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四违管理规定实施细则_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0:13:4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典型四违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肥矿集团普字„2014‟26号

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关于印发

《典型四违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生产处室、各矿、张能公司、青海矿业:

为进一步明确典型“四违”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将《典型“四违”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肥矿集团公司

2014年3月31日

— 1 — 典型“四违”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一、典型“四违”的表现形式

(一)扒、蹬、跳运行中的各种车辆。

井上、井下人员扒、蹬、跳运行中的各种车辆。直接责任者为扒、蹬、跳人员。

(二)乘坐非乘人运输胶带、刮板运输机。

井上、井下人员乘坐运行中的非乘人运输胶带、刮板运输机。直接责任者为乘坐运行中的非乘人运输胶带、刮板运输机人员。

(三)使用小绞车运输“放飞车”。1.小绞车指40KW及以下的调度绞车。

2.使用小绞车运输时,在不带电情况下,离合操作和制动操作手把同时敞开运输。直接责任者为小绞车司机。

3.在大于7‰的坡度上,没有挂钩连环让车辆自由下放。直接责任者为把钩工。

(四)严重空顶作业。

1.综采工作面,人员擅自进入面前空顶区域作业的。2.普采及炮采工作面在有片帮危险、顶板破碎压力大、二合顶区域内,无安全管理人员监护的情况下作业的。

3.在无可靠支护的情况下进入面后采空区作业的。4.巷道爆破(截割)或刷扩作业后,未采取临时支护(裸体巷道制定安全措施的除外)进入空顶区作业的。

— 2 — 5.更换巷道支护时,未采取临时支护先回后支的。以上直接责任者为违规操作者。

(五)检修未断电设备等带电作业。

在无措施情况下带电打开36V以上(不含36V)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直接责任者为带电操作人员。

(六)对安全管理人员施暴,造成伤害,情节严重的。安全管理人员指矿领导班子成员、副总、科室人员、区队管理人员、安监员。直接责任者是在安全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中,对管理人员施暴或恐吓造成伤害的。

(七)耙装机或掘进机运行中,在耙斗或截割部运行范围内作业。

1.耙斗运行范围内是指耙装作业时,耙装机操作杆前方至回头轮的巷道范围内。

2.截割部运行范围内是指综掘机履带尾部至截割头两侧及运行范围内。

以上直接责任者为违规进入人员。

(八)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直接责任者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人员。

(九)现场施工无安全措施。

直接责任者是在无措施的情况下安排施工的人员或操作人员。

— 3 —

(十)井下烧焊无措施施工。

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在井下或者距井口(主井、副井、风井)20m范围内进行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等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是在无措施的情况下安排施工的人员或操作人员。

(十一)破坏冲击地压在线应力、微震监测设施及监控系统传感器。

直接责任者为破坏人员。

(十二)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或瓦斯检查记录弄虚作假。1.瓦斯检查空班是指应该设臵的瓦斯检查点而没有设臵或者未安排人员检查。直接责任者为负责瓦斯检查点设臵或应安排检查的人员。

2.瓦斯检查漏检是指已经设臵的瓦斯检查点不去检查或检查次数达不到规定的次数。直接责任者为瓦斯检查员。

3.瓦斯检查记录弄虚作假是指牌板、手册、报表等填写的瓦斯检查数据不真实,伪造检查数据。直接责任者为瓦斯检查员。

(十三)破坏或违规关闭防治水设施和各类监测监控装置。1.违规关闭是指未经总工程师、专业副总、职能部门批准实施关闭的。

2.防治水设施:疏放水钻孔阀门、防水闸门、挡水墙。3.各类监测监控装臵:(1)水位、水压、涌水量监测、地面雨量观测装臵。(2)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氧气传感器、— 4 — 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束管监测系统。(3)大型固定设备和高压供电系统的监测监控装臵。

直接责任者为违规或破坏人员。

(十四)擅自将锚杆或锚索截短使用。1.将锚杆或锚索截断使用的。2.锚固长度小于规程规定的。以上直接责任人为操作人员。

(十五)井下违章放炮(放糊炮、明电放炮、放炮不封泥、抵抗线不足放炮、放炮不站岗等)。

1.放糊炮、明电放炮、放炮不封泥、抵抗线不足(小于0.6m)放炮。直接责任者为放炮员。

2.放炮不站岗或站岗不全。直接责任者为班组长。(十六)安监员、区队长、班组长在井下睡岗。(十七)酒后下井。

(十八)携带烟火入井或在井下吸烟。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带火种下井的除外。

(十九)管理人员对《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不熟悉,每人次对矿长、分管领导考核500元,对当事人考核1000元。

1.管理人员指矿领导班子成员、副总、生产科室科长、副科长、调度员、安监员、区队管理人员。

2.熟悉是指掌握基本内容。

— 5 — 3.对煤监部门、煤炭管理部门以及山东能源集团等上级领导检查发现不熟悉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二十)矿级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落实带班下井、井下交接班制度和虚假汇报,对矿长和责任者各考核1000元。

直接责任者为带班人员。

(二十一)现场交接班后,跟班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安监员不首先检查顶板并填写现场写实记录,每人考核1000元。

1.现场询问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安监员确认未首先检查顶板情况的。

2.交接班2小时后仍未填写现场写实记录或者记录内容与现场不符的。

以上直接责任者为未实施检查人员。

(二十二)采煤工作面面前和掘进工作面迎头及沿途遇有复合顶板,不采取找顶或支护措施,对当班盯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监员各考核1000元。

1.复合顶板在此指二合顶。厚度一般为1m以下,不规则,附着于直接顶且与直接顶存在明显层理或弱接触面,支护不及时易冒落。

2.找顶指二合顶暴露后,在支护前,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长柄工具在危险区域外敲击或处理掉其易冒落部分,确保支护作业中无冒落伤人隐患。

3.支护措施指针对二合顶的支护措施。

— 6 — 以上直接责任者为当班班组长。

(二十三)强冲击倾向性煤层工作面投产前,超前卸压未完成或矿压在线监测系统未使用,工作面周围规定范围内安排其它采掘作业,工作面开采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提前拆除监测系统,对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防冲副总各考核2000元。

1.强冲击倾向性煤层工作面投产前,超前工作面300米范围内未全部完成卸压孔卸压,留底煤巷道未落实断底卸压的。直接责任者为防冲责任部门(区队)主要负责人。

2.强冲击倾向性煤层工作面投产前,超前工作面300米范围内未将冲击地压地应力在线监测系统、微震监测系统的矿压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不能保证正常监测使用的。直接责任者为防冲副总。

3.工作面周围300米范围内安排其它采掘作业的。直接责任者为总工程师。

4.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冲击地压监测系统未继续监测6个月以上的。直接责任者为防冲副总。

(二十四)施工防冲卸压钻孔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孔径、孔距、孔深等),对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防冲队长各考核1000元。

直接责任者为防冲责任部门(区队)主要负责人。(二十五)冲击地压监测出现红色预警,不立即汇报并落实安全措施,对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和监控值班员各考核1000

— 7 — 元。

1.冲击地压在线监控值班人员发现红色预警,未立即按规定向矿领导汇报的。直接责任者为监测人员。

2.矿长或总工程师未及时安排进行卸压解危或卸压解危措施不力的。直接责任者为总工程师。

(二十六)冲击地压在线监测人员擅离岗位造成空岗漏监,对责任者考核1000元。

直接责任者为擅离岗位的监测人员。

(二十七)工作面回柱子无人监护或不使用长柄工具回柱,对当班跟班区长、班组长、安监员和操作者各考核500元。

1.长柄工具指单体支柱卸载手把连同拴绳长度不小于工作面采高。

2.回柱时无人监护的。直接责任者为班组长或监护人。3.回柱不使用长柄工具远距离卸载的。直接责任者为操作者。

(二十八)掘进工作面迎头不使用挡矸帘,对生产矿长、责任区队区长和迎头责任人各考核1000元。

平巷和上山必须使用挡矸帘,下山掘进根据现场情况在规程措施中明确是否使用。直接责任者为当班班组长。

(二十九)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无人监护、不使用长柄工具或在无可靠支护下敲帮问顶,对当班跟班区长、班组长、安监员和操作者各考核500元。

— 8 — 长柄工具是指长度一般不小于1.8米,如特殊情况,长度必须根据现场实际适当增大,以确保安全操作。直接责任者为操作者。

(三十)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或约时停送电,对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操作者及所在区队主要负责人各考核1000元。

1.停送电操作时,“停电、挂牌、摘牌、送电”程序由同一人员来完成。当有多个检修任务需要对同一设备进行停电时,个人挂个人的牌,相互独立。送电时,个人摘个人的牌,送电由最后一个摘牌人完成。直接责任者为违反停送电制度操作人员。

2.约时停送电是指违反停送电制度,提前约定设备停、送电操作时间。直接责任者为约时停送电人员

(三十一)运输绞车不按要求固定或安装使用前不执行验收制度,对生产矿长、安监处长、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操作者各考核1000元。

1.运输绞车指井下所有牵引、提升、拖拽绞车。

2.不按要求固定是指运输绞车固定方式与安装设计或者上级和集团公司规定不一致。直接责任者为安装绞车施工负责人。

3.运输绞车安装没有执行验收许可制度就进行运输。无极绳绞车、40KW及以上的调度绞车,大型提升机、采区集中轨道绞车、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前安装的绞车必须由副总及以上的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其他绞车安装验收经安装单位申请,安监处指派

— 9 — 人员及时验收。验收后出具允许或不允许使用的结论,验收单由运输专业主管部门、安监处、安装单位存档。绞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使用的直接责任者为操作人员,绞车已验收但实际不合格仍允许使用的直接责任者为验收负责人。

(三十二)提升绞车安全保护、安全装置失效,对机电矿长、机电副总、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维修责任人各考核1000元。

1.提升绞车是指用于立井、斜井、主要斜巷提升运输,滚筒直径在1200mm及以上的绞车。

2.提升绞车安全保护、安全装臵是指所安装的绞车按照设计应有的:防止过卷装臵;防止过速装臵;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臵;限速装臵;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臵;闸间隙保护装臵;松绳保护装臵;满仓保护装臵: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满时能报警和自动断电;减速功能保护装臵;信号闭锁装臵;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防撞梁和托罐装臵;防坠器;在过卷高度或过放距离内的缓冲装臵;多绳摩擦提升机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臵;斜巷防跑车装臵。

以上直接责任者为提升绞车维修责任人。

(三十三)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或电缆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对机电副总、设备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操作者各考核1000元。

1.电气设备严重失爆:外壳有贯穿性裂纹、开焊、严重变形。隔爆面螺栓松动。未使用密封圈。电缆与密封圈间隙大。密封圈— 10 — 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将密封圈割开或刀削套在电缆上。闲臵喇叭口未封堵,缺密封圈或挡板。

2.鸡爪子: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动力(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

3.羊尾巴:电缆末端不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非本安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露芯。

4.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

以上直接责任者为设备维修人员或存在以上问题而明火操作者。

(三十四)电气设备甩掉保护不用或保护失效,对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操作者各考核1000元。

1.电气设备短路、漏电保护甩掉或失效。2.主回路熔断器压铜丝或铁丝。

3.电气设备本体内的保护单元甩掉或失效。以上直接责任者为设备维修人员。

(三十五)斜巷运输不执行“行车不行人”和“行人不行车”规定或斜巷行车时行人不进入躲避硐躲避,对责任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各考核500元。

1.人员在车辆运行中的斜巷行走或未进入躲避硐躲避(无极

— 11 — 绳绞车跟车工除外)。直接责任者为行走人员。

2.明知有人员在斜巷内行走擅自发出开车信号。直接责任者为发出绞车信号的人员。

3.擅自进入禁止行人的轨道运输斜巷。直接责任者为行走人员。

(三十六)使用绞车钢丝绳拉运物件时,施工人员站位不当或不躲开绳道,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跟班区长、施工负责人和操作者各考核500元。

使用绞车钢丝绳拉运物件时,施工人员禁止站在以下范围内:易被脱钩、滑落、崩断、跳动的钢丝绳伤害范围内,易被运行的钢丝绳弹起的物件伤害范围内,钢丝绳运行的范围内。直接责任者为站位不当人员。

(三十七)站在运行的胶带运输机架或刮板运输机槽帮上作业,对责任者考核500元。

1.站在运行的胶带运输机上作业的。直接责任者为站位不当人员。

2.站在运行的刮板运输机槽帮上作业是指站在运行方向指向采煤机的运行的刮板运输机槽帮上作业。直接责任者为站位不当人员。

(三十八)绞车钢丝绳断丝超限继续使用,对检修维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检修维护责任人、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操作者各考核500元。

— 12 — 1.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数值的。

2.钢丝绳内的钢丝直径都相同时,用断丝的根数与钢丝总根数之比代替断面积比。例如: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6×19×Φ18.5),一个捻距内的断丝达到11丝(6×19×0.1=11.4),必须更换。

以上直接责任者为断丝超限不更换的检修维护责任人或明知断丝超限而继续使用的绞车操作者。

(三十九)轨道运输安全设施设置不齐全、不可靠,对机电矿长、机电副总、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包保区队管理人员各考核500元。

1.在轨道斜巷内未安设跑车防护装臵。

2.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未安设阻车器或不起作用的。

3.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未安设常闭式挡车栏。

4.在长度超过50m的轨道运输斜巷,底车场以上10-15m处未安设常闭式挡车装臵。

5.斜巷轨道运输不挂保安绳或安全设施不按规定使用的。以上设施不齐全,直接责任者为使用单位负责人。设施不可靠,直接责任者为维修人员。设施不使用,直接责任者为操作人员。

— 13 —(四十)井下行走过程中遇到运行的机车,不停止行走站立躲避,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各考核500元。

直接责任者为不停止行走站立躲避的人员。

(四十一)擅自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对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考核2000元。

擅自启封密闭是指未经矿山救护队启封的。直接责任者为擅自安排启封密闭的人员或启封密闭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十二)煤粉监测人员伪造测量数据,对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各考核1000元。

煤粉监测孔未施工或未施工完毕但出具完整监测数据的。直接责任者为煤粉监测施工负责人。

(四十三)故意破坏防爆水袋和通风防尘喷雾装置,对故意破坏者考核1000元。

直接责任者为故意破坏人员。

(四十四)擅自破坏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对擅自破坏者考核1000元。

直接责任者为故意破坏人员。

(四十五)两道风门同时敞开或不完全闭合导致风流短路,对违章操作者考核1000元。

直接责任者为违章操作者。

(四十六)擅自调整和改变巷道中腰线,对区队长、跟班区长和班组长各考核500元。

— 14 — 不按设计要求,擅自调整和改变巷道中腰线造成不能按设计要求贯通、误透老巷等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为安排调整或改变的责任人。

(四十七)擅自开采各类防隔水煤柱,对矿长、总工程师各考核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有采掘活动均不能进入已设定好的防隔水煤柱线。直接责任者为总工程师。

(四十八)伪造钻探和注浆等资料,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造假者各考核1000元。

资料:钻探进尺、含水层厚度、套管长度,终孔水量和水压、注浆量、注浆压力、注浆配比参数。直接责任者为施工负责人。

(四十九)钻孔水压达到1.5MPa及以上而未安设防喷反压装置施工,对矿总工程师及责任者各考核1000元。

1.单位未配备防喷反压装臵。直接责任者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2.现场配备防喷反压装臵,但是没有使用。直接责任者为现场施工负责人。

(五十)发生轻伤事故,视情节联责考核矿领导班子责任者1000~3000元,对分管副总考核800~2000元,对包保区队管理人员考核500~1000元,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2000~5000元;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考核。季度内连续发生三起轻伤事故或两起重伤事故,对事故区队班子采取组织措施;年度内重伤以上事故超过两起,对矿长、生产班子采取组织措施。

— 15 —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典型“四违”考核指标。自4月份至年底,各生产处室季度至少查处1起典型“四违”,各矿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2起。

(二)明确典型“四违”考核范围。集团公司领导及处室人员查处的典型“四违”,严格按照《典型“四违”管理规定》的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各矿领导班子查处的典型“四违”,按照规定的考核范围对副矿级以下的人员进行考核;其他人员查处的典型“四违”,对直接责任者进行考核。

(三)严格典型“四违”分析处理。集团公司生产处室查出的典型“四违”,由各生产处室牵头形成分析处理意见,报安监局,直接责任者送安全文化培训学院帮教;各矿查出的典型“四违”,形成分析处理意见,报安监局,并在本矿及时通报处理,直接责任者送本矿安全学校帮教。

(四)强化典型“四违”考核追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制止典型“四违”,制止情况以处室、矿井为单位,及时报送安监局(邮箱:fk_ajj@sina.com)。集团公司每季对典型“四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考核,对没有完成典型“四违”指标的生产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矿矿长视同未完成制止违章指标。

三、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总经理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印发 — 16 —

下载典型四违管理规定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
下载典型四违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