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职财经商贸专业类会计技能的会计手工项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职会计技能竞赛手工”。
附件1:
中职财经商贸专业类会计技能的会计手工项目
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选手须知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分岗位单项比赛和团队协作比赛两个环节。有关会计知识、会计法律法规,以财政部颁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1.分岗位单项比赛
每一名选手按照确定的岗位分工,按要求独立完成比赛内容。
出纳岗位操作包括:办理现金、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的整理与装订等。
会计岗位操作包括: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明细分类账;产品成本计算等。
会计主管岗位操作包括:登记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编制纳税申报表等。
2.团队协作比赛
三名选手按照岗位分工,按要求协作完成比赛内容。
模拟一家小型制造企业一个月的经济业务资料,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现行税法,运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完成40—50笔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操作过程包括:账簿的设置、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科目汇总表的编制、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要求参赛选手结合竞赛平台操作,由竞赛平台自动评分。
二、竞赛方式
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3名选手分别担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三个岗位角色,分别独立完成分岗位单项比赛内容,并协作完成团队协作比赛内容。
三、竞赛时量
1.分岗位单项比赛,限时90分钟。
2.团队协作比赛,限时180分钟。
四、名次确定办法
选手名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团队协作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还相同,以分岗位单项比赛中系统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还相同,以分岗位单项比赛中人工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1.分岗位单项比赛
2.团队协作比赛
团队协作比赛参考评分标准表
3.总分计分方法
各代表队“会计手工”赛项总成绩为该队3名选手的全部成绩之和。
六、赛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清单
1.提供面积100㎡以上的比赛场地1间。场地采光、通风良好。2.竞赛软件采用广州市福思特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手工处理竞赛平台(参赛学校可登陆http://119.145.71.210:8088/kjsgjs练习)。
3.服务器2台。配置参数:CPU主频2G以上,硬盘空间40G 以上,内存8G以上,DVD光驱。软件环境:Windows 2003 Server 中文版操作系统;SQL Server 2000数据库+SP4;MS Office 2003(中文版,含WORD、EXCEL
和ACCESS);五笔、智能ABC、微软、搜狗拼音等输入法。
4.客户端。配置参数:CPU主频2G以上,硬盘空间20G以上,内存2G以上。软件环境:Windows XP Profeional SP2 中文版操作系统;SQL Server 2000数据库 + SP4;MS Office 2003(中文版,含WORD、EXCEL和ACCESS);五笔、智能ABC、微软拼音、搜狗拼音等输入法。
5.机房若干,每位选手1台计算机,备用计算机不少于5台。有100M带宽的局域网。
七、选手须知
(一)选手自带工具清单
赛场已统一提供比赛用计算机和相关软件、证账表、用品用具及印章等,选手可以自带没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凭证装订设备,其他的资料、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赛场;选手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及与竞赛无关的其他电子设备。
(二)技术规范要求
会计手工分项目比赛的记账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原始凭证等内容和格式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银行结算凭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纳税申报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三)选手注意事项
1.选手提前30分钟抵达赛场,凭身份证、参赛证和抽签号等规定的有效证件接受检录并抽取工位号。
2.竞赛现场按各参赛代表队设置竞赛工位,每一工位按出纳、会计、会计主管三个岗位标注操作位置,各参赛队在裁判人员的指导下,按抽签确定的竞赛工位号和出纳、会计、会计主管三个岗位指定的岗位位置就坐。各队选手应检查抽签工位号与工位是否相符并将相关证件放置在桌子的左上角。
3.待比赛开始的命令发布后,方可开始答题。
4.分岗位单项比赛必须由每一名选手按照确定的岗位任务独立完成;团队协作比赛由三名选手根据岗位分工协作完成。
5.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设备、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裁判人员、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工作台。
6.比赛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选手不得进入赛场,30分钟内选手不得交卷。
7.比赛结束时,各选手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包括草稿纸)。已离场的选手不得在赛场外逗留,不得再重新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