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毕业论文学位授予工作细节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条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BA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总则》,结合我院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工商管理硕士生的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具体情况,参照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部分 申请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二、掌握坚实的管理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具有从事管理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比较熟练地使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初步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等必修环节。
五、已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在第三学期的10月30日前。
六、已定稿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第二部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在导师指导下由学位申请人独立完成,无学术不端行为,写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论文选题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改革与建设、企业管理或工作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论文应体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或有学术水平的调查报告、企业诊断报告,或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对所研究的课题在资料、角度、工具、方法、观点、理论等方面或其它方面有新的见解,或与企业的管理实践相结合,注重理论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三、充分体现实践性、理论性、前沿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阐述精炼严密,写作规范,文字流畅,相关参考文献较丰富。
四、用中文撰写,字数在3万字左右,中英文摘要不超过1000字,符合《MBA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第三部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一、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双选结束后,主动联系导师,确定论文选题,撰写开题报告书。
二、开题报告书由校内导师和特聘导师俱已签署评阅意见、并经MBA教育中心学籍注册审查通过后,方可安排学位申请人进行开题。
三、开题报告会由MBA教育中心组织,须在第三学期的10月30日前完成。详见《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规定》。
四、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或未参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第四部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中期审查
一、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应按计划撰写学位论文。
二、第三学期末,学位申请人填写《MBA专业学位论文写作中期审查表》,请导师签署意见后,将表格交MBA教育中心审核。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未通过中期审查的,不得进行后续学位申请工作。
第五部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定稿后,学位申请人应主动送交导师审阅,并积极征求有关专家的评议意见。
二、MBA教育中心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及学位论文进行初审。
三、3月1日~31日,学位申请人按照《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的栏目顺序完成答辩资格审查,将表格交MBA教育中心统一报学位办。
四、4月1日前,MBA教育中心将《拟申请答辩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数据库表》交学位办存档。
五、学位办有权对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未完成或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不得做学位论文评阅,且须按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第六部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
一、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由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根据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和题目,聘请2位有副高或正高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位外单位专家。
外单位专家,是指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研究生院设系的单位及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二、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专人向评阅专家送交聘书及评阅材料(论文、评阅书等),评阅时间不少于10天。评阅专家在认真审阅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是否可提交答辩、是否达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术水平等提出明确意见。
评阅专家名单对学位申请人保密。学位申请人不得参与评阅材料的送交与接收。
三、导师(包括校内导师和特聘导师)须为学位论文撰写评阅书。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导师评阅书(校内导师和特聘导师各1份)的学位申请人,不予安排参加答辩。
四、答辩会前至少2天,MBA教育中心应掌握全部评阅意见。
在评阅过程中出现“限期修改答辩”的情况视为“不同意答辩”,则需再聘请1位专家评阅,再次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后可进行答辩。
2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学位申请人不得进行答辩,且须按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五、未能在中心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致使评阅专家无法在答辩前完成评阅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参加答辩。
第七部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一、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其成员一般应有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专家,导师不能出任委员;由3至5位有副高或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主席应当有硕导资格;一般应有外单位专家,主席有硕导资格。
答辩会前,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对答辩人保密。
二、答辩会前不少于10天,MBA教育中心指定专人向答辩委员送交聘书及答辩材料。答辩委员应认真审阅学位论文,并在答辩会上做出评述和提问; 答辩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三、答辩会公开举行,事先公告答辩会举行的时间、地点等,依照“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进行。
四、导师可列席答辩会并可介绍相关情况(答辩人的学习、实践、论文写作等),但在答辩委员会闭门讨论时须回避。
五、答辩委员会闭门讨论时,主席首先宣读评阅专家及导师的评阅意见;民主、客观地综合评价学位论文和答辩等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获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并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等级评定暂行规定》,讨论确定学位论文的等级。
对不建议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表决情况,如获答辩委员1/2以上(不含1/2)同意做补答辩(建议授予学位票以当然同意补答辩票论),可作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一年内申请补答辩1次的决议。
答辩委员充分商议,从“论文研究的背景及选题的意义,论文运用的理论及方法、论文的学术或应用价值,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答辩人的报告水平及答辩能力,论文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意见,投票表决结果”等方面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应在《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上签字。
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补答辩决议、或学位申请人逾期未申请补答辩、或补答辩仍不合格,则不得再申请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位申请人做补答辩时,答辩委员会一般应为原答辩委员会。
七、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人,由MBA教育中心学位工作负责人或MBA教育中心指定的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准备答辩会的相关材料,填写《答辩会记录》(重点是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答辩委员会的简要决议),整理答辩人的《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评阅书》、《答辩会记录》、《表决票》等材料,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第八部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检测
一、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根据答辩评委的意见尽快修改论文,确定学位论文终稿。
二、5月30日前,学位申请人必须将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发送至MBA教育中心,由教育中心统一报学位办进行学术规范检测。
三、检测机会只有一次,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重检申请。
四、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含20%)的,如果提出学位申请,申请人必须撰写详细报告,对总文字复制比过高现象予以解释,并说明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由MBA教育中心报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和审议。未提交详细报告对总文字复制比作出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机会。
五、凡未做检测的论文,一律不得提交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第九部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评定
一、5月30日前,通过论文答辩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向MBA教育中心提交:①师生签字的学位论文4本,②《授予学位登记表》1份。同时,向研究生院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详情见www.daodoc.com“图书馆”。
二、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于每年6月5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出席委员应达到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会议前,MBA教育中心学位工作负责人应将学位申请人的《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等有关材料送交与会委员。
三、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听取MBA教育中心学位工作汇报,并请有关委员简要介绍学位论文答辩会的情况,对有争议的问题做重点说明;逐一全面审查、综合评议学位申请人的情况。
凡答辩委员会不同意建议授予学位(包括同意补答辩和不同意补答辩)的,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不再重新审核,但对个别有争议的可作出新的决议;对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若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全面审核确认不合格的,可作出新的决议;作出的决议与答辩委员会的决议不一致时,应先征求答辩委员会的意见。
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的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须经与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且同意人数达到全体委员1/2以上(不含1/2)。表决结果记录于“建议授予学位报告书”。
四、6月5日前,MBA教育中心向学位办报送“会议材料”和“存档材料”,具体报送要求见当年的通知。
五、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一般于6月10日左右召开学位评定会议。
六、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MBA教育中心上报的建议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材料,讨论有争议的问题。
凡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不建议授予学位(包括同意补答辩和不同意补答辩)的,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不再重新审定,但对个别有争议的可作出新的决定;对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若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审核确认不合格的,可作出新的决定。作出的决定与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不一致时,应先征求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意见。
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须经全体委员1/2以上(不含1/2)同意。表决结果记录于“授予学位报告书”。
七、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决定后,研究生院发文公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名单,并统一颁发学位证书。学位授予日期,为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专业学位决定的日期。
第十部分 其他
一、已被我院MBA项目正式录取的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研究生,凡达到本工作细则要求者,均可申请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二、我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接受各方面监督。凡对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均可向研究生院书面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如发现并证实有舞弊作伪等严重情况,经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核审定,撤销已授予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相关学位材料在个人档案和研究生院档案室保存。
四、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可补办,经本人书面申请,研究生院学位办核实后可出具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明。
五、本工作细则由MBA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