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教工运动会规程总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运动会教工成绩单”。
附件
32012年奉贤区教工运动会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奉贤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奉贤中学
奉贤区阳光外国语学校
奉贤区实验中学
奉贤区古华中学
奉贤区华亭学校
奉贤区弘文学校
奉贤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参加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随迁子女小学、民办幼儿园、民办三级幼儿园
五、竞赛地点:有关学校体育场馆
六、竞赛日期:2012年4月—12月
七、竞赛项目:
(一)展示类项目:第九套广播体操
(二)竞技类项目: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游泳、健身健美操、大怪路子(共8项)
(三)群体类项目:跳绳踢毽、飞镖、定点投篮、体能测试(共4项)
八、参加办法: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单位设1个代表团;成人学校组成1个联合代表团;随迁子女小学组成1个联合代表团;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三级幼儿园组成1个联合代表团。
(二)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名(党政主要领导)、副团长1名(工会主席)、联络员1名。成人学校联合代表团的成员组成由成人学校联合工会商定;随迁子女联合代表团及民办幼儿园(含民办三级幼儿园)联合代表团的成员组成由民办基础教育联合工会商定。
(三)以代表团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各项目竞赛办法参见《单项竞赛规程》。各单项《参赛报名表》,须经单位(联合代表团由成人学校联合工会、民办基础教育联合工会)盖章方为有效。
(四)运动员资格: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岗;民办学校必须是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身体健康的教职工。
(五)支教人员参加原单位代表团。
(六)运动员年龄及分组: 1.男子组:
A组(青年组):35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
B组(中年组):36—50岁,1962年4月1日至1977年3月31日出生。C组(老年组):51—60岁,1952年4月1日至1962年3月31日出生。2.女子组:
A组(青年组):35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
B组(中年组):36—45岁,1967年4月1日至1977年3月31日出生。C组(老年组):46—55岁,1957年4月1日至1967年3月31日出生。
(七)广播体操为必报项目(运动员由运动会入场式人员兼)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项竞赛规则。
(二)竞赛设综合组和幼教组。
(1)综合组由各中小学、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成人学校联合代表团、随迁子女小学联合代表团组成。
(2)幼教组由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含民办三级幼儿园)联合代表团组成。
(三)各集体项目参赛队数少于3队及个人单项参赛人数少于3人时,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年龄分组的竞赛项目,按各单项规程的规定执行。
(五)划分年组的竞赛项目,各年龄组均不得跨组参赛。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团体总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
2.各项目各组别均取前八名,参赛队(人)不足八名(含八名)时,则减一录取。
3.单项比赛出现并列名次,则依次空出下一个(或几个)名次位置。
(二)计分办法:
1.广播体操:凡参加展示的单位均计团体总分10分。2.田径
(1)各组别男、女单项前8名,分别依次按9、7、6、5、4、3、2、1(4×100米接力双倍计分)计入田径比赛团体总分。
(2)各组别男、女团体前8名,分别依次按54、48、45、42、39、36、33、30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3.游泳
(1)各组别各单项前8名,分别依次按9、7、6、5、4、3、2、1(4×50米自由泳混合接力双倍计分)计入游泳比赛团体总分。
(2)各组别团体总分前8名,分别依次按36、32、30、28、26、24、22、20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4.健身操
各组别前8名,分别依次按45、40、37、34、31、28、25、22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5.篮球
获前8名分别依次按36、32、30、28、26、24、22、20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6.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
(1)各项目各组别团体前8名,分别依次按18、15、14、13、12、11、10、9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2)各项目各组别个人前8名,分别依次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7.跳绳踢毽
(1)各组别各单项前8名,分别依次按9、7、6、5、4、3、2、1(长绳项目双倍计分)计入跳踢比赛团体总分。
(2)各组别团体总分前8名,分别依次按63、55、51、47、43、39、33、29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8.飞镖、体能测试、定点投篮
各项目各组别个人前8名,分别依次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9.大怪路子
各组别前8名分别依次按18、15、14、13、12、11、10、9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十一、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二)对获得团体和单项前八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大会组织委员会将评选本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运动队(个人)道德风尚奖。
十二、申诉和纪律:
(一)凡申诉或举报者,可在24小时内提出,并须以书面形式经代表团盖章后,提交各项目仲裁委员会处理。过时不予受理。
(二)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无故罢赛、斗殴滋事等违背体育道德和违反竞赛纪律规定者,取消其参赛资格与成绩,对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十三、参赛经费:
(一)各代表团参赛经费自理。
(二)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经费由区教育局承担。
十四、报名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于2012年3月19日前报各代表团成员名单及各代表团参赛项目汇总表。
(二)第二次报名根据各单项规程报运动员名单。
(三)各报名单一经报出,原则上不予更改。
(四)各报名单(纸质)必须按要求报至“2012年奉贤区教工运动会竞赛办公室”(古华路758号区教育工会)联系人:叶丽萍联系电话:37597050
十五、本《总则》解释权属“2012年奉贤区教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奉贤区教工运动会
竞赛安排表
2012年奉贤区教工运动会第一次报名单
代表团成员
单位(盖章):
参赛项目报名表
注:报名表(必须纸质)于2012年3月19日前交“2012年奉贤区教工运动会竞赛办公室收”(地址:古华路758号奉贤区教育工会邮编:201400)联系人:叶丽萍联系电话:3759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