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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市新农合大病救助工作
耒阳市合管办副主任 李明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9年开展了大病救助工作,实践检验,深受参合群众的欢迎。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有关新农合的指示精神,完善新农合制度,促进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让参合群众倍感党和政府的温暖。现将大病救助工作运行以来的情况浅析如下:
一、概述
大病救助是指参合群众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医疗费用在3万元(含)以上的,且所患疾病符合大病救助病种的。除兑付以往的住院补偿外,在年底时予以一次性救助补偿。目的是提高参合群众中患重大疾病者的受益度,有效缓解部分患重大疾病的参合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
二、基本情况
耒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总面积2656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办事处、13个镇、18个乡,总人口13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94.46万人,2009年参合人数为90.047万人,参合率95.33%。
(一)统筹基金分配
大病救助资金是从当年度统筹基金中预算300万元。大病救助资金只用于重大疾病年度住院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且所患疾病符合大病救助病种的参合群众的二次补偿。
(二)、大病救助基金的使用
2009年度共救助345人,给付救助金258.65万元,基金使用率为预算的86.22%。
三、大病救助方案的设臵
(一)设定救助范围:
本年度内因自然患病住院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经过对往年住院补偿兑付数据的研究,又确定了24个救助病种(详见)。
(二)设定救助标准:
1、总住院费用在3-5万元的,按总住院费用12%予以救助。即:救助金=住院总费用×12%
2、住院总费用在5-8万元的,住院总费用中5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2%予以救助,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8%予以救助。即:救助金=5万元×12%+(住院总费用-5万元)×18%
3、住院总费用在8-10万元的,住院总费用中8万元以内的部分按第二段标准予以救助,8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5%予以救助。即:救助金=5万元×12%+3万元×18%+(住院总费用-8万元)×25%
4、住院总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住院总费用中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第三段标准予以救助,8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5%予以救助。即救助金=5万元×12%+3万元×18%+2万元×25%+(住院总费用-10万元)×35%。
(三)设定大病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年12月1日至次年元月31日)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存档)②耒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 ③合作医疗卡
④耒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申请表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上报的大病救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
中填写救助意见,报市合管办审核。
3、市合管办于次年2月对申请上报的救助对象核算救助金额,并将救助情况报市合管委批准。
4、市合管办将救助情况公示后,由患者或家属凭有效证件直接到市合管办领取救助金。
四、管理和实际操作
一是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我市以市合管委的名义制订下发了《耒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实施办法》。
二是注重宣传。针对是第一年开展大病救助工作,参合群众尚不了解大病救助实施办法,我们在3月份,制订下发了耒阳市新农合宣传手册,重点解释大病救助办法,让广大参合群众及时了解了大病救助的病种、救助标准、申报程序,为透明办理打实基础。同时我们还在日常补偿兑付工作中发现可能达到大病救助标准的参合群众,及时向其详细解释,告知其申报程序。
三是注重平时的资料收集。我们利用目前省、市两级医院兑付仍在市合管办办理补偿兑付手续的条件,对兑付中已达到大病救助标准,或可能达到大病救助标准的参合群众予以登记,并发放大病救助申请表。在12月份对已登记的参合群众进行清理汇总,对达到大病救助标准尚未上交大病救助申请表的及时通过已登记的联系方式,督促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四是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及时办理大病救助手续。参合群众提出大病救助申请,提供我市合管办下发的“一卡通”农合卡,我办工作人员在新农合补偿兑付网上予以核对,其实际情况达到大病救助标准的,当即登记并发放大病救助申请表,做到参合群众当即提出申请,当即核对,当即办理手续。
五是严格核对,及时报批,确保大病救助资金及时、有效。
年度内申请时间结束后,当即归纳数据,并逐人次与新农合补偿兑付网上的数据进行严格核对,对未达大病救助标准额予以删除并做好解释工作。数据核对后第一时间上报市合管有关领导批示,并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获得巨大的社会效益。
五、取得的成效
(一)有效提高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群众的受益度。
(一)有效提高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群众的新农合补偿受益度。获救助的345人的平均受益度由救助前的27.75%提高到41.53%。其中3-5万元费用段共212人次,平均受益度由救助前的32.23%提高到44.25%,提高12个百分点;5-8万元费用段共救助90人次,平均受益度由救助前的26.57%提高到39.67%,提高了13.1个百分点;8-10万元费用段共救助16人次,平均受益度由25%提高到40.48%,提高了15.48个百分点;10万元以上费用段共救助27人,受益度由救助前20.81%提高到38.78%,提高了17.97个百分点。从受益度上看,大病救助让这些患重大疾患群众的平均受益度超过了2009年全市40.2%的年平均受益度,达到了有效缓解这部分患重大疾病参合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的目的。
(二)资金效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突出了对重大疾病群众的重点救助。
以往只要住院,无论住院费用多少,只要达到补偿兑付标准的,同级医院为同一比例兑付,患重大疾病住院费用巨大的群众,由于多为手术、化疗、血透患者。其住院费中,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较多,可报比低,受益度往往低于平均水平。这样就不能突出新农合的大病互助共济的精神,也不能有效缓解患重大疾病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采用原住院补偿兑付方案搭
配大病救助方案后,有效解决了以上两个问题,让有限的资金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让参合群众得实惠。
从基金总额上看,统筹资金9004.7万元,从中预算300万元用于大病救助,实际发放大病救助金258万余元,仅占总基金的2.87%。但这有限的资金确实发挥了巨大社会效益,我市参合群众人均年收入较低,患重大疾病一下拿出数万元来治病,往往已是举全家积蓄,四处借贷,债台高筑了。有的已无钱继续医治,有的甚至由于因病丧失劳动力其生存也是十分困难额。在年前让其领取大病救助金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经济上的困难。有的群众在领到大病救助金时激动地两泪纵横,更多群众说“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党和国家没有忘记我们”,“党的政策好啊!新农合为我们看病就医解决了困难”等等。
六、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参合群众多,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参合群众多,分布广。但我市目前计算机兑付系统没有相关的统计项目,只能由参合群众自己提出申请后我们再逐人核对,或在工作中发现符合条件的参合群众提醒其申请大病救助,势必造成一是不能做到100%符合条件的参合群众都提出申请。二是大量增加我办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占用大量人力资源。
(二)相关程序需进一步完善。
1、目前大病救助对年度内住院费用达3万元以上的进行大病救助,部分患者为跨年度住院其费用不好界定。
2、在制定2009年大病救助方案时,我们是根据2008年的兑付情况综合防止小病大治等各方因素设定了24个病种。由于病种的限制,部分参合群众自然患病的急重症患者其住院费用达3万元以上,但所患疾病不符合救助病种。仍尚未获得大病救助。
(三)资金投入有限,救助比例较低。制定2009年大病救助方案时预算资金为300万元,按300万标准制定救助比例,起点比例仅为12%。从分段受益度上看5-8万元段救助后受益度仍为39.67%,10万元以上的受益度为38.78%,未达到全市40%的平均受益度。
七、改进的建议与对策
(一)我市将在2010年正式启动新的农合补偿兑付系统,一并解决目前计算机系统不能搜索统计的不足,在新的大病救助中,将采用申请加年终时计算机系统扫描的形式,对符合条件未申请的参合群众通知到户。
(二)完善相关程序。
1、做好跨年度治病患者的申请登记,纳入下年度大病救助对象。
2、适当增加病种;是否可以对申请中病种不符的参合群众视病情,经研究后予以适量救助?
(三)增加资金投入,提高救助比例,让困难参合群众更受益。随着各级财政投入增加,我市2010年农合基金已达1.3958亿元,从中预算400万,约占总基金比例的3%,根据去年救助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比例,并重点提高5-8万元和10万元以上两个费用段的救助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