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学生课余打工问题研究_大学生打工调查报告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6 21:57:3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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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大学生课余打工问题研究

一.调查目的:

目前,有很多大学生通过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或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打暑假工或寒;会为自己以后毕业找工作积累经验和知识。当然也可以广交人脉等。然而对于大多数大学生而言,挣钱是打工的重要目的,但也有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能力的一个重要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了解社会。如此,一方面能够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或提高别的方面的技能,像如何和上司更好的交流或者怎样更好的完成工作等等;另一面可以积累自己的工作经验(现在的很多公司、企业招聘一般都优先录取有工作经验的)为毕业之后就业增加筹码。通过调查可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自己课余打工的看法及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课余打工这个“洪流”之中。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大学生课余打工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的方法,是大学生更好的对待课余打工、社会实践,在其中不断地磨练自己。

二.调查对象

大学生的未来发展,是高等院校、国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当前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越来越成为了这个国家关注的焦点问题。很多大学生加入到课余打工或参加社会实践之中,似乎也从侧面反应了这个问题。时下,大学生课余参加社会实践和打工已成为大学生生活的重要一部分,也成了塑造和锻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大学生课余打工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认识。这次调查我选择了40名在校大学生,这其中的大部分人自己是认识的。调查涉及河南的五六所大学,大一至大四,每个年级10个人共40名;调查方式,20人是通过调查问卷,另外20人是通过打电话,互联网,QQ聊天所得。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通过大学生是否参加过课余打工、兼职或实习;为什么课余打工看,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最喜欢课余打什么工);所参与的社会实践是否与所学专业有关,能否体现实践和理论的相结合;以及在打工或实践中获得了什么;打工或是实习是否影响自己的正常等问题进行展开。

四.调查结果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很多大学生认为打工或实习时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从中可以学到很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学生认为只要能够赚到钱的工作,就可以试试,像校园代理、超市或商行促销、家教、散发宣传单等,以前很多大学生不愿从事的打工,现在几乎有很多人做。2/3的同学认为要参加社会实践最好去企事业单位,有1/2的同学做过兼职,1/3打过暑假工,1/10的去过企事业单位实习,表示从未参加过的仅占1/6;从大学的阶段上看,打一打工的2/3的人是由于家里困难,希望打工能够减轻家里的压力,其余则是爱好和兴趣;大二中家里困难的占1/3,其余则是由于大学开销比较大希望打工能够赚点钱;在大三之中2/3的人是即将迈入社会,希望能够积累工作经验,能够在毕业之后更好更快的融入社会,对当前的就业比较关注;大四由于课比较少实习和半工作状态的人比较多占9/10.五.调查结果分析

当代大学生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环境都相对优越,经历的有关工作方面的教育比较少,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明显的就是眼高手低。另外比较明显的就是企事业单位一般不愿意接受大学的实习生,就是毕业也不怎么愿意招聘刚”出笼”的大学生;致使大部分课余打工所从事工作致使和技术含量比较低;现在大学生课余打工的较之以往有增多的趋势;当前的就业形势让大学生比较担忧,对未来比较迷茫,没有很好的人生职业规划。

六.结论和建议

培根曾说过“知识就是力量”,当前的大学生知识储量比较丰富,但是由于接触的社会实践比较少,致使知转换为生产力为这个社会服务。实践出真知,大学生只有参加社会实践才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社会实践作为大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时间育人的作用。求学仍是我们的主要目的,其主要任务是不断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量,厚积薄发,而不应本末倒置。大学生应合理安排自己的课余时间,课余打工量不宜多大,不然有可能影响自己正常的学习。作为高校教育者,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奉献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政府和国家也应对大学生的课余打工给予足够的关注,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创造比较的好的环境,提供场所,使其知识有其用武之地,社会也应该予以支持,你们的支持我们才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回报社会。

2关于大学生打工调查报告《改一下内容里的学校》 关于大学生打工调查报告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05级法学一班 亢妍 05573019

暑假来了,新的打工热潮开始了,这次的主角是我们的莘莘学子们。每年的假期都有一批大学生投入到假期打工这个行列来,利用暑假时间打工已成为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锻炼自己、接触社会已经成为大学生打工的目的。

网络媒体关于大学生打工的调查

网上有一项关于暑期打算做什么的调查,结果显示,找暑期工的人数占调查人数的87%。中华英才网根据大学生暑期打工的原因、大学生暑期打工的工作种类、打工的渠道来源,做了调查,调查结果:

一、作为一名大学生,你暑期打工的原因?

投票结果:减轻家庭负担:13%

在打工中认识社会,认识自我:35%

丰富简历,为就业做准备:28%

为自己创业打基础:14%

加深对课堂所学知识的理解:6%

好奇:2%

其他:3%

二、大学生暑期打工的工作种类:

劳务型:夜总会刷盘子、桑拿浴的服务生、酒店的领班、商场促销员(化妆品、保健品等)、话务员、派发(办公室用品、传单)、快餐店打工、抄写

智力型:办公室文员、会计师所审计、家教、翻译、电视台编导、网站版主、网站销售、软件公司编程

还有一些大学生,挥起了创业的大笔,如办公司、开工作室、书店、经营餐厅等。

三、大学生暑期打工的渠道;

校园的海报栏、网络为媒、社区的家政服务中心、学生中介、查报刊、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校园“小广告”、专场招聘会、老师推荐等

采访到的一些学生打工情况

这次的社会调查主要是针对学生打工的情况,接受采访的人大部分是利用假期打工的,只有几个是长期兼职并签有合同的.采访时间:7月24日

采访方式:电话、短信

采访对象:高中同学(有打工经历)

王斌,天津滨海学院05级商务英语。他打工已有两次,第一次是在寒假时候,是家人介绍的在一家烟酒商店做零售员,工作了一个月支付工资是580元,碍于都是熟人介绍的也没好意思签定任何协议或者合同,只是口头上的协议,在一个月的工作中没有迟到或早退,但是收到过假钱。在我采访的人员中他是唯一回答出权益受侵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的人。第二次是在今年暑假,给一家影楼发传单,他是在学校的海报栏上知道这家影楼的,上学时找过这家影楼做赞助,所以也可以说是认识的,这次依然是口头协议,问他怎么不签,他说好不容易找份工作有是认识的不好意思和人家签协议,最后给钱就可以了。在我写这份调查时他还在打工中。

王颖,天津理工大学05级日语。家人介绍在超市工作,只干了三天支付了150元,只是口头协议,不知道权益受侵时找谁解决,表示都是熟人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史楠,天津铁道职业学院05级。采访中了解,因为学校的课程较松,利用课余时间在麦当劳长期兼职,签定了劳动合同,工资是每小时5.4元,每个月至少可以拿到三百元,她说这样就可以不用找家里要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在我采访的同学中有打工经历的人很多,包括我在内,我是去年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去打工的,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20天500元,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多,忙的话有九个小时以上,因为是父亲朋友开的所以没有签定任何的协议。除了上面采访的史楠签定了协议外,其他的几乎是口头协议,幸运的是都没有权益受侵的事情发生。我在采访过程中,告诉他们,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对方不管的话,应该去找劳动局、工商局投诉,涉及到人身权利要找公安局,他们也表示在以后的打工时会注重自己权益的维护。

以上三位工作有家人介绍,有自己在报刊、杂志等上面找到的,还有是在网上的大学生之家网站上找的等等。从大学生的打工渠道或者从他们打工的种类来说,已经是渠道多种类齐全了。然而,大学生的打工处在一种边缘状态,劳务市场的混乱,不了解社会的情况,致使他们在打工中被骗、工资被扣、甚至有暴力事件发生。在我采访时候就遇到了。

采访时间:7月22日

采访方式:面谈

采访情况:

赵宏志,天津农学院04级计算机专业,家住东北,学校组织旅游后没有回家,利用放假时间打工赚零花钱。谁想这次打工就被骗了。2006年7月20日,在同学的介绍下在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附近的一家KTV应聘服务员,当天赵和同学一起参加了所谓的面视。对方问他们是否有健康证,二人说在办过两天可以拿来;对方说可以了,让他们填表并交纳180元的服装费,规定了上班的时间是晚上七点至凌晨三点,工资底薪是800元还有小费和酒的提成,双方达成一致(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赵和同学各交了180元的服装费。当时二人没有找对方要收据或是其他收条之类的证明,事后采访问他们为什么没有要收据之类的证明,他们说对方没给而且他们没想那么多也没要。交钱后,对方让他们到甘肃路和哈密道的某地方找某经理。随后他们就找到了那个经理,那个经理让二人准备红包给业务经理说是好好照顾他们。那个经理让他们准备188元,可是二人说没有那么多,于是就各给了168元。(采访问到二人怎么就给红包了,他们回答说以为是规矩,找同学借钱给的,二人希望能早点上班。)给完了红包,二人满以为可以上班了,可是对方说服装要一两天才下来,让二人先做公关,二人说不做。于是,在第二天也就是7月21日,二人去后还是没有服装,对方说直接做公关,二人没有答应。二人觉得被骗了,于是打电话给“消协”,对方回应不好管而且也管不了。又打110报警,警方说,“KTV收了你们的钱但是你们没有收据,有说既然对方说给你们找工作,又没说不给找,所以不够成诈骗,警察的介入会使事情更糟。”。就这样,这件事不了了之。采访开始有问到对这家KTV的感觉如何,他们说那KTV不是很大,有很多家但是不是连锁形式的,刚开始时候没觉得怎么样,可是到了另一家时候就觉得不对劲了,里面的女的穿着打扮都不正常看起来像“小姐”,而且去的老板模样的人很多。不难想二人为什么不做公关了。

在我整理社会调查时给赵打了电话问它这件事怎样了,他无奈的说还能怎样没有任何消息。后来又得知赵在这次之前打工时候还受过两次骗,但是依然是不了了之。

大学生暑期打工权益为何受侵?

网上关于大学生暑期打工的调查中,作为大学生,在兼职时权益受到侵害的占调查人数的86%。

现在大学生暑期打工市场还没有一种规章体制,社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少,易轻信人的特点设下陷阱,使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

一些从事家教、翻译等比较轻松的工作,广告写着只要交纳押金就可以马上上班。学生辛苦

了一个假期,由于没有正式的合同,工资被克扣,劳动部门不管,这样的事情很多,学生只能自认倒霉。

在整理调查情况时,打电话给劳动局询问,一位工作人员解答说,在校期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莫小雨分析说,“〈〈劳动法〉〉没有将大学生列在调整的范围内,劳动监察部门无权受理投诉,在校大学生只能按照〈〈民法〉〉打官司来维护自己打工的权益,其成本之高远远超过他们的承受能力。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所要争取的是几百上千元钱,但诉讼成本可能高达好几千元,并且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每日新报〉〉有报道题目为“大学生暑期打工小心陷阱”的文章,文章列出了常见的 受骗表现

1.骗取押金或培训费,单位以工作服或培训为由要求交纳费用,不开收据,学生辞职时便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或是培训时压根什么也没有学到。

2.是非法中介,先承诺找到满意工作,收取中介费后,便迟迟不能兑现承诺。

3.发工资时候,单位不兑现当初的工资承诺,或者老板干脆直接失踪。

大学生暑期打工权益如何保障?

劳动部门提醒:要选择正规的用人单位,打工时候要签署劳动协议,明确上班时间、内容、工资等内容;做好工作记录、出勤、工作内容、时间等情况,让老板签字认可;去中介公司需要看他们的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交钱时一定要索取发票或收据。在工资方面,若是全日制上班的,工资不低于4元/小时,月工资不低于640元;若是做钟点工,每小时工资不低于6.4元/小时。

造成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同学在打工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在打工期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打工前最好了解以下劳动部门的规定,不要盲目,与雇佣方按照一定的法规签定合同,如果没有也要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利的证据。在打工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有侵权、违约、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行为的现象,即使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解决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制度保障,对现行的〈〈劳动法〉〉进行修改,把在校学生列入调整范围,而且降低学生维权的成本,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混乱的大学生市场进行调整,建立一个规范的学生打工市场;相关的部门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责。假期来临之前,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了解关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内容和受侵维护的渠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以上就是本次社会调查的情况。采访中知道很多事情,了解了学生打工的不容易,受骗上当几乎成了家常便饭。但是,却没有一个服务于学生的部门去为受害学生主持公道。希望我们学生打工时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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