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与中秋节重叠应当如何计算加班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中秋节国庆节”。
国庆节与中秋节重叠应当如何计算加班费
问:今年10月3日是国庆节假期,同时又是中秋节,员工这一天出勤,公司应该怎样支付加班费呢?300%?600%?还是10月3日这天出勤的发300%,10月6日这天出勤的也发放300%?答:日前,国务院颁布了2009年国庆节的放假通知,由于2009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日的连续,将会有长达8天的假期,具体放假时间安排如下: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
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其中,10月3日是一个特殊的日期,由于该日既属于公休日(星期六)又属于中秋节的法定节假日,且还处于国庆节的法定节假日中,由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其他法定节假日不能相互冲抵,因此,10月3日作为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重叠后,应当串休两天,即10月5日(公休日调休)与10月6日(中秋节调休)。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2009年国庆节长假应当按照以下的原则计算加班费: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应当按照日工资300%支付加班费;10月4日、10月5日为公休日,安排员工工作且不能给予补休的,应当按照200%支付加班费;10月6日为中秋节调休,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应当按照300%支付加班费;10月7日、10月8日属于对9月27日、10月10日公休日的调休,因此,当天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可以另行找时间安排补休,补休不了的,应当依法支付200%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