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徽社区工作者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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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各地的社区工作者考试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对于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的考生来说,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比较有限的话是一个致命伤,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希望能为参加社区工作者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选举方式作了规定,但对选举形式没有规定。
(1)关于选举方式的选择。《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方式有三种:一是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加的选举;二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选举;三是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3人参加的选举。
(2)关于选举形式的选择。所谓选举形式,是指是采取开居民会议集中投票,还是设投票站、流动票箱分散投票,或是利用互联网、手机等现代技术进行投票。如何选择选举形式,《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居民直接选举是民主发展方向和趋势,有条件的居民委员会应尽量采取这种方式。
关于居民会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
[ 2009] 43号)要求,组织搞好投票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采用大会形式进行选举投票的,要维持好会场秩序。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技术和采用分时设立投票站的灵活做法组织投票选举。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每个统计组由一个唱票员、一个计票员和两个监票员组成,分别负责唱票、计票和监票工作。对选举结果有争议的,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民主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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