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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才培养
学号;10160117 姓名: 王瑞钢
10级5班
我的选题是:你认为文化遗产管理课程的教学应该着重于哪些基础内容?应该如何与本专业的培养方向协调一致?并谈谈你对文化遗产管理人才培养的思考。
若论及文化遗产管理我并不认为它能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独当一面,亦或者称其为学科。首先必须弄清楚文化遗产指什么,文化遗产泛指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创造或者借助自然力创造的各种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虽然我国文物不被国际通行的文化遗产所涵盖,但我保守地把文物也作为主要的对象论述,毕竟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但就文化遗产保护这个目的而言,相关人才的培养我认为要涉及一下几方面:
1.文物及文化资料收集论证,博物馆,申报人才,包括各种项目实地研究工作人才。
2.文物,古建修复保护人才,有园林设计,绘画,雕塑艺术功底。
3.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科学技术,设备设计,研发,使用人才。4.相关学科教育研究人才,包括考古学,历史学,文物鉴赏,古文字学,语言学,民族学,文化遗产学等。
5.理论,法律制定人才,针对文化遗产现状及问题的洞察和完善相关法律。6.创新项目,旅游开发人才。
作为文化遗产大国,如何把我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好,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为此我们呼吁,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专门人才的培养,以保护我国“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我国的“世界遗产”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聪明才智和伟大创造,我国对这些遗产的发掘、保护和管理是非常重视的,但是,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的专门人才缺口大,培养的人才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应该加快培养具有理想和奉献精神、肯于埋头苦干,又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据介绍,北京理工大学率先设置了文化遗产研究与设计系,对我国已发掘的文化遗产进行研究,着重培养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修复与维护、展示设计等专业人员。国家文物局已经开始与北京理工大学联合培养“世界遗产”保护人才。同时《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一:文物鉴定人才稀缺
文物鉴定属于考古范畴,本指历史文物鉴定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历史发掘、文物收藏领域,现也指文物鉴定专业,即在大学开设的文物鉴定本科专业,是专门用来培养文物鉴定高级专业人才的,如北大资源学院开设的文物鉴定专业。文物保管需要科学依据,文物藏品区分等级,文物史迹分级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都需通过文物鉴定,确定年代,评定价值。不仅如此,文物出境、打击文物走私等也都需对文物进行鉴定。
文物藏品分级时,需在其年代明确的前提下,评定它的价值,区分等级。等级的确定与采取什么保管措施,有直接关系。分级保管,是文物藏品保管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一级文物则需要专库或专柜保管。
文物史迹中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只是极少数。能否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关键是文物史迹的价值。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级别不同,要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不同的措施加强保护。
可移动文物能否出口或出境,国家有明确规定,并制定有鉴定标准。在具体鉴定中,要对每一件文物作出具体评价,以判定可否出口或出境。这是保护中国文物不外流的重要一环。
在历史长河中,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许多文物年代不明。真正价值未能揭示,只有通过鉴定,才能判明年代,确定价值。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其价值不都是直观的,许多文化的价值是隐藏于实物遗存的深层结构之中。鉴定就是揭示文物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是即便是鉴定专家也常看“走眼”的时候,因为有些专家往往局限在某些具体领域,并不具有通吃的能力,培养这方面人才就显得尤为迫切。社会上所传的为了钱将知道是假的文物说成是真的文物的专家,不能说完全没有,但这样的人肯定是极少数。出现鉴定错误很大程度上属于专家走眼.目前的鉴定业中确实有经验和学识兼具的专家,但这种专家往往局限在某些具体的领域或某个具体的时间段上,并不具有泛化和通吃的能力。一旦有人拿这些专家并不擅长的领域的物件来考专家,专家碍于面子进行鉴定就很容易走眼.文物鉴定需要实际经验,知名度高、学问高并不代表鉴定能力就高。
尽管目前全国的文物收藏十分火爆,但百分之九十都是在胡买胡卖。假的文物交易如此之火,实在是少见。由于有人乘机打着文物鉴定的幌子,大发不义之财,他们中有的虽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是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
严格地讲,中国收藏市场目前并没有职业的鉴定专家,现阶段根本就没有这一职业。目前从事文物鉴定的专家都属于兼职,这一群体主要由三大类别构成:文博部门的保管员,占据了目前从事文物鉴定工作人员的七成左右,优势在于他们长年同文物打交道,见多识广;学者,占据了从业人员的两成左右,具备丰富的文博知识;考古及文物鉴定修复人员,大约占总人群的一成左右。三大类中,学者和考古人员的真假辨别能力相对较差,学者受到实际经验的不足,偏重于文物所包含的价值及信息,对实物缺乏辨别。考古人员成天同真东西打交道,对现在造假技术又缺乏了解,易造成看见什么都感觉是真的错觉。相对而言,鉴别能力较强的要算修复人员,除了成天同真文物打交道外,要修复首先必须会鉴定真假才行,然后才是如何尽量修复到原样。此外,文物交 很多省份文物鉴定无机构管理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目前判断文物鉴定是否权威,主要是根据文物鉴定的机构来判断,目前省内具有司法效力的文物鉴定机构只有几家,而且这几家一般只对文物的真伪进行鉴定,并不会对文物进行估价。同时法律并没有规定鉴定错误要承担鉴定责任。
鉴定专家队伍混乱,是否有法律法规对鉴定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呢?
目前国内艺术品鉴定市场处于“三无”状态:无法律管 无机构管 无鉴定责任
二:文物修复状况堪忧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技术部的文物修复室里,几位在该馆从事了30多年文物修复工作的技术专家们正在“精耕细作”。然而尽管日复一日工作不止,若想修复该馆现有的破损文物,也需要以千年来计算。
据2005年全国馆藏文物腐蚀调查统计,全国文物系统2000多万件馆藏文物中,70%—80%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问题。而全国承担文物修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仅有500余人,以每人每月修复1件文物计算,仅修复全国现有的破损文物,至少也需要上千年。
文物修复技术人员就像一个个外科医生,用特殊的方法为破损的文物实施手术,从而让他们恢复昔日的风采。参观者看到的是精致完美的文物,却很少了解文物背后那些默默无闻的修复者,在日复一日地与文物进行着寂寞而清苦的超时空“对话”。在一般人眼里,文物修复工作就是粘粘补补,没什么技术,或者说不需要什么资金。可在专家眼里,文物修复不仅种类繁多,而且专业性很强。除了泥塑文物修复,还包括纺织品、陶器木器、书画等项目,而在纺织品文物中,又包括棉织品、丝织品等不同的种类。如此庞大的体系,由于材质、工艺、年代的不同,修复的难易度也各不相同。这就需要多门类的技员人员共同组成文物修复队伍。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根本无法完成。
以泥塑文物表面的彩绘修复来说,需要分析色彩的成份,但现在却没有设备可以分析,只好用眼睛测出色彩后,一点点地调配颜色,经不断比试,最终确定应该用哪种颜色。在此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对文物会造成极大的损坏,甚至无法再修复如旧。相关学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措施,加大对文物修复人才的培养力度,特别要注意对一些已经面临灭绝的技能人才的抢救性保护,给予更多的支持,让更多的年轻人进入到这个行业里来。
三: 保护与开发态度为主
1、为保护而保护。这是消极的,已是被实践所否认的。为保护而保护,这是文物部门的职责,而不是地方政府目的,特别不是旅游业的目的。
2、为开发而开发。这是盲目的,是小农意识。
3、为保护而开发。如果这个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必须是通过保护来开发的。
4、为开发而保护。可以选择在政府严格规划的前提下,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开发。
四:法律机制迫在眉睫
在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伟大进程中,人类创造了灿烂多姿的文化遗产。如何建立有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机制,是近年来国际国内社会的热门话题。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为例,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从调整对象本身看,既要考虑到不同国际组织对它的不同界定,又要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从权利与义务角度看,不仅涉及政府的责任,也关系到广大民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的权利;从法律机制的特征看,不仅涉及行政制度,也涉及民事制度;从立法技巧看,既要处理好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又要考虑与不同国际公约之间的衔接。这些都需要深入的研究和缜密的思考。立法者根据问题分析、目标确认、方案选择的脉络,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人手,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价值,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重要问题,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立法及实践,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的目标和原则。同时体现出相关立法人才的短缺。
建立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这一制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二是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与“文物保护法”相互补充,以解决那些未被纳入文物保护法保护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三是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全新而复杂的问题,突破了原有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传统内容,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一个考虑是在现有的知识产权的专门法中增加有关新的内容,同时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制定。
要达成这一目标,我们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它们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如何妥善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之间如何保持某种协调或平衡。其二,由于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在不断扩大,保护对象不同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不同的保护方式和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传统的遗产保护方式完全不同。例如单个文物古迹与历史城区的保护就完全不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完全不同(前者的重点在于保存,后者在于传承)。这些差异不仅为保护工作、同时也为立法实践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五:文遗保护科技先行
为适应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可以借鉴西北大学经验在大学里学整合考古学专业、文物保护技术专业、文化遗产保护与考古学研究中心和历史博物馆的人才与文物资源,充分利用化学、物理学、地质学、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生命科学等学科的实验条件和科研力量,组建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实验室。
人才培养建设规划
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适合考古学、文化遗产保护学及文化遗产管理学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合作培养模式,积极开展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有效提高西部地区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研水平,不断扩大考古学专业的辐射影响作用。
学号;10160117 姓名: 王瑞钢
10级5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