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成都销售人员管理”。
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无线电管理违法现象的发生,维护我市空中电波秩序,现根据《四川省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实施细则》。请各单位按本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遵照执行。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依法向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报《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领取由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
三、申请单位持《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四、《工商营业执照》连同《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为销售无发射设备的合法凭证。
五、凡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单位,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内,持《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到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年检手续。对不参加《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年检的,由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经销无线电发射设备项目予以撤消。
六、年检内容:1.是否违反无线电管理法规;2.是否在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时不向用户宣传无线电管理法规,或进行误导宣传;3.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从业资格证。
七、《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换发新的《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
八、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人员,应当熟知国家、省、市有关无线电管理和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并有向无线电发射设备购买者进行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的义务。
九、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人员,必须通过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考核后,领取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方能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工作。
十、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中的质量监督管理由成都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由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
十一、成都市十四个 区(市)县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由成都市无委办委托各区(市)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
十二、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销售单位,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十三、本实施细则由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