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_教育系统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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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中共奉化市委、奉化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市委„2011‟26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紧紧围绕《奉化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按照建设“法治奉化”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品德教育并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老师、服务学生。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学校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教,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相结合,着力解决师生、家长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把握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创新工作理念、工作载体、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生机和活力。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

适应全社会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迫切需求,紧密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具体目标:

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有新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100%;依法治校活动有新拓展,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法制副校长的聘任率达100%;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新突破,制定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办法和现代学校制度,推出一批有质量的学生普法读本,培育一批有规模、高质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二、对象和要求

教育“六五”普法的对象:教育行政干部、各级各类学校广 2 大教职员工和学生,重点做好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育执法人员、校(园)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工作。

(一)加强教育行政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教育。

继续加大推动教育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

大力推进教育行政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门法律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积极鼓励教育行政干部参加教育执法证考试。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培养干部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二)切实提高校长、教师的法律素养。

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法制教育要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校长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学校依法治校情况要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

加强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在教师提高培训、进修或 3 继续教育等培训中,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和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保证学时、学分。教师每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40小时,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

全面实施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每年在校学生接受法制教育不少于10小时。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开辟第二课堂,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4 切实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课程,把预防毒品和药物成瘾知识教育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继续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切实增强全市教育行政干部、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各级各类教育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宁波市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以及其它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三)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学生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教育载体和形式。

(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师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 5 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师生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将品德教育与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其他专题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并发挥各种教育资源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行政申诉、复议等法律救济渠道,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健全学生安全、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坚持慎重、依法的原则,及时处理信访案件。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领域的人才优势,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律与特点,建立研究、推广普法经验成果的队伍与平台,形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使学校成为辐射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市教育局着手研究制定教育系统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普 6 法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统一组织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要及时调整、完善教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局机关和全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六五”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机构或专门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结合的法制教师队伍,加强教育系统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聘请法律专业人士等建立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三)推进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或校本普法读本。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安排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组织编写教育普法读物及其他宣传教育资料,培训普法骨干,推 7 广先进经验等工作。普法工作经费按照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到2015年,以所辖区域内的师生数为基准,每年人均经费不低于1元(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列入各级教育部门的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完善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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