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探索社区矫正新途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创新“1234”工作机制 探索社区矫正新途径
薛城区是全省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区(县)之一。2004年以来,该区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教育感化、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探索并全面推行“1234”工作模式(每个司法所设立一个矫正办公室,成立社区矫正专职人员、社会志愿者两支工作队伍,健全组织保障、矫正管理、齐抓共管三项工作机制,实行向判前、向解后、向监所、向家庭四项延伸),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接收矫正对象614人,解除矫正对象382人,无一人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
强化组织保障,社区矫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15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薛城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财政拨款副科级单位,隶属区司法局,核定编制5人,工作人员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各镇(街)、部门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和组织办事机构,每个司法所设立一个社区矫正办公室,固定1~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居)则明确各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全区上下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镇(街)、村(居)三级组织网络,构建起无缝对接、运转协调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强化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工作试点之初,从枣庄监狱、市劳教所借调7名干警充实社区矫正专职人员队伍,并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组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各镇(街)确立由司法所所长、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司法所专职人员组成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疏导、生活救助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以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为骨干,以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退休干部、教师和矫正对象的亲属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发挥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教”的原则,关心、爱护、帮助每一名矫正对象,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教育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期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建立健全制度,社区矫正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薛城区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薛城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制度》等30多项制度。区司法局与基层司法所分别签订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司法所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出色的表彰奖励。同时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按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人数予以拨付。健全监管矫正机制。按照“依法导其行、以矫育其人、以帮促其变”的工作思路,实行工作程序法制化、矫正教育多元化、监管方式层级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四化”管理。扎实做好教育矫正、公益劳动矫正(行为矫正)、心理矫正、制度矫正、感化矫正,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改造表现、社会环境、人身危险性等多方面差异实行分级管理,将其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级,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个矫正个案,并适时调整矫正方案。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健全完善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由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健全公安、司法和村(居)齐抓共管协调机制;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排查、核查、核对制度和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同时还建立了监管、教育、帮扶“一体化”制度、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
强化衔接管理,实行向判前、向解后、向监所、向家庭四项延伸。做好判前社会调查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向判前延伸。在法院拟判处非监禁刑的刑事案件审前,通过深入犯罪嫌疑人村(居)委会、派出所、单位和家庭,对其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一贯表现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为法院对提出综合评估意见和量刑建议,便于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共接受法院委托函开展判前社会调查29例,较好地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向解后延伸。按照“接收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政策有保障”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教育改造帮教安置“一体化”工程,依托职业学校、加工企业、种植、养殖等帮教安置基地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并对解矫后的社区服刑人员跟踪管理、继续帮扶,实施大墙内帮教工程,将社区矫正工作向监所延伸。积极与枣庄监狱、劳教所等监所沟通信息,掌握薛城籍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情况。发放《社区矫正工作明白纸》,让服刑人员提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为日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开展形式多样帮教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向家庭延伸。积极协调国土、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及亲属解决就业、低保、入托、入学等实际困难,为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截至目前,先后为矫正对象家庭办理了社会低保7户,为其子女解决入户、入托、入学问题21人次,帮助其就业39人次。(刘统志、周贤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