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青岛理工大学课程中心”。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12年校内奖学金评定通知
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青岛理工大学校长奖学金、校董会奖学金、宗倬章先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景芝奖学金及青建集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长奖学金
1、评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评选名额及奖励
全院评选11人,每人奖励4000元,并颁发证书;
3、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良,遵守校纪校规,评奖学年无违纪行为;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奖学年学习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在评奖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同等条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标并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
二、校董会奖学金
1、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选名额及奖励
全院评选9人,每人奖励2000元,并颁发证书;
3、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学年思想品德鉴定等级为优秀;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同等条件下,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者优先;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三、宗倬章先生奖学金
1、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评选名额及奖励
优秀学生奖4人,优秀困难学生奖4人,每人奖励1000元,并颁发证书;
3、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立志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品行端正、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参评时间内无任何处分。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在校生在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在同专业前30%且思想品德评议为优秀且通过英语四级(成绩等于或高于423分)和计算机二级考试。在全校性的学习竞赛活动中曾获奖者优先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优先。
优秀生活困难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在校本、专科生且为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在参评时间的上一学年度学生素质测评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等于或高于423分)和计算机二级考试。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双方亡故或有患有严重疾病者,家遇重大天灾人祸而失去基本上或来源者优先。
支援西部奖学金评选条件:已签订支援西部协议书的优秀本科生、专科生。
四、社会奖学金
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奖学金由青岛理工大学校办企业奖学金(包括建筑科技总公司奖学金、建筑设计研究院奖学金、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奖学金和学苑宾馆奖学金)和青岛理工大学碧波奖学金构成。
1、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评选名额及奖励
全院评选12人,每人奖励3000元,并颁发证书;
3、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评学年思想品德考评等级优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任何行政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平均学绩数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20%,且无不及格课程。
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在公开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以及获得国家专利者优先获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校办企业奖学金,除具备前3条外,还需具备:
需进入当年度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库。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评奖学年平均学绩数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五、景芝奖学金及青建集团奖学金
1、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名额及金额
景芝奖学金5人,青建集团奖学金5人,每人奖励2000元;
3、景芝奖学金、青建集团奖学金评选条件
(1)学习刻苦努力,参评学年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2)思想健康,品德优秀,参评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
(4)在科研创新、学术竞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
(5)为学校赢良好声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者优先;
(6)参评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六、申请及评选程序
1.以上奖学金凡符合要求的皆可申请,不申请视为放弃,申请表到学院网站相关下载里下载(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学院将逐一审核申请人条件,依据个人学年成绩和其它评选条件逐一审核,确保公平公正。
3、所有申请均需于19日下午5点之前以班为单位交到412。
4.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评选,按照评选人数和条件要求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名单,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报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获得国家、省政府和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重复申报以上奖学金。
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