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补助国内大专校院邀请外国文教人士来台短期访问处理要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教育学会外国”。
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專校院邀請外國文教人士來臺短期訪問
處理要點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邀請外國文教人士來臺短期訪問,並進行學術演講,或擔任研討會、研習會之主講,或提供技術指導,以增進瞭解,促進學術合作關係,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為國內各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以下簡稱學校)。
三、本要點所稱外國文教人士,指不具國籍法第二條所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非大陸、港澳人士,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本部年度專案補助之外國文教人士。
(二)學校自行邀請之重要外國文教人士。
四、申請補助時,應由學校備函,於預定邀訪日期二個月前檢附下列資料報本部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如附件)
(二)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五、本部審查後,依其效益及均衡原則補助全部或部分經費。
辦理接待第三點第一款之人士而申請補助者,本部補助經費如下:
(一)外賓本人來臺往返最直接航線商務艙機票一張。
(二)在臺每日生活補助費新臺幣一萬元為原則(含食宿、交通、接待雜支費用等),最多以七日為限。
辦理接待第三點第二款之人士而申請補助者,本部補助經費如下:
(一)外賓本人來臺往返最直接航線經濟艙機票一張。
(二)在臺每日生活補助費新臺幣四千元,最多以七日為限。
六、經本部核准後,費用由各申請單位先行墊支,於事後十五日內(同一會計年度)檢附預領收據(機票款及在臺生活補助費二項總計)及機票存根影本(請外賓在影本上簽名,票款按銀行匯率折算為新臺幣),註明核准文號,並檢附執行成果報告(格式如附表),備函送本部辦理核撥歸墊事宜;未依規定辦理者,不予核撥。
七、同一申請案件已獲其他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補助者,本部不再補助;已核准補助者,應予撤銷。
000執行成果報告
壹、緣起
貳、目的及重要性
參、執行方式
肆、活動時程及行程表
伍、預期效益與執行後效益之比較
陸、未來辦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