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监管课程讲稿(讲课用1)_新课程下的说课讲稿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6 22:00:4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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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两个办法”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企业信用监管课程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感谢省局为我们提供这次共同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今年的3.15晚会,大家应该记忆犹新。晚会曝光了肯德基、家乐福等一批跨国大企业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晚会上曝光的案件是我们工商部门在晚会曝光前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的,并及时进行信用扣分,同时通过媒体甚至中央电视台曝光,那将是一次提高工商部门执法权威和影响力的良好机遇。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加强企业市场巡查和信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课程安排,下面,我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企业信用监管相关业务知识。我讲的题目是《充分运用“两个办法”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我们到基层调研时感到,《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下面就简称两个办法)的出台受到了基层广大同志的支持和拥护,他们的看法可以用“四个一”来概括,他们认为“两个办法”的出台:

是一次信用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 是一次信用监管思路的大胆突破; 是一次信用监管模式的重大改革; 是一次基层监管执法的有效整合。

我们全系统开展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从2004年起出台了一系列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和意见,至2011年出台了“两个办法”。

下面,我从五个方面阐述如何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由于时间关系,对一些理论问题,我只做简单阐述,重点放在“两个办法”的解读上。

一、明确修订“两个办法”的目的意义

1.社会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信用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其中在完善部门信用监管及奖惩体系方面,明确要求工商部门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工商部门必须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工商自身改革发展的应有之义。工商部门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关键性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无法实现工商部门社会管理的职责要求,必须加以改进和创新。

3.破解基层监管难题的迫切需要。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们系统基本形成了以工商所作为责任主体,以日常巡查为手段,按照企业的不同信用类别实施不同频率的监管措施的片(段)长负责的网格化监管制度体系。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基层巡查监管任务比较繁重。我做了一个粗略的统计,在新办法实施前,全省目前有各类市场主体115万户,其中A类企业112万户、B类企业2.9万户、C类企业3877户、D类企业1289户;T类企业2.5万户。一年开展巡查的次数大约为80万次,而目前全省开展巡查监管任务的片段长大约3000人,平均每人每年巡查300户次,还有各种各样的专项

整治任务、执法办案任务以及配合政府完成工商职能以外的工作任务等等,基层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二是巡查监管针对性不够强。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所市场巡查工作的意见》([2010]299号)文要求,工商所市场巡查内容有22项,涉及工商所有的业务工作。多数基层监管人员反映,22项内容范围太广、标准不够清晰、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对不同的监管对象缺乏监管针对性,导致监管执法可能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三是对T类企业监管缺乏有效手段。原《办法》中规定了10类行业属于T类企业的范畴,基本上都属于需要前臵审批的行业。应该说,这些企业是否符合前臵审批条件要求,应由前臵审批部门进行核定;他们前臵审批事项的履行情况也应归口由前臵审批部门进行重点监管,无需列入工商部门重点监管的范畴;且工商部门对这些行业的监管缺乏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专业设备,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原办法对这些行业的巡查内容与其他一般行业没有差别,比如说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歌舞厅、桑拿、洗浴等等,我们到这些企业巡查,没有办法看懂他们专业的设备符不符合标准,他们的经营行为是否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到这些企业巡查也只能看看证照是否齐全。将这些行业列为T类只增加了巡查频率,无法进行实质性的有效监管,监管效果差强人意,缺乏实质性意义。四是监管合力不够强。很多地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就是企监一个部门在抓,其他部门没有明确的职责任务,也缺乏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不够、监管合力没有形成。五是社会效应不够明显。总局要求信用分类的结果只在工商部门内部使用,不向社会公开,这就使得信用分类结果只在工商监管确定巡查频率时发挥作用,违法

行为严重程度也只是影响到巡查频率,对企业缺乏约束力,对企业来说可有可无,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六是履职不到位容易产生监管风险。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规定了具体的巡查频度,基层由于监管任务较多,难免存在顾此失彼、挂一漏万的现象,有一定的监管盲点,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可能被问责。

综上所述,原有监管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对企业信用监管机制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建立新的、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工商工作实际的体制机制。

二、新旧办法的主要不同之处

一是将《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修改为《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原《办法》主要阐述的是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和工商巡查监管要求两个方面的内容,新《办法》根据建设“社会大信用”的指导思想,修改为《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去掉了分类两个字,将原来分类监管的思路调整为通过激励、限制、惩戒和教育等手段,对企业进行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提示、信用反馈、信用指导和信用披露等方式,进行信用培育和信用监管,更加突出了信用建设的主题思想。二是改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原监管办法用的是单一指标体系,计分依据为企业遵守工商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而新办法中涉及企业信用评价的指标比较丰富多样,涉及到企业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因素,综合地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比较科学合理。同时,赋予片(段)长为企业信用情况打分的权利,增加基层监管的自主权。三是调整“T类企业”范围。原来是10类,减少为3类。主要是将工商部门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列入T类企业范围;各级工商局和工商所还可以根据辖区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其他

监管要素,确定各自的重点监管对象;四是取消对企业巡查频率的硬性规定。取消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巡查频率的硬性规定,由县区工商局根据辖区情况统筹确定,并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规定了具体的监管内容;五是简化巡查工作流程。减轻基层片(段)长工作负担,巡查中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内录入巡查结果,不再建立纸质档案(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除外);六是修订工商事务警示和限制的内容。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中的有关企业锁定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不再只作为企业监管一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将其纳入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体系范畴;七是拓展对企业的奖励和惩罚措施。表彰企业信用典范,严惩严重失信、屡次失信企业,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的机制效应;八是增补信用指导工作的相关规定。整合内部各部门的相关职能,将信用管理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信用指导的工作内容、主要方式、指导流程及手段等;九是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和披露的有关要求。

三、基层工商所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的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基层工商所企业信用管理主要有六大项任务。

(一)企业信用信息征集

⒈企业基础信用信息。主要指在工商所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信息,由负责办理登记的人员收集、整理、录入,其登记资料录入后,信用系统会自动提取。

⒉工商部门监管信息。一是企业配合工商部门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的信息;二是工商部门对企业认定的各项荣誉信息;三是企业是否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四是企业被工商部门行政

处罚的信息,包括:责令整改、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营业执照、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责令关闭等。五是企业被消费者投诉,经查实明显属经营者责任且不主动解决的,或属欺诈消费者行为者未立案查处的。六是企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复议决定的信息。

⒊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信息。指企业获得其他政府部门或行政机关评选表彰、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否担任社会职务,公益捐赠信息等。

注意事项: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信息录入标准。信息征集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录入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有效。二是信息修改程序。已录入数据的修改由该项数据的提供机构负责,任何单位、个人非依规定权限、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增删企业信用信息。同时,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企业对工商机关记录的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修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商机关经审核属实的,应予以修改。这一条由各级信用办负责。

(二)强化企业巡查监管。

巡查监管是工商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巡查工作落实情况直接决定了工商监管职能落实与否。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开展巡查监管呢?

⒈科学制定巡查计划。一是巡查计划的作用。这项内容在征求意见时,有些基层单位提出不要制定巡查计划,省局经过充分

调研,认为很有必要保留。在修改办法时,我们提出对巡查频率不做硬性规定,应该说存在着基层会不会因此放松监管,会不会不履职的担心。我们时常处于“如何减轻工作压力,又可以促进工作落实;如何强化工作责任,又利于保护干部”的两难选择,通过制定计划,一方面,能够发挥段片长自主权和主观能动性,使工作有的放矢,从而促进工作落实。另一方面,段片长巡查计划制定后经过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落到实处,万一发生责任事故,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干部,从而使两难选择变为“双赢效果”。二是巡查计划的实施。工商所段片长应在每月3日前按照责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当月的巡查监管计划,报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巡查监管计划应包含巡查对象和巡查项目等内容。三是巡查计划的准备。要做好一份切实可行的计划,必须把握“三个环节”,做到“四个清晰”。也就是要把握好“硬性巡查频度、专项整治要求和辖区监管重点,比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等”三个环节,做到辖区内的经济户口总量清晰、行业分布情况清晰、巡查任务情况清晰,比如哪些案件需要回查、哪此企业需要回访、哪此到期企业需要巡查的、已完成和未完成任务等。

⒉全面落实巡查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巡查频度。对“T类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新办法T类企业调整为3类,即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户;以筹建方式登记的涉及前臵审批的企业和没有具体核定经营范围的企业。对易燃易爆、化危品等高危行业,虽不属于T类,不做为特别关注对象,但在巡查中还是要有监管的敏感性,要高度重视。

对A类企业,除专项整治、被举报或上级督办外,可免于巡

查及各项检查;这里我想说明一下,虽然办法对A类及以上企业没有作硬性规定,但我们到基层调研时,不少工商所领导和人员表态说,为确保监管到位,他们还是坚持A类企业一年巡查一次,我们认为这也可以。同时,各级工商机关包括工商所还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和其它监管要素,确定本辖区的重点监管对象,并确定其监管内容、监管频率和强度。二是突出巡查监管重点。A级以上企业监管的内容主要是:对新设立企业(指开业不到6个月)和新迁入企业(指由其他辖区迁入本辖区),进行开业回访,B、C、D级的企业的监管,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重点开展案后回查和法律法规要求检查的内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另外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和分支机构,主要检查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是否依法停止经营并进行清算,其投资设立的企业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其分支机构是否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等;检查中发现未停止经营活动的,要予以查处。三是树立综合巡查理念。不能出去巡查一趟就检查一项内容,要学会“合并同类项”的工作方法,就是要把监管任务相近的几个项目或行业合并在一起,做到出去巡查一趟同时完成几个方面的巡查任务。如检查预包装食品时,可结合检查是否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等等。同时,要结合专项治理完成巡查任务。如在开展虚假广告、打假维权、农资市场、中介组织等专项治理时,要兼顾辖区内涉及到这些项目的市场主体开展一

次拉网式巡查监管,那么,每年你辖区内涉及到的监管职能任务就基本上能监管到了,就避免有些监管职能缺位问题。

⑴制定计划的作用:段片长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制定自己的月工作时间表,巡查是带着预定的任务、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管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开展的,而不是盲目巡查,有效促进监管职能落实。

⑵制定计划的好处:能够发挥段片长自主权和主观能动性,自己找工作做,做工作的主人,而不是在被动地应付任务,将有效避免巡而不查、电脑前巡查等现象。

⑶制定计划的准备工作:要做好一份切实可行的计划,必须做到“四个清晰”。即:管辖区内的经济户口总量清晰、行业分布情况清晰、巡查任务情况清晰(包括上级对各行业监管频度要求、哪些案件需要回查、哪此企业需要回访、哪此到期企业需要巡查的、已完成和未完成任务等都要清晰),监管重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清晰。

⑷制定计划要经过所领导审批。一是所领导通过履行审批这一程序,可以掌握各段片长的工作情况,了解段片长的工作思路,对全所巡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保护段片长。经过所领导审批的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责任风险问题,应该由组织或领导负责承担主要责任。

2.巡查内容要全面。省局2010年出台的《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所市场巡查工作的意见》(闽工商综[2010]299号)中规定的巡查内容,共计22项,涵盖了证照、商标、广告、食品、公平竞争交易等等工商部门所有的监管职能。那是不是每次巡查都要面面具到呢?这个不太现实,也没有必要(有的项目是临时性、阶段性的,有的项目段片内可能没有)。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推进工商所监管职能的全面落实。所谓“突出重点”就是要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的行业或项目。如营业执照监管、流通领域食品监管(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执法主体是工商部门的,必须作为监管的重点对象)等;二是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被问责风险的,主要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或政府、社会关注的行业、区域,如经营易燃易爆产品、化危品、烟花爆竹、三合一场所、校园周边等等,这些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要提高监管的敏感性,要高度重视。三是围绕当前当地政府或上级部署的重要任务。四是系统提示中各类证照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市场主体,需要行政指导或警示、责令整改的等等,都要纳入监管的重点。所谓“统筹兼顾”就是要提高监管效能。一要树立综合巡查的理念。3.巡查工作要留有痕迹。所谓的“痕迹”就是

能够证明你巡查过的记录或凭证(就是巡查记录)。做好记录很重要:一是能够证明你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是能够防范监管问责风险。三是便于掌握监管对象的动态情况。

4.做好巡查记录:一是做好纸质巡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巡查情况,要当场制作纸质巡查记录,内容要完整,发现存在违法问题要表述清楚,要请当事人签字确认。二是做好电子巡查记录。对没有发现问题的巡查情况,不再建立纸质巡查记录(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建立纸质档案的除外)要在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已做纸质巡查记录的,也要做电子巡查记录。

5.建好巡查档案。这里讲的巡查档案主要是针对纸质档案。巡查档案包括巡查监管记录,巡查工作中发出的行政指导文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简易处罚决定书等书式材料。这些材料要定时整理归档或移交工商所专人保管。

注意事项:

1.巡查信息记录要能体现工作实际情况。主要指巡查信息记录中的巡查项目栏内容要完整,要把所有当次巡查中检查的项目都标示出来,不能只简单地随便选

一、两个项目。如,检查巡查记录时常发现,一些段片长在作巡查记录时,巡查项目都是在“有否无照经营”、“有否未按规定悬挂或放臵营业执照”等项目,而其它检查项目都没做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巡查情况。这样做的后果至少有三个不利:不利体现你工作水平,不利体现你工作实绩,不利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

2.巡查信息记录要规范。巡查记录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的都要求内容要完整、巡查结果与检查项目和处理情况要统一。如巡查情况说明中表述:“XX许可证已过期失效,已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但是,在巡查项目中 “许可证已过期失效”栏目中没有标示,巡查情况处理结果中选择了“未发现巡查对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巡查记录明显前后不对应、不统一。

3.巡查监管档案资料要齐全,归类要便于查找。如在日常检查中,经常发现要抽查某户经济户口的巡查情况,段片长不是找不到巡查纸质记录,就是找不到相关处理方书,如行政指导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所以,建议要按经济户口为单位,按时间顺序、注册号顺序或片区顺序将各类巡查文书资料归类进档,以便保管和查阅。

4.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臵。巡查完毕,段片长应当根据巡查监管的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臵。如:该责令改正的要跟踪督促改正、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该抄告相关部门的要上报抄告。另外,对段片长无法解决的监管问题,要及时向所领导汇报,由领导决定如何处理。

(三)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监管

省局2011年7月出台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1.加强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督管理的必要性。一方

面,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拥有直接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权力,其在职权范围内所从事的活动均视为其所代表的企业法人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行为与企业法人的信用行为紧密关联,加强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建设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是重要的企业登记事项,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配套制度不健全,目前在登记监管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总局的黑名单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等,使得对法定代表人的管理一直都不够规范和到位。

2.工商所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监管任务。⑴信息收集和录入。

①基础信息。是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历、住址等基本情况,任职企业名称,任职经历,以及股权持有情况等。系统可自动从注册登记信息中提取。

②良好信用信息。是指法定代表人及其所任职企业遵章守法经营信息、所获荣誉称号、受奖励情况等反映法定代表人良好信用的信息。如:法定代表人担任社会职务情况,所任职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情况,法定代表人及其所任职企业获得政府(行政部门、社团组织)表彰情况等。手工填写录入。

③不良信用信息。主要有十种信息。

▲一是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脱或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巡查监管或行政执法,法定代表人在接受工商部门调查

时不如实陈述或故意隐瞒有关事实的;

二是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股东(出资人),但未按照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

▲三是法定代表人所任职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四是所任职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整改,超过规定期限未整改落实的;

▲五是所任职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

六是法定代表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七是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八是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九是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十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第92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打▲的是工商所监管执法中常发现的问题,要引起重视。)⑵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警示或限制措施。对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定代表人,自其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之日起一周年内,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其违法失信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分别对其实施警示类或限制类监管,并对其所任职企业在进行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时给予相应的信用流失扣分。

对前五项的情形的,工商所可以在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中对其实施工商事务警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提醒工商工作人员加强对相关事项的审查。对后五项情形的,工商所可以实施工商事务限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提醒工商工作人员应对其进行重点审查,并依法对其进行任职限制。(在其任职限制期限内,不予登记其担任任何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⑶实施法定代表人约谈、培训、抄告和公示。对实施警示类监管的法定代表人,工商所认为有必要对其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的,可在其出现违法失信行为后的一个月之内,由工商所提出申请,报经本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工商所组织约谈。另外,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的,工商机关可结合其失信行为的整改情况对其实施信用修复。可将其有关不良信用情况抄告税务、银行等相关机构;法定代表人担任社会职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将其有关不良信用情况抄告有关管理部门,并建议作出相应处理,由政府各部门共同监管。

注意事项:本办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暂不列入该办法的管理范畴。因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

制度,其他的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暂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暂不列入管理范畴。

(四)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工商事务警示和限制。

1.当企业出现以下情形时,工商所可以依据其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对其相关工商事务实施部分警示或全部警示:

⑴企业登记或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未办理登记或备案的;

⑵企业因违法违规或涉嫌违法违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调查的。

实施部分警示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所领导或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部门领导批准;实施全部警示的,应经本级局分管领导批准。

2.当企业存在以下情形时,工商所关应当依据其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对其相关工商事务实施部分限制或全部限制:

⑴被政府或有关部门责令关闭,或被吊销、撤销前置许可证件和审批文件,不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⑵拒不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部门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

⑶企业涉嫌违法达到追诉标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尚未结案的;

⑷司法部门、纪检监察和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协助执行的。

实施限制的程序,对本级登记机关登记(县局)的企业实施限制的,应由工商所上报本级局的分管领导批准;对上级登记机关登记(市局)的企业实施限制的,应经本局的分管局领导同意,上报登记机关(市局)对应的承办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注意事项:

1.坚持“多用警示、慎用限制,多用部分、慎用全部”的原则。

2.规定在实施警示或者限制时,必须明确警示或者限制的具体事项(对那一方面的业务进行限制)和期限。一定要注意,使用限制时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执行。

3.修改、解除警示或者限制,按照谁限制,谁修改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按照实施的程序进行。

(五)对辖区内企业实施企业信用指导。

信用指导的主要方式:信用教育、信用培育、信用反馈、信用提示和信用修复。片段长可对信用监管等级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异化”指导。对信用监管等级较高的企业,指导其培育参与争创驰(著)名商标、知名字号、“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以获取更多的信用资产。对信用监管等级较差的企业,应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修复企业信用等级。对信用监管等级下降的企业,帮企业分析原因,指导企业开展整改,积极修复信用(信用修复

是由企业申请,工商所审核,报各县(市、区)信用办修复)。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向企业反馈信用评价等级或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告(这些都是系统自动生成的),供企业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宣传工商部门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建立经济户籍库的意义和作用,促进信用管理由“工商主动、企业被动”向“工商主动,企业自觉”转变,让信用建设成为企业自觉自愿的行为,成为工商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抓手。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办法”

1.明确工作思路。总体思路是:要跳出“部门小信用”的圈子,树立建设“社会大信用”的理念,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逐步形成企业重视、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基础性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具体分三步走:一是要以新出台的两个《办法》为制度依托,结合这次信息化建设规划,将信用建设贯穿于工商工作的方方面面,注重信用监管与执法办案、行政许可和综合管理的有效衔接,实现信用信息“内联应用”的目标;二是逐步建立涉及各相关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联

应用,为政府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奠定基础。三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积极推进中介组织信用建设。这个我们有亲身体验,漳州市规范发展中介机构联席会议制定出台《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办法》,每年评选10家信用优良中介机构和少数失信、严重失信中介机构,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中介机构由以前的“了无所谓”变为现在的踊跃参与,成员单位也是积极力争所属行业能够被评上信用优良企业,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也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违法,被我们评定为严重失信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三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中介业务。目前这家公司经营难以为继,股东纷纷要求拆伙。应该说,对整个中介行业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为制定出台两个办法,2010年省局组织了赴重庆、浙江学习考察组,我有幸参与其中,两地工商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工商部门在当地的作为地位、当地企业信用建设的“一分难求”的情景令我耳目一新,也给了我很在的触动,比如,他们规定,企业未被评上AA级以上的,企业不能参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法定代表人不能当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由此我也想到了我们平常的工作,我们有的干部老抱怨企业信用监管太难,“工商没地位,企业不听话”,而实际上,不是企业不听话,而是我们业务不熟不像话,不是企业爱来事,而是我们措施不力没本事,只要我们监管到位了,有作为了,那工商就有权威、有地位,这就是有为有位。

2.转变思想观念。要由原有侧重企业信用信息内部应用,通过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的工作思路,调整为更加侧重企业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更加侧重培育企业信用观念和企业信用资产。

3.突出协调配合。一方面要形成工商部门的信用监管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将信用监管与执法办案、行政许可、综合业务管理及12315等系统有效衔接。另一方面,要形成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用好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和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促进部门协作,增强执法效能。要建立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依法公开企业信用情况,增加企业失信成本。

4.强化市场监管。两个《办法》的出台,并不是让基层削弱监管、放松监管,而是要更加注重发挥基层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促进更加合理整合监管资源,突出监管重点,使基层能整合有限的人力物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管,推动“两个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信用建设氛围。

5.健全长效机制。要以创新社会监管机制、实行科学监管为目标,以激励、限制、惩戒、教育等手段,通过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指导、信用披露等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加大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力度,促进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诚信建设,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提升信用”转变,实现和谐监管;促进工商部门由重行政监管向更加重视服

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向善于运用信用激励、信用约束方式转变,由事中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规范指导、事前预警防范转变,使企业监管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提升和跨越。

四、两个办法的具体解读

(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办法阐述得很清楚,就不讲了。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有三个层次,一是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这里我强调一下,一定要由一把手任组长,企业信用监管是难题,但“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要用强有力的组织架构推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信用办。由分管局领导任信用办主任,企监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信用办挂靠在企监部门。三是工商所要指定一名所领导担任信用监管指导员,负责牵头落实企业信用指导工作。

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促进信用监管工作形成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第四章 主要讲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评价

信息采集的原则是“谁登记、谁录入”,“谁监管、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和“谁更正、谁负责”。征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系统自动征集,一种是手工录入。办法中涉及到企业信用的信息主要有四类,一是基础信用信息。主要是指企业登记信息,可以由系统自动生成。二是信用积累信息。主要是指企业遵章守法经营信息、所获荣誉称及存续情况等良好信用信息。这里的信息,企业存续情况可以由系统自动生成得分,企业荣誉信息这一部份,属于工商部门认定授予的荣誉,可以由

系统自动生成得分,其他政府部门认可的良好信用信息,要由采集部门手工录入;企业管理者素质、工商监管和其他信息,也要由采集人员手工录入。三是信用流失信息。主要是指企业违法违章经营信息、企业退出市场信息和其它不良信用信息。未正常生产经营的,由系统自动读取巡查信息进行扣分,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可以由系统自动读取案管系统数据进行扣分,刑事处罚信息由采集人员手工录入,逾期未参加年检的企业信息由系统自动采集扣分,其他信息要由采集人员手工录入,企业管理者失信行为信息由系统自动采集扣分(不属于企业法人的,这一栏视为不扣分);四是信用能力信息。主要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的信息。比如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信息,这是必录项,由系统从企业年检信息中自动采集。

信息征集的时间是随时征集,可以通过年检、巡查、执法办案时征集信息,也可以随时接受企业的申报。企业申报信用信息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也就是企业对信用信息有异议并提出修改申请的,由各级信用办负责。

(我们接下来看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企业信用评价采用计分制。计分指标分为基础信用、信用积累和信用流失三个大项指标。

这与原来的评价方式不同,原办法的评价指标就一个,就是遵守工商法律法规情况,采用百分制,只扣不加,现在的评价指标是以企业的基础信用为基础,对信用积累进行加分、信用流失进行扣分,信用积累加分和信用流失扣分的分值不能互相抵扣。就是说,如果有一个企业,它有很多荣誉,比如在信用积累上加

了20分,但是它又在某一天违反了工商法规,要扣减10分,那么这个企业的评价得分还是只能为100-10=90分,而不是100+20-10=110分。信用能力指标作为辅助指标,只用于辅助评价AA级和AAA级企业。还有就是评价的时点不同,过去的评价方式是以每年12月31日企业的实时信用类别为该企业本年度的信用类别,这里讲的是年度信用类别,现在的评价方法中每个指标都有一定的计分周期,一般都是一周年,个别比较严重的指标影响2周年(比如被撤销登记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现在的信用类别指的是实时的信用类别。

(第二十条讲的主要是各类企业评分标准),我们看 第二十一条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单独进行信用评价。分支机构属于法人的,那它的信用类别不影响所隶属的企业,因为它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分支机构是非法人的,因为它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它的信用评价类别就影响所隶属的企业,这样规定,有利于促进母公司对其加强管理。

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信用评价后,系统可以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主要记载评价结果和相关信用信息,可以提供给相关部门,以后,我们出具企业信用证明用评价报告来体现,但评价报告中只有信用信息,没有评价结果(因为国家总局规定评价结果不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信用奖惩

(请看)第二十七条,这一条讲的主要是2A级和3A级企业可享受到的服务措施。对信用评价为A级以上的企业,可推荐参加“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知名字号”等有关信用资产的评选认定;对信用评价为AA级及以上的企业,23

还可推荐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评选。这里说明一下,因为守合同重信用是一个综合性的荣誉,而商标、字号等等是单项的荣誉称号,因此在这里有所区别,要求更高。

第六章 信用监管。

(请看)第二十九条,A级以上企业实施A类监管。监管的内容是:对新设立企业(指开业不到6个月)和新迁入企业(指由其他辖区迁入本辖区),进行开业回访,重点检查其登记事项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等。其他企业除专项整治、被举报或上级督办外,可免于巡查及各项检查;这里我想说明一下,虽然办法对A类及以上企业没有作硬性规定,但我们到基层调研时,不少工商所领导和人员表态说,为确保监管到位,他们还是坚持A类企业一年巡查一次,我们认为这也可以。B、C、D级的企业的监管,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重点开展案后回查和法律法规要求检查的内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另外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和分支机构,主要检查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是否依法停止经营并进行清算,其投资设立的企业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其分支机构是否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等;检查中发现未停止经营活动的,要予以查处。办法中要求的新开业回访和案后回查,都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做的,我们在办法中作了强调。同时,基层还可以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将自己认为需要巡查的内容列入巡查计划进行巡查。这体现了办法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同监管类别企业的具体监管频率和强度,由县(市、区)工商局统筹制定。

第三十条,规定以下3种类型企业列入T类企业范围:

(一)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户。

(二)以筹建方式登记的涉及前臵审批的企业。

(三)没有具体核定经营范围的企业。

对“T类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原来【2010】299号文规定,AT半年至少巡查一次,BT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CT每两个月至少巡查一次,DT每个月至少巡查一次)

原来是10类,减少为3类。我们为什么会作这样的调整呢? 原《办法》中规定了10类行业属于T类企业的范畴,基本上都属于需要前臵审批的行业。应该说,这些企业是否符合前臵审批条件要求,应由前臵审批部门进行核定;他们前臵审批事项的履行情况也应归口由前臵审批部门进行重点监管,无需列入工商部门重点监管的范畴;且工商部门对这些行业的监管缺乏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专业设备,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原办法对这些行业的巡查内容与其他一般行业没有差别,比如说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歌舞厅、桑拿、洗浴等等,我们到这些企业巡查,没有办法看懂他们专业的设备符不符合标准,他们的经营行为是否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到这些企业巡查也只能看看证照是否齐全。将这些行业列为T类只增加了巡查频率,无法进行实质性的有效监管,监管效果差强人意,缺乏实质性意义。调整以后,我们可以更加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更加突出巡查监管的针对性。

第三十一条,这一条主要阐述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增加基层巡查自主性。各地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和其它监管要素,确定本辖区的重点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频率自行确定(原则是谁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谁确定监管内容和频率)。

第三十三条,片(段)长应在每月3日前制定当月的巡查监

管计划,报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巡查监管计划应包含巡查对象和巡查项目等内容。这项内容在征求意见时,有些基层单位提出不要制定巡查计划,省局经过充分调研,认为很有必要保留,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促进工作落实,在修改办法时,我们提出对巡查频率不做硬性规定,应该说存在着基层会不会因此放松监管,会不会不履职的担心,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计划有利于促进工作落实。二是为保护干部。巡查计划制定后经过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落到实处,万一发生责任事故,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干部。

第三十四条,这主要基于减轻基层负担的考虑。巡查监管中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录入巡查监管结果,不再建立纸质档案(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建立纸质档案的除外)。关于这一条,我想说明一下,虽然我们不做硬性规定,但我们下基层调研时,不少工商所人员说,对一些容易产生责任事故的行业进行巡查时,为规避执法风险,他们还是建议建立纸质档案,我们也认为可行。

第三十六条,巡查监管完毕,片(段)长应当根据巡查监管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的处臵。该移交的移交,该处理的处理,该继续关注的应当继续关注,不能受次数影响。

第七章 工商事务警示和工商事务限制

对原有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中有关企业锁定权限进行修改。原来叫警示锁定和禁止锁定,改为警示和限制。

第三十八条,主要讲了警示的分类,大家请注意,我们没有锁定功能,只能提醒。我们警示分为部分警示和全部警示,用于提醒、警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办理该企业的相关工商业务时,26

加强对相关事项的审查,审慎予以核准。

第三十九条,明确了可以实施警示的情形。当企业出现以下情形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其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对其相关工商事务实施部分警示或全部警示:

(一)企业登记或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未办理登记或备案的;

(二)企业因违法违规或涉嫌违法违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调查的。

第四十条,明确了警示的程序。原有的程序太复杂,既不便于操作,也容易存在越权、越位的风险。实施部分警示的,应由工商所领导或县以上工商机关部门领导批准;实施全部警示的,应经本级局分管领导批准。这里所说的分管领导不是单纯指分管注册的领导,而是指分管业务的领导。

第四十一条,主要讲了限制的分类,大家请注意,限制分为部分限制和全部限制,用于限制、禁止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该企业的违法违规事项处理完结前,不得办理该企业的相关工商事务。限制具有锁定功能,我们要谨慎办理,如强行办理,可能存在渎职风险。

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实施限制的情形。当企业存在以下情形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据其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对其相关工商事务实施部分限制或全部限制:

(一)被政府或有关部门责令关闭,或被吊销、撤销前臵许可证件和审批文件,不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二)拒不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部门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

(三)企业涉嫌违法达到追诉标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尚未结案的;

(四)司法部门、纪检监察和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

第四十三条,规定了限制的程序。对本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或辖区内下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实施限制的,应由承办部门上报本级局的分管领导批准;对上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实施限制的,应经承办部门的分管局领导同意,上报登记机关对应的承办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举例说明)(这里要强调一下,各个业务部门可以根据职能履行情况,均有权进行限制,但要严格履行程序,谁限制,谁负责)

第四十四条,主要强调要坚持“多用警示、慎用限制,多用部分、慎用全部”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实施警示或者限制时,必须明确警示或者限制的具体事项(对那一方面的业务进行限制)和期限。大家一定要注意,使用限制时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修改、解除警示或者限制,按照谁限制,谁修改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按照实施的程序进行。

第八章 信用指导

信用指导的主要方式包括信用教育、信用培育、信用反馈、信用提示和信用修复。

片段长和机关干部都可以实行,对信用监管等级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异化”指导。对等级较高的企业,指导其培育参与争创驰(著)名商标、知名字号、“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以获取更多的信用资产。对等级较差的企业,应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管理

水平,修复企业信用等级。对等级下降的企业,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指导企业进行整改,积极修复信用。

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条 讲了信用教育、信用培育、信用反馈等方面的内容,这些都是信用指导的内容之一。

第五十四条 信用提示。省工商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并结合监管需要,负责制定信用监管提示目录,并由综合业务系统软件产生,指导和提醒工商人员对相应企业予以注意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这里要强调的是,与警示和限制有所不同,警示和限制是在企业出现或涉嫌出现违法行为时使用,提示不受此限制。

第五十五条 信用修复。企业非因主观故意因素,致使信用评价等级降低,但在一定期限内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的,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实施信用修复,消除违法失信行为对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影响,重塑企业信用。比如一个企业因违法被降级,当他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时,他可以通过信用修复,消除所扣的分值,恢复到原有的信用级别。设定这一条主要是鼓励违法企业通过整改纠正,提高信用。

第五十六和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信用修复的条件,具体我就不展开了。

第五十八条 明确了信用修复的程序,大家严格按这个程序操作。:

(一)企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

(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审查企业信用修复条件,提出意见,上报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信用办;

(三)进行信用修复所依据的原信用扣分行为,由县(区)

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该信用修复由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信用办进行审核确认;由县(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该信用修复由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信用办上报进行信用扣分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信用办审核确认;

(四)信用办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实施信用修复,并解除信用提示,同时相应调整企业的信用评价类别。

第九章 信用信息共享和披露 第十章附则,办法都写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具体说明了。

第六十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总的来说,新办法通过增加信用奖惩措施,明确规定各级别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措施或应当给予的惩戒措施,将信用监管工作延伸到工商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工商部门内部信用监管合力。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信用反馈(向企业反馈)和信用披露(向社会披露),可以增强企业投资人、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建设的监督,促进信用建设由“工商主动、企业被动”向“工商主动、企业自觉”转变,努力让信用建设成为企业自觉自愿的行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一方面,是基于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拥有直接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权力,其在职权范围内所从事的活动均视为其所代表的企业法人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行为与企

业法人的信用行为紧密关联,加强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建设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督管理,发挥信用信息使用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制约法定代表人的不诚信行为,放大企业信用监管的效用和威力促进法定代表人自觉依法履职。另一方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是重要的企业登记事项,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配套制度不健全,目前在登记监管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定代表人的准入和退出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任职限制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得到很好落实,法定代表人不履行企业清算等法定职责,登记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时有发生,总局的黑名单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使得对法定代表人的管理不够规范、到位。因此,我们制定出台《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管办法》,明确对违反任职资格规定的人员进行限制类监管,并规范其限制的条件、程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法定代表人实现跨区域的联合监管,促进法定代表人监管制度的落实。

第三条,本办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暂不列入该办法的管理范畴。我们在这个办法中规定了一些限制的措施,目前,只有《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这一个规章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对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管理,其他的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暂不列入管理范畴。

第四条,讲的是职责分工,参照《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讲的是综合业务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库,征集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省局在新的信用监管软件专门增加了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管模块。

第六条,讲的是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的征集途径,主要通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时征集,也可以通过与有关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交换共享信息获取。目前在整个社会大气候、大环境还没有形成的情况下,有些信息的征集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我们要尽我们所能,能获取多少,就征集多少,并逐步完善。

第七条 讲的是信用信息征集、录入和管理的原则,即“谁征集、谁录入、谁管理、谁负责”。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包含以下方面:

(一)基础信息。是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历、住址等基本情况,任职企业名称,任职经历,以及股权持有情况等。这些信息系统可自动从注册登记信息中提取。

(二)良好信用信息。是指法定代表人及其所任职企业遵章守法经营信息、所获荣誉称号、受奖励情况等反映法定代表人良好信用的信息。如:法定代表人担任社会职务情况,所任职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情况,法定代表人及其所任职企业获得政府(行政部门、社团组织)表彰情况等。这一条必须用手工填写录入。

(三)不良信用信息。列举十种情形,办法阐述得很详细,我就不一一赘述。这一条需要由手工填写录入。

1、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脱或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巡查监管或行政执法,法定代表人在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时不如实陈述或故意隐瞒有关事实的;

2、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股东(出资人),但未按照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

323、法定代表人所任职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4、所任职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整改,超过规定期限未整改落实的;

5、所任职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

6、法定代表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7、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8、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9、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10、违反《食品安全法》第92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现在看第十条、十一条 这两条综合业务系统根据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自动生成实时的法定代表人信用反馈报告,可以反馈给法定代表人本人及其所任职的企业。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我们不强制要求反馈。

第十二条 讲的是具备良好信用记录的法定代表人所任职的企业可享受到的服务措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其良好信息情况,在对其所任职企业进行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时给予相应的信用积累加分。其所任职企业达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A级以上企业标准的,可以享受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提供的相应的服务措施和优惠措施。

第十三条 对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定代表人,自其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之日起一周年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其违法失信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分别对其实施警示类或限制类监管,并对其所任职企业在进行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时给予相应的信用流失扣分。

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评价,影响其所任职企业的信用评价,前面已经讲过。

第十四条 阐述的是工商机关对法定代表人实施警示类监管的五种情形。

第十五条 可向法定代表人或其所任职的企业实施信用反馈或信用提示,指明存在问题,提出行政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可以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对其实施工商事务警示。第十七条可以进行约谈。约谈一般应在其出现违法失信行为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实施法定代表人约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约谈可由其所任职企业的登记机关提出,也可由其所任职企业所在地县级工商局业务职能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报经本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提出约谈的单位组织实施。

(二)实施约谈部门应当将谈话时间、地点以及主要内容,提前通知约谈对象。约谈对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提出改期申请,经实施约谈部门同意后可另行约定谈话时间。

(三)谈话人员不得少于2人,实施约谈部门的领导应当参加约谈。谈话人员在约谈前应事先了解约谈事项,拟定详细的谈话提纲。

(四)约谈时,应指定主谈人员和记录人员。主谈人员应指明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求其整改的事项和整改时限;记录人员应当做好谈话记录。约谈结束时,应当要求谈话对象复核谈话记录并签字。

(五)约谈结束后,实施约谈的部门应当对约谈的后续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谈话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未经批准,谈话人员不得擅自泄露与谈话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十八、十九条 可以组织培训和抄告、公示等。可将其有关不良信用情况抄告税务、银行等相关机构;法定代表人担任社会职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将其有关不良信用情况抄告有关管理部门,并建议作出相应处理,由政府各部门共同监管。

第十五条至十九条 阐述的是对实施警示类监管的法定代表人,工商机关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如:实施信用反馈或信用提示、工商事务警示、约谈、公示、组织培训、抄告相关部门等。考虑到对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监管工作刚起步,还未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因此,我们在制定监管措施时,基本上都用可以实施的字眼,避免工商所因种种原因无法执行导致的一些不作为风险。但是,希望各单位能够用好这一办法,把我们该管的管起来,管好来,树立工商部门的监管权威。

第二十条 法定代表人存在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六至十项情形的,工商机关对其实施限制类监管。

(6、法定代表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7、担任因经营

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8、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9、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10、违反《食品安全法》第92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在《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列入限制类的法定代表人共有8种类型,为什么这里只有五条呢,区别在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是已经经过审核担任了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因此我们只对他们违反有关规定,不再适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只有5项。

第二十一条,主要讲对限制类的法定代表人我们应当采取的措施,即,对其实施工商事务限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对其进行重点审查,并依法对其进行任职限制。在任职限制期内,不予登记其担任任何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予备案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的,应当责令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这一条是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制定的。

第二十二条 规定了可以解除任职限制的三种情形。

(一)任职限制期届满的;

(二)任职限制所依据的情形发生变化或不存在的;

(三)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经查实,其法定代表人对该违法行为不负个人责任的;因未按时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已清理完债

权债务并办理注销登记的。

前2项是法定事由可以解除限制,第3项是考虑到有个别存在特殊情形的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过错,比如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经查实,其法定代表人对该违法行为不负个人责任的(我们碰到过这样类型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已经离职并到其他企业任职了,但公司未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致使其受到影响);或其违法行为对社会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因未按时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已清理完债权债务并办理注销登记的),这些企业往往会通过各种关系来要求解除黑名单,但总局又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解除,我们考虑到企业已经办理了清算和注销,已经不存在法律责任的问题了,因此,将这种情形也列入可以解除限制的范围。

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具体的解除限制程序,大家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可由其本人或其所任职企业向实施任职限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用办提出解除任职限制的书面申请,填写《解除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申请表》(附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对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的事由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解除任职限制条件的,填写《解除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审批表》(附后),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办理解除任职限制手续。

第二十五条,任职限制解除后,该法定代表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任职。不再受到影响。

五、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要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赢得监管地位。工商机关掌握着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归集着大量的企业信用信息,在建立信用信息体系中具有监管市场的职能优势、机构健全的组织优势、条块结合的体制优势。我们要主动融入、主动汇报,进一步发挥工商机关在平台搭建、信息归集、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基础性作用,争取把工商的“经济户籍库”建成社会信用信息的基础平台,各地工商部门可以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任务交办给工商局,以此更加巩固工商机关在市场监管中的主力军作用。我们也可以把登记的基本信息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促进信息共享。

二是要在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树立执法权威。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决定着信用评价的权威性和信用分类的科学性。我们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信用信息,加大对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形成结构完整、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归集及时、评价科学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体系和信用分类监管体系,进一步树立起工商机关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是要在推进信用建设成果应用中提升服务效能。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的分析应用,为政府决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企业经营等提供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想用一句话“四个千”和大家共勉: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千头万绪; 征集企业信用信息要走访千家万户;

市场巡查执法监管工作千辛万苦;

但我相信,有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只要我们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商部门一定大有可为、也一定大有作为。

谢谢大家!

当你驱车经过石码石浦似锦繁花的映衬下,蜿蜒而

驶到龙海市区的南郊,一条宽阔平坦的泥路,在两边都是葱茏树木、。穿过两旁有两只雄狮镇守、古朴苍凉的山门——紫云得路,再走一段不长的路程,便到了西游憩园。栩栩如生的雕塑演绎了当年唐僧师徒,历尽千辛万苦,乘无底船过凌云渡,终于到达福地灵山拜佛取经的故事。走过西游憩园,一座佛光普照、金碧辉煌的紫云禅寺便矗立眼前。紫云岩到了,它用长者慈

紫云岩不高,它的海拔仅有208米。紫云公园建造的时间不长,从公元一九九六年开始。短短十几年间,占地四百多亩的紫云岩完

了从荒山到公园的华丽转

。“此景只应天

有,间那得几

祥和的目光和少女灿烂的微笑,迎接您翩然光临。

回闻”。到过紫云的游客无不陶醉紫云之美,叹赏风景这边独好。

紫云之美,美在风姿绰约。

风度翩翩、笑容可掬的唐老鸭欢迎您来到生肖园。园里的石雕和繁花绿叶相映活灵活现。你看,兔园里提琴,有的忘闹非凡。几只小白兔排

趣,千姿百态,一队,有的使劲的吹着唢呐,有的专注的拉着兔,则竖起长长的耳朵,静静的蛰伏着。牛,眼望着不远的地方,那绿树

荫的池塘,两的引吭高歌。而旁边,慈眉善目的大园里清静无比。一个小牧童,坐在一块干净的石大牛,泡在中,无比惬意的打着响鼻,甩着尾巴。猴园里精彩纷呈。一群大大小小的猴子,有的搭棚远望,有的倾耳细听,有的忘记手中的仙桃,有的停住脚下的滑板。是什么天籁之音让它们如此动容魂,原来是一只灵猴在表演顶碗杂技。你看它脚踩单轮小车,两手平放,定神闲,五个大碗纹丝不动。和美的马园里,四匹神逸的骏马悠闲的啃着草皮。憨的小羊羔和羊紧紧相依……这里还配有十二属相

馨的羊园里,两只娇

格介绍,以及和这种属相相关的歇后语和语故事。走进生肖园,犹如走进一个灵动和谐、美轮美奂的童话世界,又如走进一个文化璀璨、书香阵阵的知识殿堂。

当你站在半山腰,鸟瞰一个四面青山环抱,四周竹树环合,堤岸用红砖砌

40的椭圆形工库,那便是镜潭了。镜潭的还算清澈。东面,一艘仿古楼船伸到潭的深

不兴”的感觉,都可以尽

中。如果说潭

。游客无论站在船观赏

或者坐在舱中,都可以细细品味“清风徐来,红鲤鱼,时而悠闲的浮出

群结队大大小小的面,时而敏捷的潜入是鲤鱼的天堂,那么潭岸便是花的世界。从台湾乡下少女心中乍现出,在枝枝明山引进的樱花已有一时脸

多高,花开时节,点点殷红,摇曳绿叶丛中,很像

串的大叶紫薇花,从绿叶中脱颖而

隐隐飞起的片片红晕。而亭亭玉立,极像漳州古代闹元宵时满街佳丽甜美的笑靥。高大的金樱子像片片雪花飘落菊花像点点繁星洒落

间。这里还有各种不知名的花,彩缤纷艳丽,高高低低

拂面而,满地的错落有致,而且在不同的季节绽放,让你无论何时光临,无论仰望还是俯视,皆有满眼秀来。

当你在花岗石的台阶攀登,或者在铺着鹅卵石的林荫小道漫步。走累的时候,便有一个个别具

趣天真,像硕大的蘑菇,伸出巨型手掌,挽留天

守护山林的老

落脚栖

方一格的亭子在路边静候着你。这些亭子,有的的朵朵白云和林间的阵阵清风。有的两面支撑,素朴简单,像荒郊的去。有的圆柱方顶,四角翘起,顶的红

琉璃瓦闪闪发亮。有的方柱圆顶,造型考究,雕镂的花鸟虫鱼熠熠生辉。亭中的石桌石椅,稳固洁净,清凉光滑。游客小憩,牌下棋,无不舒心惬意。

紫云岩有灿坤、大寨、科教、观海、红滚和岳岭六大景区。有

心广场、竹林响

相依,朋友打、望江亭和五猪下槽等二十多个景点。一个景区是一首缤纷的诗,一幅立体的画。一个景点就是一个绝美的意象,一独到的风景。走进紫云岩,总有一种美不胜收余香满的感觉,却无法用语言一一道出。

面描述的只是灿坤景区和红滚景区的几虽不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却是

紫云之美,美在活力四射。

景点,对于紫云之美的解读无非沧海一粟。紫云之美的塑造,间能工巧匠的精彩杰作。

紫云岩不仅是游览观光的美好去,也是室外健娱乐的绝佳场所。在红滚景区和灿坤景区,都

别的有篮球场、羽毛球场、天梯、单杠、双杠,摆扭腰搓背的各种器械,适合不同年龄不同舒活筋骨、抖擞精神。无论早晨或者傍晚,从这里经过,都可以看到你来我往精彩听到呐喊助威、笑语喧哗的声的内涵。只有到紫云最高

烈的运动场面。但是,要领略紫云岩活力四射的精彩和“生命的价值在于运动”——五楼

五楼的最高点是瞭望台,瞭望台下面的山尖,平整出一块二百平米左右的广场,广场下面的山坡,东面是圆柱支撑,红琉璃瓦锃亮,两个连

一体的亭子。亭外的四周是一块用光滑的碎石铺

器械和石桌石椅。这里四季绿树掩映,休闲的去。的彩平地。其他地方,无论东西南北,一层层的,都是健缤纷,绿草如因,空 清新,而且视

十分开阔,是龙海市区最好的健 清晨,每当音乐响起,亭里亭外和广场的一边,常有近百跳广场舞和健操。这些跳舞好者,在美妙的乐曲声中翩翩起舞。有的舞姿优美,动作舒展飘逸;有的笨拙僵硬,忙于跟丢三落四。尽管准参差不齐,但大家其乐融融,都想舞出一份美好的心好者的天地。这里虽然场少

多,场

节凑,还是

材。女,舞出一个漂亮的广场的一边,是羽毛球打球的都是混搭组合。或者混双,或者老少搭档。尽管如此,场招一式,娴熟自如。常常引来围观的还是精彩不断。勾对角、放高球;后场劈杀、网前轻吊。一阵阵喝彩。广场的旁边,常有花花绿绿的少

女和老

少女在悠闲的,一边踩着鹅卵着秋千,虎背熊腰的壮汉在专注的抛着石锁。广场的下面,常有很多石,一边聊天。而健百,少则几十器材的旁边,锻炼的赤膊

阵。有的在吊环顶,有的汗

就更多了。无论是数九寒天还是炎炎酷暑,常有多则倒立,有的在双杆

引体向,有的在单杠

翻翻下,有的把杠铃高高举过涔涔的做着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有的疾走梅花桩,有的的群,前前后后都是挥汗如雨的影。累了,打沙包……一个小小的山包,树荫下的石桌石凳就在在袅袅的烟雾中,说说

下下都是健边。擦汗歇息,沏茶烟。呷一茗香,吐几个烟圈。在细细的清香里,内外新闻,讲讲

边的和事。神票的涨跌,说说孩子的前途;讲讲聊海侃,琐碎拉杂,乐在其中。

紫云之美,美在润物无声。

无论是游览观光的远方客受休闲茶庄的免费茶陈滨和朱,还是长期健

捐献

休闲的瓶,有

民群众,如果您爬

五楼,都可以尽

享。这里有捐献烧火用的木柴。最令敬佩的是王漳顺、劈柴烧

。兴三位好同志。他们长期在五楼当义工,义务为健休闲、旅游观光的老王和老陈负责早,老朱负责下午3点到7点。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风雨无阻。尤其是老王同

了。无论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他每天早晨都山锻炼的准备好开

。这几年的况好了很

休闲的房志,从95年开始就在这里服务,已有十六个年是4点钟就到达山顶,提多。的管直接把泉越来越多,开

劈柴生火,为第一批接到了烧的平房,有许多爬山好者帮忙劈柴扫地。现在,爬山健,一个早

就要烧80多壶。烧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要是周六和周间非常狭小,炉火熊熊燃烧,夏天更是像蒸笼一般,长期爬山的样子,心存感

去提开,看到他们大汗淋漓的,也过意不去,总想能为这里做点什么才好。没有行政命令,没有任何报酬,更没

服务,而且一干就是十多年。的义举谈何容易。有什么美好的前景。三位老同志就这样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为爬山的毛主席说:“一个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三位老面对记者,老朱轻描淡写的说,他下午闲着没事,就到山纪大了,早醒,喜欢爬山锻炼。在这炒作泛滥的年升华到某些不切实际的高度。

“鸢飞戾天者,望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

风中得到净化。

来帮帮忙而已。老王谦逊的说,自己年

把他们的付出,素朴低调的他们并不习惯别

”。登临紫云,不仅可以欣赏美景,强健体,还能让飘满尘埃的灵魂在煦暖的紫云之美,美在神韵悠远。

每当云去雾收,蓝天如洗的时刻,登

紫云岩的最高

——瞭望台,向下看去,这里群山叠翠,连绵不断,田光粼粼的江

凝望着这鳞披绿,一片秀。一个又一个的城市乡村在绿的环绕下安详恬静的卧着,一条从漳州缓缓流过龙海,这便是发源于龙岩博平山脉,滔滔流入东海的九龙江了。

层层、宽敞豁亮,大小船只来往如织的九龙江出海

最活跃的外贸港,我想起了古月港,这块闽南金三角古文明的发源地。它是明朝末年中扬帆出海,外倭商家到中

。龙江儿女到南洋打拼,大都从这里

。“东接诸

贸易,也大都从这里抛锚岸,基督教也从这里传入了中,南连百粤江。货物通行李,资财聚富商。”“市镇繁华甲一方,古称月港小苏杭。”透过古代诗歌对月港的描述,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时“海舶鳞集,商贾咸聚”的盛况。

凝望着这条宽厚仁慈,用自己的汁哺育着八十万龙海儿女的亲河,我想起了四十年前“舍小家,顾大家,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龙江风格。1963年,漳州地区遭受百年未遇的特大旱灾。当时的龙海有八个多月没有下过一场透雨。溪

断流,库干涸,澄码平原十万亩良田危抗旱。为保住这十万亩良田,更是倾囊在旦夕。龙海县委紧急召开“舟中会议”。果断决定堵江截流,引万名龙江儿女云集洋西村。榜山公社

出3000名强劳力和近一百艘船只参战。洋西村而出,他们腾出了20多座砖窑和很多自家住宅、借出许多生活用品、贡献烧砖窑用的全部茅草。经过九昼艰苦卓绝的战斗,清澈甘甜的九龙江

哗哗流进了下游十万亩龟裂焦,龙海的农田,民

报和新华社把这一壮举推向了全

如今,城区的道路桥梁、下河黑臭。只要九龙江有的心中就有了着落,有了依靠。

道、电缆线和路灯都已得到彻底的改善。尤其是城区内河道。过去

清澈欢畅,护栏洁净整齐,穿梭其间,葫芦茂盛,蚊虫猖獗,现在和锦江道一样焕然一新。河降临,凉风习习,河岸五颜六花木摇曳生姿。暮真是也指的灯火朦胧闪烁,三三两两的游间仙境。连接九龙江南北两岸的锦江大桥畅通无阻,就南北快速大通道的龙江大桥的通车

怀正在被唤醒、被挖掘。可待。祖辈父辈积攒下来的,沉在江底多年的大手笔、大 石码,这个福建省著名的古镇,让

越来越觉得是一个真正宜居的地方。宜居的优势不可枚举。

但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砝码必须提及,那就是,它的郊外,有一个闻名全省,风姿绰约、活力四射、润物无声、神思悠远的百姓乐园----龙海紫云岩。

题记即在作文题目之后,正文之前的一段文字。好的题记能吸引读者,引导读者思考。

一、题记既可以是交待写作缘由,亦可以是创设环境。如《感悟高中》的题记:“那是心灵深处的一股清泉,流不尽,吐不完,一直奔流到永远永远,去浇灌我人生旅途中的每一草,每一木。。。”此题记通过优美的描述,为全文创设了浓浓的氛围。

二、题记应展示主要内容,揭示作品内涵。

题记应是体现和揭示文章主旨、情感的句子,它应让读者透视到文章的亮点,触摸到情感的搏动。如《抹去心中的界限》的题记:“表面的界限,能用手抹去;心中的界限,只能用心去抹平。”题记直接揭示了文章的主旨。

三、题记应意蕴丰厚,情味绵长。

如《感谢父亲》的题记“年幼时,父亲是一道港湾;年轻时父亲是一尊偶像;中年时,父亲是一段岁月;年暮时父亲是一部史书。”题记中把对父亲的敬爱抒写得情味悠长,赞美了人世间这份平凡而又高尚的亲情。

四、题记既要开宗明旨、简洁明了,也要语言精美,富有文采。

题记既可引用(如歌词、格言警句、睿智心语等最好是 阅卷老师较少见到的)也可自行雕琢。题记贵在简洁,绝不能太长,也不能晦涩难懂。如《“回声”的启示》中:“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就恰当地应用了孟子的话,既揭示了主,又展示了才情。

不是所有文章都需要题记,好的题记可以给文章增色不少,也能起到吸引读者的目的,但题记的语言一定要简练,优美,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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