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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文件
陕西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
陕职改办字„2010‟65号
关于2010年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属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为认真搞好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申报初级、中级、高级教师职称基本任职条件参考•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国家职字„1986‟第48号)以及按照•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所要求的学历及任职年限、业务能力等基本任职条件。持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1.申报中级职称
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助理讲师4年以上。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受聘二级实习指导教师4年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职称5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照•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专业年限等规定申报。
(二)完成教学任务及班主任工作
1.申报讲师、高级讲师职称,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60学时以上,申报高级讲师须担任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2.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须能同时承担实习课和工艺理论课教学工作,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
3.兼职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参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者,任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工作2年以上。
(三)量化考核
各技工院校对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标准‣(2010修订版)实事求是进行量化考核,择优选拔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者,其量化考核总分应达到95分以上;申报中级职称者,其量化考核总分应达到85分以上。量化考核评分中,附加分必须达到10分以上。
(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及业绩、成果
为鼓励教师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提高学术及教学研究论文质量,防止突击发表论文,从今年开始,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原则上应为任职期间不同年度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
1.技师(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者,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及业绩、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3篇,每篇字数20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以下同)。
(2)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有关部门(指省、部级政府综合职能部门,以下同)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3)具有上述要求的发表或获奖论文1篇,独著或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字数达到8万字以上;
(4)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上述要求的发表或获奖论文1篇;(5)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者,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并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2.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者,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及业绩、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
(2)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3)独著或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字数达到8万字以上;
(4)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5)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者:本人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并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3.技工院校教师申报中级职称者,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及业绩、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
(2)在市级有关部门(或省级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所属各教研会)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3)编写(第一作者)校本教材1部;
(4)获得市级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5)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者: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或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
4.申报初级职称认定者,需提交授课教案和教学工作总结1份。
(五)技能操作水平
申报中级、高级职称的技术理论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某一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操作技能;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三级以上操作技能;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二级以上操作技能。
(六)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参加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级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4个模块;中级:3个模块)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见附件)。
(七)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
1.持有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必修的公共课及专业课培训,任职期内达到每2年80学时要求;兼职教师应参加过先进教育教学管理方法培训。凡参加过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师范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者,将在评审中予以政策倾斜。
2.从2010年开始, 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情况将作为晋升职称评审考核的条件之一。技术理论及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个月企业实践时间,要到合作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实践,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革,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发展最新动态,更新知识技能结构,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的能力。每次企业实践结束后,需提交参加企业实践证明和1500字左右的实践报告。今年首先在技师(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开始实施。
(八)任职期间年度考核
1.申报中级职称,近4年考核均为合格。如近4年考核结果中基本合格1次,推迟1年申报;如近4年考核结果中不合格1次,推迟2年申报。
2.申报高级职称,近5 年考核中至少有1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九)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为体现对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根据省职改办•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高级职称评审答辩要求如下:
1.申报高级职称者,需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陕技高职字„2010‟24号),向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提交近期撰写的本专业论文1篇。论文经有关专家初审鉴定合格者方能参加评审答辩。
2.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审答辩。现场答辩包括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业务能力等内容。
评审答辩情况和成绩填入申报人评审表,作为评审依据之一。答辩时间拟定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程序另行通知。
(十)公示要求
各院校要严格按•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符合要求。
(十一)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
2009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时未被评委会通过的,需补充新的工作业绩、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等评审材料后,方可再次申报。
(十二)2010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组织实施
(一)设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为保证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技工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应设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方可开展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人事部门和教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成员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差额选举产生。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负责,对申报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评议,写出综合考评意见。评审推荐领导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无条件成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的学校可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评审推荐。监督小组由各院校纪检监察、工会、人事部门及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对本单位推荐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如实填写“公开监督卡”上的各项内容,监督小组人员应不少于3人。各技工院校应在上报评审材料时,将上述机构的成立情况及评审推荐报告一并报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推荐工作中坚持“三公开”原则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他们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发挥,为此,各技工院校开展此项工作时要在“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要准确、公正、客观地评价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将真正符合晋升条件的教师推荐上报。
各技工院校在职称评审工作应坚持“三公开”原则: 1.职称政策公开
各院校在开展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前,要认真研究职称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职称文件的传达学习工作。2.公开可以申报的岗位职数
院校应根据设岗方案、审核批准的结构比例及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状况,将空岗数张榜公布。
3.公开申报参加晋升人员名单和业绩材料
申报人向院校人事部门提出晋升申请,并出具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院校人事部门根据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审查是否符合晋升条件。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张榜公布,并同时展示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星期
六、星期天除外)。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评审会时间
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及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抓紧做好评审对象的申报、考核、公开监督及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时报送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报送材料时间为10月11日—17日,过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费收取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为每人400 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00元。
五、评审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从事推荐工作的有关人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据实上报有关申报材料。对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授课课时、抄袭他人著作论文、剽窃他人成果等有关资料的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2年之内不得再申报。对不认真进行量化考核打分、择优推荐的院校,将材料退回。
评委会评审通过后,如发现申报者有弄虚作假问题,经核实后,取消评审资格。
附件: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联系人:张艺 陈海燕 联系电话:87291700 传真:87298816 电子信箱:zhangyi1700@126.com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陕西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
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 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通知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300份 附件:
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职称评审政策补充说明
(一)关于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问题 按照原省人事厅陕人发„2003‟71号文件及•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67号)精神,结合技工院校实际,2010年,申报职称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学历,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须任中级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二)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精神,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3.年满50周岁,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20年以上的;
4.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不含技工院校;
5.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6.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获得博士学位的免试外语;
7.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8.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9.任现职以来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10.申报初级职称的;
11.根据•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国家职字„1986‟第48号),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无职称外语要求。
符合职称外语考试条件的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应免试证明复印件,经院校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晋升中级职称的外语免试由市(厅、局)级职改部门审 13 批,晋升高级职称外语免试由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统一报省职改办审批。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3.取得国家计算机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4.全省山区县及乡镇专技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5.年龄达到45岁以上者。
(四)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材界定等诸问题的说明
1.专业论文: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6个方面,必须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2.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省级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首创;
(2)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先进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明显的;(3)取得了显著成效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在全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4)经过省技工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认定。3.刊物界定
(1)公开出版期刊一般指在本专业具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和高等院校(具备本科学历教育)主办的学报,应具有ISSN或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教案、手册类、复习资料、辅导资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予认可,摘要发表者需要提交全文原稿。
(2)著作、教材一般指具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应是统编使用教材。
(3)论文发表时间:应为任职期间不同年度发表,以2010年10月10日前已正式出版期刊或获奖证书为准,用稿通知不予认可。
(五)有关年限问题
1.本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教学工作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按满年度计算,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学习时间扣除。
2.任职年限:根据•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5‟56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任职年限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单位岗位聘任的时间算起。
3.后续学历年限:后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须为申报前一年12月底之前。
4.申报人员年龄:指从出生之日计算至申报之日止。申报人当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再参加职称评审。
(六)表彰奖励部门
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现工作岗位相一致。其他社会组织或出版物的评奖证书不予认可。
(七)继续教育及企业实践
1.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省(部)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认定的有关新知识、新技术、新版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软件应用培训;专业理论及操作提高培训;一体化课程教学示范培训、高技能示范性培训及远程培训;出国学习培训。(具体要求按陕技高职字„2010‟25号执行)
2.企业实践:技工院校应安排技术理论课、实习指导及一体化教师应每两年有2个月时间参加校企合作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学习和实践,实践结束后,应撰写1500字左右的实践报告,并由所实践企业(单位)和院校人事部门分别盖章。
请各技工院校在9月10 日之前到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进行2010年继续教育成绩、学时及企业实践认定登记。
(八)转换系列
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规定,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得转聘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存在对等套改关系。根据我省技工院校专业设臵及教师队伍具体情况,具有工程系列或中教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调入或转入技工院校教师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符合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其它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可以转换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其它专业技术人员转为教师职称,需在教师岗位工作1年以上,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重新申报参加评审,评审通过后,现教学工作与转换前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年限和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转(评)后第二年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
(九)民办院校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申报助理讲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或大专毕业,担任教学工作3年以上,各年度考核合格。技术理论课教师应掌握本专业某一工种初级工操作技能。
申报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大专、高职或高级技校毕业见习1年期满,年度考核合格,取得本工种(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能承担部分本专业生产实习教学工作。
申报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大专、高职或高级技校毕业,受聘三级实习指导教师2年以上,掌握本专业某一工种高级工操作技能。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省职改办与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一式2份,中、高级一式3份 填表要求:
1.第1页“基本情况:最高学历”一栏:应同时填写最初学历学位和后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学习方式及毕业学校等信息;
2.“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4个栏填写要求:(1)“起止时间”——按学期(学年)顺序填写;
(2)“专业技术工作名称”——填写任课名称和其它专业技术工作名称(包括担任班主任、教务、学生管理工作等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3)“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填写课时量和担任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和其它专业技术工作等具体情况。课时量应与•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业绩考核表‣中“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一栏相符;
(4)“完成情况及效果”——填写学生考试达标或本人荣获奖励情况; 3.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应有本单位综合考核鉴定意见(不少于150字)及受聘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
4.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栏,应简要说明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材料真实,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加盖院校公章。
5.评审表必须使用统一制式原表,不能使用复印表。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
(三)任职期间《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原件。为规范教师业务管理,为教师职称评审提供可靠、真实的原始依据,从2010年起,将在全省技工院校使用统一制式的•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各院校教务和人事管理部门应按年度对专、兼职教师完成工作及聘用等情况如实进行记录及考核评定,在教师晋升职称时,应将任职期业务考核档案作为评审依据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四)能体现本人教学水平,并经院校教务管理部门审定的主要课程全套教案。初级、中级一门,高级二门。
(五)《2010年技工院校专职教师职称评审简表》(附件6)或•2010年技工院校兼职教师职称评审简表‣(附件7)一式23份。
简表填写要求:
1.“受聘现职以来受到的主要表彰奖励”栏:填写与本人现职有关的、由政府职能部门和院校组织的表彰奖励。按年度、表彰奖励的政府部门或院校、表彰奖励名称、名次顺序填写。不含论文获奖。
2.“受聘现职以来著作出版、优秀教研成果或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栏:应按书名或论文名称、著作或教材出版发行时间及书号、论文发表期刊号及国际或国内统一刊号或获奖论文的评奖组织、获奖时间及奖项顺序填写。
3.其他专业技术成绩栏:简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专业开发建设、课题开发、教学法研究、实习实训实验等方面取得的主要业绩成果,或在发明创新、设备改造、新技术推广运用中所做出的突出成绩,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简表格式、字体、字号及填写内容一律按样表用A3 纸打印,无特殊情况,不得对样表格式有较大改动。
(六)个人受聘现职以来业务总结1份。2000字以上,仿宋4号字,A4纸打印。
(七)《技工院校专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评分表》或•技工院校兼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评分表‣(附在•量化考核标准‣后)一式23份。格式及填写内容一律按样表(师资群共享下载)用A3纸打印。
需要“评审表”、“考核登记表”、2010 年版“评分标准”、•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业务考核档案‣的院校,请与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联系。
(八)下列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最初和后取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证及复印件2份,其中一份粘贴在评审表第9页;
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免试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各院校职称主管部门须在9月10日之前,将申报高级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技工院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经初审后统一报省职改办审核。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无外语考试要求。
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者需填写•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附件3)一式1份。
4.•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6.申报人受聘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九)论文、著作、教材、译著原件
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者需提交按要求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出版著作、教材、译著原件。
申报中级职称还需提交近期撰写的、经鉴定合格的本专业鉴定论文1篇。
(十)《公开监督卡》(附件4)1份,粘贴在材料袋背面。
(十一)主管部门职改办或人力资源管理处出具的评审委托函1份。委托函应分别注明委托评审的人员姓名及申报职称。
(十二)《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附件5)一式1份,初、中、高级分开填写,并上传电子版。
(十三)含有院校职称评审机构设立及评审推荐情况的正式报告一式1份。
(十四)报送材料目录(附件1)1份。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十五)材料其他要求
1.填表时应字迹工整,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蓝黑或黑墨水)填写;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材料袋应牢固结实、可封口、无破损。
3.材料复印件必须按学历证、职称证、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教师上岗资格证、继续教育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证件的顺序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并装订;复印件应经院校人事部门确认盖章。
4.下列附件样表可在“QQ—技工学校师资群:71589682群共享”下载。
附件: 1.2010年报送材料目录
2.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3.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 4.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
5.2010年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
6.2010年技工院校专职教师职务评审简表 7.2010年技工院校兼职教师职务评审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