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股权基金及股权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和经营范围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股权基金管理公司”。
注册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人民币实入10000亿(北京地区)。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北京地区);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三、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四、基金公司名称核准为“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核准为:“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公司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核定为“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核准为“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