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对我国旅游业产生的影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解读《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对
我国旅游业产生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加强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利用,由国家投资建立了一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木材安全、物种安全、粮食安全,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僵化,投入渠道不畅,面临着资源管理弱化、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众多问题。
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本次《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此次改革思路和目标明确:“坚持公益性改革的方向,坚持‘保生态、保民生’两条底线,坚守‘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两条红线。”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保护生态,明确生态功能定位,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切实保护好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生态功能持续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高;二是保障民生,着力改善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发展替代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三是创新体制,理顺各方关系,实现政企事分开,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剥离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办社会的职能,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森林资源监管体制,转变发展方式。从而有力促进我国国有林区森林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和林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每年到国有林场旅游休闲的游客高达5亿人次,且呈快速增长态势。仅2014年“十一”黄金周到国有林场旅游休闲的人数就达5000万人次。来自国家林业局的数据显示,全国有2570个国有林场建立了森林公园,占全国森林公园总数的90%;有242个国有林场建立了湿地公园,占全国湿地公园总数的50%;许多国家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坐落在国有林场的经营区内。因此,《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出台势必会对旅游业带来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生态保护理念,为森林旅游提供坚实基础
我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造林绿化、维护生态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国有林场和林区的功能和服务职责,提出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实现“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向生态修复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为主”的两个转变。提出到2020年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森林面积增加1亿亩以上,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这一改革意见不仅界定了林场林区的功能定位,明确了生态保护的发展理念,也为实施林业资源保护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将不断丰富和提高我国森林风景资源的质量和品质,从而为我国森林旅游的长期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激发森林旅游发展活力
在《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两个文件中都提到了同一个发展方向,那就是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该改革方案有利于建立公开透明的森林旅游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有利于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将成为促进林场林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森林旅游开发,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市场机制、社会资本的引入,将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林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形成旅游业发展新的增长极。
三、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森林旅游良性发展的积极探索
此次方案和意见中提出要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国家公园。这一系列有关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投入机制和开发建设模式的创新性探索,将有益于推动森林旅游的快速发展,并为我国开展国家公园建设的宝贵经验。
四、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 文件中提出要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并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一系列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将有效改善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有利于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到林区林场森林旅游项目的开发之中,借助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进一步引导和扶持地方旅游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五、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为发展森林旅游提供有力保障
文件中提出要加强对国有林场林区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同时加大对林场林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开发适合国有林场林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融资渠道。由此,从国家财政到金融服务系统都对林场林区的改革予以充分支持,将确保林区林场森林旅游发展后劲充足,为发展森林旅游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而支持和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六、健全职工社会保障体制,保障森林旅游持续稳定发展
指导意见中提出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充分发挥林区绿色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森林旅游、特色养殖种植等,创造就业岗位,推进职工转岗就业。此举有利于提高林场职工参与森林旅游发展的热情,为旅游业培育大批有知识、有技能的职业工作者,有利于旅游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提升森林旅游发展水平
改革方案中提出,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旅游业的发展必然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森林旅游能否健康持续地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人才。此举将有利于培育一支懂管理、懂经营、懂技术的旅游人才队伍,以适应未来旅游发展和提高的需要,将有利于提高我国森林旅游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