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轮台县环境保护局工作职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遂溪县环境保护局”。
轮台县环境保护局及下属科、办、队
工作职责
环境保护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代表县政府对全县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核与核辐射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环保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县环保局及下属工作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环保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办法、细则等,并对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和产业政策,参与和组织对县内重大经济政策、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和审批工作;制定轮台县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济政策;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各种环境功能区划。
(二)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贯彻执行《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审查、审批建议。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县内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管理、排污收费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监督和防止在西部大开发中中东部地区污染向我县转移;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监督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州上的各类环境标准;统一上报、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县管和州上委托的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审核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建设工作;参与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检查的组织工作。
(七)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技术示范工作;管理县内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指导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州上的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九)参与协调县内重要环境保护活动;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环境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县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负责全县核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贯彻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全县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属事业单位职工技术职称审报、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三)承担县环委会、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轮台县环境保护局内设4职能科室:
1、办公室:
拟定全县环保年度工作计划和草拟综合性报告、讲话、总结等材料;负责各科、队以局名义所发文件的审核,文件的清理、归档及公共事务的协调管理;负责局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工作,拟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办文电、档案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及接待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环保政务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协调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承办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奖罚;承办环保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编审及工人技师的评审工作。
2、财务科
编制全县环保规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管理县级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负责县环保示范工程及其它重大环保项目的立项、下达资金计划;监督管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负责环境保护统计信息管理,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承办县内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3、自然生态办
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负责关于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贯彻执行;负责提出和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以及生态示范区规划;提出新建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初审建议和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综合管理全州自然保护区工作;负责全县及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协同管理科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工作;负责全州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工作规划、计划的提出和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实施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绿色社区、单位创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县内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生态保护;指导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工作;开展全县民营企业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全县饮用水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县管和受州上委托的非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
4、环境监察大队
⑴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州环保局目标责任书指标分解下达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任务,严格总量收费的同时,每年初提出征收排污费计划。严格执行排污费“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将排污费解缴州局。
⑵依据国家环保部规定,每年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⑶负责对全县各类污染源开展污染治理、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⑷按照州环保局授权、委托、依法对各类环境违法案件行使处罚权;对各类违法排污企业,环境污染信访案件进行查处。
轮台县环保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