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
行动的实施意见
科技特派员工作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是科技服务“三农”的有效形式。根据国家科技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国科发农字[2009]242号)以及江西省科技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赣科发[2009]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围绕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在“山江湖”大开发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探索建立依靠科学技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增加农民收入。按照“以人为本、突出创业、强化服务、政府引导”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培育发展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与科技服务组织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引导支持为保障,全面推进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企业开展创业创新服务,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县
—1—(区)域农村经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用三年时间,鼓励、支持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去创新和创业服务,逐步形成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广大乡土人才全面参与的农村科技创业和基层科技创新服务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提高优势特色产品的品位和档次,打造知名品牌,以名牌优势占领市场。
1、引进、示范、推广、嫁接50个新品种、100项新技术和100项科技成果;
2、培育和壮大20个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
3、培养200名科技创业型人才和200名科技致富带头人;
4、在已经建立了利益共同体的创业者和企业中,培育100家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造就500名技术人才和1000名新型的劳动者。
通过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实施,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科技支撑体系,推进农业信息化、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的进程,促进县(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1、转化推广一批科技成果
鼓励、支持、组织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科技人才、离退休
—2— 技术专家和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于农业生产第一线,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发挥技术优势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
2、培育提升一批产业(企业)坚持市场导向,实现科技特派员和乡镇主导产业需求之间的最佳对接,培育、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协同发展地方产业。
3、建立一套新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依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专长,建立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技术服务,发展订单农业,建立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4、培养锻炼一批科技创业型人才
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行动市场运行机制,营造积极的科技特派员创业氛围,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培育一批新型科技创业型人才。
5、带领一方农民致富
通过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服务工作,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推动产业改造、升级和创新,促进农村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致富一方农民。
三、实施原则
1、富民为本的原则
科技特派员要积极把先进实用技术和管理理念带入农村和企业,送到千家万户,通过科技服务带领广大农民增产增收致富。
2、典型示范的原则
通过建立示范点、实施示范项目、扶持示范户、树立示范典
—3— 型等方式,坚持示范带动,分类指导,经验推广,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科技创业服务的原则
突出科技人员到农村科技创业,在创业中强化科技服务功能,推动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增收致富、就业创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科技服务。
4、项目带动的原则
科技特派员利用自己所具备的专业技能,按照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产业的要求,优先承担示范推广项目,以具有市场潜力和特色优势的科技项目为载体,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服务模式
1、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模式
科技特派员以合伙人或股份制等方式,出资创办、领办、承包农村企业、园区基地或其他经济实体,从中获得报酬。
2、有偿技术服务模式
科技特派员与农民或企业签订技术、信息服务协议,通过技术服务、技术入股等形式获得合法报酬。
3、资金入股模式
科技特派员通过投资参股,与农民、农村企业合作创办经济实体,按股分红。
4、无偿技术服务模式
科技特派员无偿为农民、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农民致富
—4— 和企业发展。
5、土地流转模式
科技特派员通过流转的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组织农民科学种养。
五、运行机制
(一)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坚持自愿申报、双向选择和组织审批的原则。每两年根据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需求,精选一批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下派到农村或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业活动。2010-2012年,市级选派30-100名优秀科技人员。涉农县(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组织一批有“一技之长”的科技人才进村入企为创业者服务。
1、选聘对象
南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者其它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编人员;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和市管拔尖人才的涉农专家(含离退休、身体健康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
2、选派去向
科技特派员的派驻必须根据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的需要统一合理安排。主要派向:一是农村具有规模的种、养、加工专业大户;二是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及特色科技示范基地;三是在建、续建的科技项目。
3、选派形式
—5— 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实行供需见面确定、招聘、引进、行政选派等形式精选。科技特派员必须自己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由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科特办)安排供需双方见面洽谈,双向选择,统筹安排。
4、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由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双方根据目标任务商定,原则上2-3年一轮,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节假期兼职)驻点指导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实际需求,可连续选派。
5、选派要求
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耐劳和开拓创业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建立管理与考核制度
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与考核。由市科特办和派出单位负责进行管理和考核,对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市科特办备案。
市科特办要会同派出单位,采取跟踪检查和不定期回访的形式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评定表彰和是否续派的依据。
科技特派员下派工作期满后,由市科特办、派出单位和驻点单位联合对其创业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进入个人工作档案,作为职称评聘、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6—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科特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南昌市科技局、南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农业局、南昌市林业局、南昌市委农工部、南昌市委宣部、共青团南昌市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市科特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市科特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服务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要通过各成员单位协调运作和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使科技特派员工作真正形成市、县、乡(镇、场)、村四级纵向联动和各部门横向联动的长效机制。各地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服务工作,确保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服务的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
(二)优惠政策
1、从南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者其它市属事业单位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原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待遇(工资、福利、奖金)、编制在派出期间给予保留(原单位不得顶编),身份不变,正常参加调资,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晋升职称。属专业技术系列的:晋升上一级中级及以下的职称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及任职条件;晋升中、高级职称时,需提供选派期间的工作业绩报告,作为参评的重要条件,报省职改办审核,组织专项评审;科技特派员工作一年后,可向市人事职改部门申报。在下派期间
—7— 由市科特办年中、年终根据工作和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交通费、生活费补助等。
2、科技特派员可以通过创办园区、基地、中心、协会、公司等形式,直接面向农民服务,取得收入;也可采取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租赁经营等形式与驻点联结起来,建立利益共同体,取得收入。科技特派员创业取得收入为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3、对科技特派员的创业项目,各有关部门应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市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的支持。
4、科研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的,可将科研项目带到创业点进行研究,并开展与研究密切相关的创业工作,缩短科研成果转化的周期。科技部门应根据成果的实用价值,将研究项目优先列入科技支撑项目予以支持。
5、鼓励尚未就业的大学生通过参加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取得收入,实现自身价值。在担任科技特派员期间,成绩突出者,可在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时给予适当照顾。
(三)经费投入
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市级科技特派员补助补贴、培训、考核评估、表彰奖励、经验交流、科技特派员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科技特派员开展相关工作。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对科技特派员服务突出的科技项目要优先予以立项支持和资金扶持,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奖惩制度
—8— 科技特派员在创业服务期间成绩表现突出,年度给予表彰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团队以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管理机构等将予以表彰奖励。每年开展一次优秀科技特派员评选和表彰奖励活动,进行以奖代补,或者以项目代奖励等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给想干事的人提供舞台,给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更大的支持,给干成事、表现突出的人更多的实惠。
对不履行科技特派员职责的人员,可随时解聘,同时,取消其职称评聘及各类评先选优的资格,并扣回已发的各种待遇;对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期间无视工作纪律,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中,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宣传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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