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烟花爆竹非法零售”。
开怀街道“三步骤”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春节将至,开怀街道为规范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的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组织相关站办所,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杨玉书为组长,办事处主任龙远平为常委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的领导。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开怀街道2012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下发到街道各部门、村委会及各经营户。
三是入户检查。1月4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武装部长带队,分别到开怀、悦来堡、薅支坪等村进行检查,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的安全进行检查。并严格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审核: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2、实行专店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2.5米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为砖混结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等易
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
4、临时零售场所储存的烟花爆竹总量不得超过15箱;
5、零售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零售场所严禁烟火,不得同时销售和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