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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情况的报告
——在2009年5月26日黄山市屯溪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上
黄山市屯溪区人事局局长李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一是成立了区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财政局、法制办、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制订了我区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区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确定了公务员登记人员,在2006年底召开了全区公务员法实施暨登记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实施。三是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对公务员进行日常管理,认真开展录用、考核、任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等工作。
(二)大力宣传《公务员法》及配套文件,认真开展《公务员法》培训考试工作
一是统一定购《公务员法》辅导材料和单行本,做到全区公务员人手一册,同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政务专栏等方式切实开展《公务员法》有关知识的宣传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开展《公务员法》的集训及考试。2006年5月在徽州大剧院举办了《公务员法》培训班,对全区700余名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公务员法》的脱产培训和考试,培训率99%,考试合格率100%。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配套文件。每一个公务员法配套文件出台后,都进行了转发,并提出有关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区所有公务员进行学习。
(三)严格执行政策,把好公务员登记关,认真完成机关公务员审核登记工作
公务员集中登记主要采取组织登记、单位申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等程序,全区列入登记范围的六类机关44个单位(党委工作部门6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24个,人大、政协、审判、检察、工商联机关各1个,镇机关、街道办事处共9个)和3个直接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团委、妇联、工会)。审核登记675人,对全区符合登记的公务员进行微机录入,建立了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入正常化后,按市局有关公务员日常登记制度的规定,上报审批登记新录用的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调任、军转的公务员52人。
(四)认真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申报审批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通过单位申请,对区旅游局等61个申报参公的事业单位进行了认真审核,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9个。截止目前,我区已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家。分别为:档案局、党史办、党教中心、体育局、旅游局、农机局、供销社、房
管局、接待处、地方志、招商局。并对已批参照管理单位的32名符合参公登记条件的人员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已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单位6家。分别为:工会、团区委、妇联、科协、残联、计生协。登记人员25名。
(五)做好职级确定、工资套改、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
对全区已登记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我们对每个人的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明确了职级,全部按职级进行了工资套改。同时加强与市局和其它县、区联系沟通,人事、财政等部门对机关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摸底核实,拟订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规范实施了津补贴。
(六)切实做好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任免等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坚持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评优的条件之一,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机关表彰的部门单位,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2007年度全区机关单位共有748人(含参公48人)参加考核,其中88人被确定为优秀等 次,占11.76%;646人被定为称职等次,占86.36%;不定等次人员14人,占1.87%。
二是扎实做好公务员奖励工作,转发了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并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对全区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给予了立功、嘉奖和一次性奖金。
三是认真做好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转发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定任免公务员职务。
四是利用网络、屯溪政务群认真抓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试行)》和《屯溪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的通知(屯发[2008]15号)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开除1名触犯刑律人员。
(七)主动服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共同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在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积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共同分析各单位公务员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在公务员录用、培训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主管作用,有力推进了各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受到各单位好评。一是坚持“凡进必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抓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2007年11月我区面向社会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录用了9名公务员,2008年7月接收安置省委组织部考试选取的选调生3人,2008年10月公招10名公务员,进一步充实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二是认真组织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有9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市里统一举办的初任培训。三是认真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600余人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培训学习考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关干部超编,职级、编制设置失衡
我区自市改区后,编制削减35%以上。目前,我区公务员编制为490名(其中核定区直编制358名、镇116名、街道16名)。但实有行政人员764名(其中:在编685人,离岗79人),超编274名。在机关干部超编的情况下,我区自2006年以来政策性安置军转干部31名。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不高,复合型人才较少。
我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中,受全日制教育的人数不到一半。其他通过成人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学大多是党政、行政、经济管理,以及文史哲类专业,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专门人才相对较少。尤其是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涉农、涉经、涉法等专业型干部比重较小。
(三)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人浮于事和人才紧缺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机关中年龄偏大、达到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日益增多,这部分同志“改非”后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造成不少单位“老人不能用、新人不
能进”,一方面超编或满编,一方面缺少具体办事人员,矛盾日益突出,影响了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而且各单位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也比较难。
(四)机关内公务员流动不畅,晋升难,工作缺乏激情
一是部分单位因编制所限,申报公务员补充考录计划得不到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所需人员引不进来。二是区内机关之间除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调整交流外,一般工作人员极少交流,大部分人员一个岗十几年、几十年。三是机关非领导职务最高为主任科员,造成机关一些业务骨干和老同志晋升难,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受损。
(五)公务员考核流于一般化,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一是年度考核应该是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不能做到经常化,定期考核不够深入,结果是除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外,其余的基本都是称职以上,很难区分工作的好坏,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六)待遇难落实,差距不断扩大。
实施《公务员法》以来,津补贴标准各地不
一、各级不一,同在一个市、同样的工作性质、同样的职级,而待遇相差很大。我区与市直所在同一城区,津补贴却不到市直单位三分之二,致使不少公务员误认为《公务员法》是为上层人士而立,易挫伤基层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同时,按照规定,公务员福利费安排的标准是按工资总额而定。不同地区的公务员不仅津补贴上差距大,福利上也相差很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法》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管理公务员的意识
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公务员法》的宣传力度,使《公务员法》的规范管理、依法监督、保障权益的立法宗旨得到广大公务员认识、接受、理解和支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带头学法、守法、执法。
(二)完善配套的公务员单项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科学的公务员管理体系
依照《公务员法》及其单项法规,结合我区实际,从公务员队伍的“进”、“管”、“出”三个环节入手,建立起规范科学的公务员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公务员之间的交流、任职,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大力开展公务员培训
组织全区公务员轮训,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试行)》等。要把公务员的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抓好公务员的在线学习城的学习和初任、任职、专门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并建立干部队伍培训学习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制度化。
(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公务员法》的权威
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严格依法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采取行政检查、审批等多种措施和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务员法》及其系列单项法规。
(五)改善基层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我区与市直同处一地,公务员津补贴和福利待遇却与 市直公务员的待遇相差甚远。一是要积极发展本区经济,进一步开源节流,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奠定提高全区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基础。二是要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提高我区公务员津补贴标准,努力实现同一地区、同一工作性质、同一职级公务员的同一待遇。
(六)增强编制意识,妥善处理解决好干部超编问题。
要高度重视干部超编问题,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妥善处理好干部超编问题。一要严把关口。要按照《编制法》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超编进人,严格控制从企事业选调干部进入公务员
队伍。二要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向上争取编制。三要进一步畅通出口,要制定优惠政策和有效地经济补偿制度,鼓励干部辞职从事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