25日前发放。

3.入学通知书发放后,市教育局将分配到各初中就读的学生学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升级到接收初中学校的学籍管理中。

4.符合转学条件,经过双方学校同意转学就读的,按照转学的程序办理学籍转出、转入手续。

5.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和对疑似辍学的学生劝返入学工作。

6.本市跨乡镇(办事处)就读学生的出现疑似辍学情况的,由所在就读学校开展“控辍保学”排查并报住所(含暂住)所在乡镇(办事处、社区)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社区)共同开展劝返入学工作。

本细则由都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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