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低压事故案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低压事故案例分析”。
一、处理路灯线断线故障隔离过程中意外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2003年8月30日市南供电公司闵行供电分公司在进行抢险救灾施工时发生一起意外人身死亡事故。当日20:30分闵行供电分公司蔡伟明操作小班接班。当时接到吴泾地区因龙卷风和雷暴雨袭击引起的抢修任务,随即先驱车到虹梅南路、东川路处理事故,结束后返回途中又接调度指令(调度接110报剑川路137号门前电线杆遭雷击倒下)赶赴现场处理故障。22:10分左右到达现场(剑川路139号门前)发现灯*1450—01/12(东)至灯*1450—01/13(西)这一档的一根路灯裸导线断线悬在半空中,蔡伟明派丁铭上杆工作,黄臣地面配合,丁铭带好绝缘手套先登上01/12杆将路灯线剪断,后登上01/13杆将另一段路灯线剪断,此时蔡伟明已将剪下的01/12路灯线收起,而01/13杆剪下的路灯线则缠挂在树枝上,丁铭下杆后戴着绝缘手套去拉此断线(后经勘察发现该段导线带电),拉了几下无法扯下,就对蔡伟明讲拉不下,于是蔡伟明到抢修车上取来绝缘棒准备将缠挂在树枝上的断线挑落,此时(大约22:15—22:20分左右)丁铭突然倒地(已自行脱离断线),挣扎着想支起身体,但又倒地。蔡伟明、黄臣和司机马上将丁铭搬到人行道上不停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立即打120电话和请居民帮忙联系医院,22:36分吴泾医院(距出事地点300米左右)派来三名救护人员用担架抬至医院进行抢救,23:30分左右医生宣布死亡。
暴露问题:
1、经事故现场勘察发现施工人员丁铭拖拉的该段导线因大风除穿档缠挂在树枝中外,还缠绕在一根未断的路灯线上(对地测量该段导线带电,交流电压为230伏);而当时突发抢修,天下雨现场照明条件不好又有大树遮挡,使得施工人员难以发现上述情况,当施工人员丁铭戴绝缘手套扯拉导线时,不慎触及潮湿外衣导致身体意外触电。
二、丰满供电分公司配电故障修理人员在更换变压器二次熔丝工作中,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8月13日11时,丰满供电分公司接到用户打来的故障电话。12时50分,故障修理值班长娄秀林和值班员吴玉军二人赶到故障现场,发现养鱼线81号变台二次开关B、C两相熔丝熔断,摘下开关更换完熔丝后,B相合闸良好,C相开关合不上。工作负责人娄秀林在没办理故障修理票;没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上变台,娄左手抓住二次横担,右手用钳子夹住C相开关摘挂环,合C相开关,因开关合的不牢固,娄用钳子击打C相开关时,开关可摘挂部分脱开,搭到娄的右手上,造成触电。经现场抢救并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4时20分死亡。
暴露问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违章蛮干,导致事故发生。
三、生产技术部冯勇因违章作业造成触电重伤
事故经过:7月11日上午,生产技术部专责冯勇和浙江正泰集团技术人员1人,城网施工人员2人(南宁水利电力工程处聘用人员)到防城区三官坑公变处调试低压无功补偿装臵。12时,厂家人员对装臵调试完毕并通电。12时5分,冯勇上工作梯,站在梯子上(脚跟距地面约1.3米)向厂家人员询问装臵的有关情况,随后,冯勇发现装臵低压熔断器专用手柄还用扎带固定在本体安装梁上,就一手抓住变压器构架横担,另一只手握电工刀去割扎带,手不慎碰到旁边带电的熔断器,身体颤抖一下,从梯子上滑落地面,自行站起后又突然后仰倒地,身
体抽搐,眼睛翻白。厂家人员联系医院急救后即对冯勇进行胸外按压抢救(未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厂家小车先于急救车到达现场,现场人员立即用厂家小车送冯勇到防城区人民医院急救,从触电到送达医院约用了10分钟。在医院抢救了大约20分钟后,冯勇有了心跳和呼吸。
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冯勇作为生产技术部的管理工作师没有尽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在带电设备上工作,没有采取停电措施,也未戴绝手套和安全帽,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属于管理性违章和作业性违章。
2施工单位南宁水利电力工作处接到工作通知后,没有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现场施工人员莫义强、廖怀真没有尽到安全监护责任,低压无功补偿装臵熔断器的操作手柄运行前没有取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属作业性违章。
3、莫义强、廖怀真不具备触电现场急救知识,其电工操作证是单位帮办的,本人未参加电工操作证的培训考试,施工单位管理性违章。
四、民工冯德科低压触电重伤事故
事故经过:9月6日15:00,嘉能总公司防城分公司施工班长苏小海应防城客户服务部营业部副经理李德鸿的要求,组织(江向前、范如平、杨春澄、杨家章、冯德科、禤德营、李长蔚,均为防城分公司聘用民工)等9人参加低压装表接电工作。15:50分苏小海交待“带电作业,注意安全,注意行人”后,施工人员共9人自由组合为四组,三组负责装表,一组负责配线。约17:30分抄表员简德英说要回单位,苏在未做任何交待的情况下即离开了现场送简回家,约17:50分左右返回施工现场。
约18:07分施工冯德科在电表带电接火过程中,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不慎抓到导线的裸露部分发生触电,身体卡在屋主搭的铁棚和墙壁之间,没有跌落地面,在下面扶梯的黄福全发觉冯德科有危险,即拉扯其的裤角,同时呼救,但由于冯德科肘部和身体卡在铁棚上未能拉下,黄福全立即用手背碰触冯德科身体,发现冯德科的身体已不带电,即上竹梯迅速将其身体拉下,此时苏小海与三名民工也从旁边的工作点(相距十米左右)赶到出事地点,协助黄福全将冯德科放下,发现冯德科心跳、呼吸微弱,苏小海立即指挥四名民工就地对冯德科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同时交待黄福全到离现场一百多米的防城区第二人民医院请医生,约18:10分左右医护人员赶到,医生现场诊断认为冯德科呼吸、心跳均已停止,颈动脉没有搏动,脸色黑紫,有明显缺氧现象,紧急抢救后现场人员用推车把冯德科送医院抢救,18:13分,冯德科被推进抢救室,经过医护人员的紧急抢救,冯德科18:23分恢复心跳,18:35分恢复呼吸。
暴露问题: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技术水平不高。冯德科本人明知是带电作业,却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身体和建筑物不保持绝缘,冒险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现场非常复杂,不应该带电作业,属作业性违章。
3、李德鸿违反工作程序,违章指挥,施工队班长苏小海盲目听从指挥,双方的领导均不知道有此作业,属于管理性违章。
4、现场没有明确谁是工作负责人,应该负责的李德鸿和实际负责的苏小海都没有切实履行详细布臵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监护的职责,属作业性违章。
五、低压触电伤亡事故。
事故经过:4月16日上午,临城供电所方生、符小慧、刘辉等12名职工,到临城镇跃进西路西门部市场公用变低压侧带电线路(绝缘导线)附近进行农网低压工程改造架设一条220V配电支线到商业局宿舍区用电并整改区内电表。塔上工作由符小慧、刘辉进行操作。10时22分,在塔上对蝴蝶瓷瓶穿好导线要进行导线助拉过程中的符小慧一声叫喊(当时符小慧右手抓着铁塔,左手助拉,左手掌外沿误碰到上方220V用户跳线带电绝缘导线连接点漏电处触电),同塔作业的刘辉立即用手拉开触电的C相导线,使符小慧脱离电源,同时,与地面工作人员共同配合,将符小慧扶下地后进行人工呼吸急救,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经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一个多小时抢救,终因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05分停止呼吸,由临高县人民医院鉴定为死亡。
暴露问题:
1、操作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在邻近带电设备上工作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操作。
2、施工前安全准备工作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安规要求,对挂线工作点进行认真过细的检查,低压导线绝缘破损隐患未及时检查发现并整改,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作业人员王平东低压带电作业因违章造成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2001年7月12日,武汉供电局青山分局钢东营业所供电班班长李瑞峰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了2001年—013号工作命令单。于7月13日,指派胡振刚为工作负责人带领方志龙、王平东(死者,男,1951年3月27日出生,1969年1月1日参加工作)张家顺等三名工作人员,前往一冶房产公司还建房进行施放接户线工作。9:00许到达工地看完现场后,开始工作。约10:30时,由王平东与张家顺至第三个门栋(即:45街坊70门)进行安装工字角钢,施放接户线的工作。王平东站在一用户提供的铝合金梯子上装好工字钢和瓷瓶后,将第一根带电的接户线往瓷瓶上缠绕并用扎丝绑扎,大约10:50左右,只听王平东在梯子上叫了一声,正在杆下整理另一根导线的张家顺,感到发生意外而呼叫。附近群众也有的发出呼喊。此时在隔壁71门栋工作完毕往70门转移的胡振刚,听到叫声时,抬头看到王平东在梯子上颤抖,立即意识到王平东发生触电,于是迅速与张家顺一道将梯子抬起外拖,在使用王平东脱离电源过程中,由于王平东身体较重,致使王平东从2.6米高处落到地面。现场发现王的心跳非常微弱,立即进行心肺复苏,11:10时送到一冶医院继续抢救,并发现王平东左手无名指和右小腿内侧有明显放电痕迹。至12:58时,经医生确认抢救无效死亡。暴露问题:
1、现场部份工作人员未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存在习惯性违章;
2、从事低压带电作业人员,有的抱有轻率态度,工作中监护不到位;
七、上海奉贤供电营业所发生1起装接人员电弧灼伤事故。
事故经过:2008年1月4日,奉贤供电营业所按照工程施工送电计划,实施位于奉贤金惠镇金光村的双菱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新装630kVA配变接电工程。1月4日12时52分,10千伏进线电缆工作汇报调度完工。13时15分,装接班工作负责人吴杰(伤者,男,36岁,装接工龄12年)、班员孙××、王××开始进行装表接电工作。13时26分,正在赶往现场的用电检查员姚茂方向调度预
告即将汇报送电。13时47分,用电检查员姚茂方在还未赶到工作现场的情况下,正式向奉贤区调汇报工作已经完成,可以送电。13时50分,奉贤区调调度向线路操作小班发出送电指令。约14时,线路操作小班盛××开始操作,当合上A相自落熔丝时,发现有异常,当即停止操作并拉开该相熔丝。此时,装接班工作负责人吴杰正在配电柜上进行C相流变二次小线的接线工作,突然带电的10千伏A相联接排通过吴杰左肩,在右膝盖处放电,造成吴杰右膝盖灼伤,瞬时昏迷。现场另外两位装接人员及时对伤者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待其苏醒后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
暴露问题:
1、用电检查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极其淡薄,不执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在未到达现场检查用户设备状态的情况下,就向调度汇报送电,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于现场缺乏工作负责人,设备安装、装表接线、用户验收等环节没有设总负责,致使10千伏进线闸刀调试后,处于合闸位臵,是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对用户配电站的装表接电工作,缺乏保证工作现场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八、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供电公司“8.11”人身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8月11日,沧县供电公司兴济供电所赵XX(农电工)、崔XX(农电工)、高XX(死者,农电工,25岁)等三人进行低压电表箱更换工作,赵XX为工作负责人,具体工作任务为安装两个电表箱并停电在5号杆、6号杆处分别进行接引工作。由于天气闷热湿潮,上午安装一个电表箱后(未在5号杆接引线)工作暂停,下午16时继续工作。
当天下午的工作任务是先安装一个低压表箱,再停电对两个电表箱进行低压接引线。在下午施工开始之前工作负责人赵XX交代了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简单工作分工。高XX作为主要施工作业人员负责安装低压表箱和停电后上杆接引线。
在进行表箱安装工作中,高XX在梯子上进行电表箱安装和配线,崔XX扶着梯子,赵XX在地面配合并负责监护。16点30分左右,高XX说身体不舒服,赵XX怀疑其中暑,让他下来休息。高XX下梯子到旁边树荫处休息。崔XX上梯继续作业,赵XX扶梯并监护。
17点左右,电表箱安装工作结束。赵XX和崔XX找高XX,准备进行停电接引线工作,这时发现高XX不知去向。分头寻找后,赵XX发现高XX斜倚在架设0.4KV三相四线低压导线的5号低压杆下(该电杆为上午已安装电表箱需在此进行接火作业的电杆,地点位于下午电表箱安装处南侧约50米位臵,相隔蔬菜大棚和树木,且有一定角度,从作业现场到该电杆视野无法直视),身上系有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安全和劳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带未系在杆上,电杆下散落个人工器具、金具和登杆脚扣。当时高XX脉搏微弱,赵XX和崔XX在现场进行简单的胸外按压急救,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高XX救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经医生检查,右手内侧有瘢痕,为触电痕迹。
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死者高XX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在工作中间休息时,在无人监护、未经任何人批准的情况下,攀登运行中的电力线路电杆,准备进行金具安装作业,触电并高处滑落,导致人身死亡事故。
间接原因: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风险辨识能力差,现场作业人员工作随意性较大,对作业班成员行为监护不到位,造成休息状态下的作业班成员高XX失去安全监控。
2、作业人员现场管理混乱,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执行不到位,工作负责人工作要求不高、管理不严,对工作现场掌控不力,工作班成员缺乏自保互保意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九、5.9安装公司胡××误碰低压导线触电人身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2001年5月9日,孝感光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公司变电队的工作人员王文初、范毛子、胡裕中(死者,男,26岁)受变电队副队长何志勇的指派,到月园开闭所的南侧终端杆上安装并固定10KV电缆终端头。施工处的10KV出线终端杆为改造后的钢管杆,杆高15米,上层为10KV双回线(绝缘导线)。中、下层分别有380V路灯线和380V低压公变主干线顺杆而过。在5月1日立杆时,杆身处的两回低压裸导线都采取了相应的绝缘措施:将开口的塑料套管套在导线上,再用绝缘胶带缠绕绑扎,处理长度达4----5米。施工时10KV线路和380V低压主干线路没有停电。18时20分,进行电缆头挂装,王文初带民工拉吊绳,胡裕中在杆上接应并固定电缆头。当电缆头起吊上升至电缆支架处时被挂住,胡裕中(腰系安全带)试图推开电缆头,由于用力不当,造成身体摇晃,为平衡身体,双手无选择抓支撑物不慎触及绝缘被吊绳破坏的低压带电导线上,并发出“哎哟”一声。王文初立即跑到距事发现场约90米处的低压配电箱,切断电源。只见胡裕中头部耷拉,口吐鲜血,脸色发紫,小便失禁。王文初迅速返回并在民工的配合下将胡裕中放下,并立即将胡裕中送孝感市急救中心抢救,途中施工人员对胡裕中进行了心肺复苏紧急处理,20:30左右胡裕中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发现紧贴着滑车尼龙绳的低压主干线A相绝缘胶带被磨破,塑料套管有部分被拉脱,导线有裸露。且死者右手掌下部有一电击点。很显然,胡裕中是在身体失去平衡时,不慎触及裸露的低压带电导线,遭电击身亡。安全措施不齐全、不可靠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冒险作业,盲目蛮干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暴露问题:
1、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作业,盲目蛮干。
2、安全管理松懈。施工安全作业票缺乏针对性,没有“三交”、“三查”。
3、安全措施不当。
十、重庆市电力公司“6〃30”农电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经过:2006年6月30日,万州供电局梁平供电分局装表计量班、线路检修班在梁平县兴隆村按照计划进行兴隆一组支线#1~#9杆、兴隆四组分支线#5~1至#5~4杆架空低压线路(裸导线)改造工作。在利用原旧导线牵渡新导线过程中,新施放的B相钢芯铝绞线与#1杆上A相带电绝缘铜芯线接触发生摩擦,致使A相带电绝缘线的绝缘层被磨破,绝缘铜导线带电线芯与B相钢芯铝绞线接触,导致B相钢芯铝绞线带电,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
暴露问题:
1、线路改造工作未使用工作票;
2、安全措施不明确,现场安全措施未得到落实,未在分支线、下户线处验电、装设接地线。
3、工作监护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自身工作要求不高、管理不严,施工过程中,第一小组负责人(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没有起到把关作用。
3、工程建设与运行严重脱节。电缆敷设竣工后多年,未明确产权和运行维护单位,未建立相关运行、维护资料,为事故抢修埋下安全隐患。
十一、10KV线路城改因安全措施不周用户返送电致外包单位合同工触电死亡
3月14日,送变电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承包我局西二线16#—38#区段支线进行换线改造工作。8:30工作许可人南郊保职工丁福顺许可送变电公司开始工作。接到许可命令后,停复电联系人、工作负责人命令现场有关施工人员,先低压验电,后对上层高压验电,验明无电后在西二线16#和丰庆支8#各挂接地线一组,并将37#杆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拆除。9:30开始工作。12:50,田XX、于XX及李X在西二线37#杆丰庆支工作,在用绳吊线夹时,线夹挂在下层380V导线上,李X遂用手取,此时低压线路有电,李X触电后,由于安全带控制未掉下,仰躺在低压线路上。发现触电后,经南郊保和送变电施工人员共同查找电源点,发现今日世界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配电室为返送电源。拉开该电源后,公网无电,将李X救下并用救护车送省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暴露问题:
现场安全措施执行不认真,对可能返送电电源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未发现施工单位安全措施不周许可开工; 外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施工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制定不规范,存在以包代管现象; 用电监察工作不到位,对用户私拉乱接、私设双电源违章用电行为查处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